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玄幻 > 萌萌山海经 > 第539章 一朝悟道(下)

萌萌山海经 第539章 一朝悟道(下)

作者:肥面包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1-12 23:55:55 来源:23小说

站在两道法身的面前,孔元大师嘴角露出了一丝潇洒的笑容。

因为,他终于知道了,自己心中所向往的是什么。

都已经快两百岁了,还这么不安分,还得和那些青春年少的天才们一起争锋,这可真叫为老不尊啊。

不过,这就是他自己都遗忘了,自己都看不明白的真实,是这一枚菩提悟道果给他揭示出来的真相。

和梅雪说的一样,这看似琉璃透明的果实,确实除了“好吃”以外没有其他的药效了。

不能治病救人,也无法提升修为,它只会用那甘甜而恒远的味道,带给你一个梦境,一个让你看到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内心所想的是什么的梦境。

传说中佛门有“梦中证道”这一大神通,恐怕这琉璃菩提果正是蕴含了那么一丝意境吧,难怪是以“菩提”为名。

而在孔元大师看清楚自己内心真实的同时,整个青龙学院都已经炸开了锅。

“两,两个法身,怎么可能!”

“那,那可是剑修的剑枫法身啊,传说中的极品攻杀法身,怎么可能会出现在孔元大师身上。”

“天啊,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个时候,倒是梅雪似乎被人遗忘了,因为发生在孔元大师身上的事情,已经超越了所有人的常识。

两种截然不同的法身,不可能出现在一个人的身上,并且是以如此明显的方式显现。

但是孔元大师此刻就打破了这个常识,以最直接的方式,把自己可以选择的两种法身显现在所有人面前。

然后,他耸耸肩膀,潇洒无比的对着那一颗古松告别,将手指点向了那染血的剑枫法身。

“老师!”

“孔元大师!”

“院长!”

几乎所有人都被孔元大师的选择吓傻了。

你可是堂堂的神药师啊,是青龙学院药院的院长,怎么可以选择那一道剑枫法身。

这剧本不对啊!孔元大师,你真的不是眼花看错了。

孔元当然不是老眼昏花看错了,这便是他的选择,他寻找的属于他的真实。

已经百年过去了,他的赎罪也终于可以结束了。

他,要重新踏上剑修之路。

他,要再度成为父亲眼中那个将要纵横诸海群山的绝代剑修。

他,要和那双美目凝视他挥剑一样,再次一路拔剑而行。

是的,他已经失去了一切,失去了家族,失去了恋人,在百年的时光中蹉跎了大好岁月。

但是,他的心中依然有剑。

那把剑,从未消失过,一直在等待着他的觉醒。

在孔元大师毅然选择了染血的剑枫法身的时刻,古松的法身似乎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然后骤然崩塌。

一条充满剑戟的道路出现在孔元大师的脚下,他的翠绿色仙环一点点的破碎,被这些锐利的剑戟肢解,撕裂,发出哭泣的声音。

这便是选择,他既然选择了剑修之路,就必然会失去拥抱百草之灵的天赐仙环。

剑修和神药师,这几乎是无法共存的两个极端,孔元大师走的路和梅雪不一样,他在两者之间必然只能选择一个。

这条充满荆棘的剑戟之路,就是他最后的选择。

在百年前,剑修“孔元”沉寂了,诸海群山诞生了神药师“孔元”。

而这一天,神药师“孔元大师”消失了,剑修“孔元”再次回归。

在绿色仙环破碎的同时,有新的仙环在孔元周围凝聚而成,那是交错着无数剑光的仙环,那是代表着他再次走上剑修之路决心的证明。

仙环破碎,再聚,这只存在于诸海群山传说中的一幕,就这样活生生的出现在了青龙学院所有人的面前。

“好,好强大的剑气!”

“百年藏剑,不出则已,一出惊天地,动鬼神!”

“原来孔元你,是我辈之人!”

几位本来只是随意来凑热闹的剑修导师感受着那冲天而起的剑气,一个个露出了惊愕莫名的表情。

这道剑气,太强,强到让他们都战栗的程度。

这种剑气,只属于那种真正的绝代剑修,如同轩辕剑英一般的绝世天才。

而现在,在他们的面前,曾经担任药院院长百年之久的孔元大师,就这样完成了不可思议的转变,从垂垂老矣的神药师,向着锋芒毕露的绝代剑修改变。

这个过程,可以清晰的用肉眼看到,随着孔元大师的前进,不止是他神药师证明的百草仙环,连他苍老的身躯和面容都在一起消失。

当他踏出十步之后,常年炼药而显得粗糙无比的手,变得修长,稳定,这是用来拿剑的手,而不是炼药的手。

二十步之后,因为大限将至而失去生机的肌肤一寸寸的剥落,露出了全新而充满生机的肌肤。

三十步之后,有些佝偻的身躯变得挺直,甚至身高都在增加。

最后十步,长长的白色胡子化成了灰烬,满头的白发都变成了黑发。

出现在染血枫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