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玄幻 > 暗皇凌天 > 第175章 天野灵尊

暗皇凌天 第175章 天野灵尊

作者:心梦无痕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1-12 23:46:24 来源:23小说

曲微得到的奖品是一枚玄影化形丹,可以让武魂在化影时更加凝实,能发挥出更大的威力。

颁奖结束后,本次友谊赛才算圆满成功。

程凌宇与兰小竹、曲微、宋雪娇、聂娇龙等美女小聚了片刻,离开时兰小竹突然拉住程凌宇的衣袖。

“看那边。”

程凌宇顺着兰小竹所指的方向看去,人群中竟出现了三个熟悉的面孔。

两男一女,正是来路上程凌宇救下的李响、齐伟、方翠羽三人,想不到他们竟然也顺利成为了落日城门下。

程凌宇淡然道:“他们运气不错啊,全都顺利通过了。”

兰小竹道:“我有一种感觉,他们与你之间有着某种纠葛。”

程凌宇沉吟道:“一面之缘,也会有纠葛?”

兰小竹叮嘱道:“小心一点为好,这落日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平静。”

程凌宇微微颔首,告别了兰小竹,回到了慕华与方若华身边,一起返回陨神岭。

“程师兄接下来做什么,有没有考虑过去赚点贡献点啊?”

方若华一脸笑容,眼神中透着明媚之色。

程凌宇道:“暂时先抽空修炼,等过段时间再去。”

慕华提醒道:“我们现在得罪了飞星岭,他们那里弟子众多,如果去接任务,最好也结伴同行,免得遇上飞星岭门下时吃亏。”

方若华道:“我也打算先修炼,稳固修为之后再考虑别的。”

慕华笑道:“大家约个时间一起去,最好再多找点帮手,那样会安全些。”

程凌宇不置可否,回到陨神岭后,便各自分开了。

至尊殿外,万方笑嘻嘻的坐在门口。

“接下来干嘛,合魂还是开辟洞天?”

程凌宇想了想,回答道:“我打算先开辟几个洞天,这个比较耗时,合魂相对而言要容易很多。”

万方笑道:“容易是相对你来说,别人可不觉得合魂容易。走吧,我帮你把殿内的封印再解开一些,那样对你开辟洞天有好处。”

程凌宇略喜,感激道:“谢谢师兄。”

两人进入了至尊殿,万方让程凌宇准备,待他进入修炼状态之后,这才开启那一区域的灵气封印,让释放的灵气浓度从百分之五十上升至百分之七十,瞬间就化为了灵液。

如此一来,程凌宇相当于是浸泡在灵液之中,全身毛孔大开,源源不断的吸取精纯的灵液,体内的十座金字塔震动摇晃,释放出强盛的气势,转化速度快得惊人。

万方在一旁观看了片刻,脸上露出了欣慰之色,转身消失在了殿外的夜色里。

*

“有空去查一查那程凌宇的背景。”

低沉的声音回荡在落日城里,这是城主发出的命令。

同一时刻,西陨九岭之中,不少宫殿也发出了相似的命令,都想弄清楚程凌宇的底细。

这一次友谊赛,程凌宇对战飞星岭弟子,四场比赛的手法完全不同,最后连洞天都没有开启就夺得了第一,这绝对是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程凌宇境界不高,但潜力无穷,所以格外引人关注。

暗月岭这边,曲微成为了重点培育对象,开始了正式的修炼。

在此之前,新近弟子刚来落日城,平日大家都是各练各的,只是借用了落日城的修炼资源。

但是友谊赛过后,各宫就开始了各自的培育计划。

被神木门选中的弟子最占优势,其次是被天木门挑中的,最后才是分配而来的弟子。

曲微即是神木门选中之人,又为暗月岭挣得了荣耀,可谓是双项殊荣,自然是格外的受人关注。

兰小竹在幽星岭的待遇也不错,因为她目前正在开辟第九个洞天,一旦成功就将跨入天才级行列,受到重点培育。

宋雪娇、叶欣怡、司徒彩凤、聂娇龙、红袖等人都混得很好,属于新进弟子中的佼佼者。

平静的日子在修炼中度过,眨眼半个月就过去了。

这天下午,西天门外来了一位大人物,周身灵光笼罩,光环缭绕,每一步起落都震动十方,让天地都为之颤抖。

大人物身旁还跟着两位血武境界后期的高手,一行三人停在西天门外,仰望着那高大的西天门。

“最后能追踪到的位置就在这附近,详细位置无法锁定,估计是西天门有干扰。”

一个五旬老者神色恭敬的禀报,左边眉毛呈淡红色,看上去颇为刺眼。

“这附近我们都查找过了,获得的最新消息是他们曾在夕阳关出现过,从此就再没有下落。”

说话之人四十六七岁,一身锦衣,高大魁梧,有种霸气刚猛的感觉。

“跨过西天门,就属于落日城的范围了。看样子得亲自去走上一趟,才可能有所收获。”

大人物语气平静,带着两大高手进入了西天门。

夕阳关距离西天门两千里,三人片刻后就出现在了夕阳关外,那股可怕的波动立时引起了附近修士的关注。

这是落日城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