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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宋武大帝 第二百二十四章 围歼旭烈兀(下)(1)

作者:殷扬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4-26 15:58:41 来源:笔趣阁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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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围歼旭烈兀(下)(1)

“将士们:你们不远万里,跟随本可汗来到中原,为的是什么?”旭烈兀眼里喷射着激情的光芒,又给他的军队出了一道题目。

军卒们齐声回答道:“追随可汗!”

在所有统帅中,最能得到士卒信任与爱戴的统帅是总是能打胜仗,并能让士卒得到好处的统帅,而旭烈兀正好就是这种统帅,他有着杰出的军事才干,在他统率下的军队总是胜利不断,凯歌高奏。更重要的是,他知道士卒需要什么,他总是有着让人意想不到的激励军心的办法,必要时他更是不计代价,就是血流成河也在所不计。这些士卒对他是爱戴,追随他来到来中原是真实的想法,不是说漂亮话。

在现在处于重围的情况下,士卒们能如此说话,比什么都能让人高兴,听了这话,旭烈兀的脸上多了几许笑容,问道:“中原好吗?”

中国给西方人称为黄金国度,富厚饶给,物产丰饶,让这些贪婪的色目人看得眼睛都花了,好象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哪能不如实回答旭烈兀的话,道:“好!”

“中原是很好,不过,还有更好的地方,你们还没有去过,这就是江南。”旭烈兀手一挥,士卒推着一个千娇百媚的女人过来,还有些士卒抬着不少东西。

旭烈旭一把抓住这个女人,推到身前,问士卒们道:“她漂亮吗?”

这个女人身材苗条,曲线玲珑,脸上棱角分明,一双比宝石还要美丽的眼睛似是会说话一般,比秋水还要晶莹,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不仅是个美人,可以当作美人的标准使用。她受了惊吓,漂亮的脸蛋仓白如纸,没有一点血色,更是让人生出一种人见人怜的幻想,恨不得给她温暖,给他关怀,抚慰她受惊的心灵。

有句臭当兵的话三天不见女人,某种动物当仙女,对于士卒们来说,只要是个女人,还过得去就是大美人了,如此美女,只能是天使,哪里还能说不漂亮,齐道:“漂亮!太漂亮了!”可以想象得到,要不是旭烈兀在跟前,肯定是下流话可以淹死人了。

如此可以当作美女标准的美人,要是说她不漂亮的话,肯定会给人当作某些生理不正常,只要是个男人就不得不承认她的美丽。然而,旭烈兀的看法却与士卒不同,他嘴一撇,冷笑道:“她不漂亮,她很丑。”

旭烈兀的话一向得到士卒的赞赏,没有不赞同的时候,然而这次却是例外,他的话音一落,士卒们不顾他严厉的军令,忍不住发出一阵惊讶之声。如此漂亮的美人,居然给旭烈兀说不漂亮,还很丑,任谁听了都会惊讶、惊奇。

要是在平时,士卒们如此惊讶,肯定会招致旭烈兀的处罚,然而这次却是例外,旭烈兀不仅没有处罚士卒的打算,还对他们的惊讶很是满意,接着道:“在中国最富饶的地方江南,比她漂亮十倍、百倍的女人多的是,你们到了江南,一个不小心,走路都会踩中几个。”

这话也太夸张了,不过,效果却很好,士卒听了这话,眼里饱满另类眼光,看着这个女人的眼光已经不再那么热切了。

旭烈兀一下把女人推到亲兵跟前,亲兵抽出弯刀,一刀下去,把这个女人的脑袋砍了下来。这个可怜的女人根本就没想到祸从天降,她到死都不明白旭烈兀为什么说她不漂亮,要杀了她。

打一个手势,士卒拿出一匹很好看的丝绸出来,旭烈兀问道:“这丝绸好吗?”

自从张骞通西域后,丝绸就传到了中东,传到了罗马,这些色目人对中国的丝绸是如雷贯耳,早就闻知其名。旭烈兀选出的丝绸是其中的上上品,品质、质料、做工都是第一流的,要是在市场上的话可以卖到天价,就是等值等金也不是问题。

见了如此漂亮的丝绸,士卒艳慕得眼珠都差点掉下来,一个个不住吞口水,想据为己有,道:“好看!很好看!”

旭烈兀摇摇手,否决了士卒们的回答,道:“这丝绸是垃圾,是用来骗你的。你们没有见过真正的丝绸,在中国,最好的丝绸他们是不卖的,卖给你们的都是最差的。最好的丝绸就在江南,每家每户都有百匹、千匹,他们睡觉都是用丝绸做床,走路都是走在丝绸上。”

他不愧是出色的演说家,一通张大其词,说得士卒眼里贪婪之光大炽,旭烈兀手一摆,士卒马上把丝绸毁掉。再把抬上来的瓷器、茶叶、珠宝这些让色目人掉眼珠的东西全部损掉。

最后,旭烈兀振臂高呼,道:“让这些垃圾见鬼去吧!我们要到江南去!到江南去抢劫我们心爱的美女!漂亮的丝绸!好看的瓷器!美丽的珠宝!到了江南,你们要什么有什么!”

他描绘的东西实在是太美好了,士卒们齐声高喊道:“到江南去!到江南去!”

旭烈兀大手一挥,忽秃忽带着队伍杀了过去。

“到江南去!”解晋尖着嗓子学色目士卒的口吻,道:“鞑子是不是疯了?处在我们的重围中,居然还异想天开,想到江南去,我看**不离十。”

明明处在宋军的重围中,旭烈兀却提出到江南去的口号,由不得人不奇怪。欧军行很是赞同地道:“是啊,旭烈兀这鞑子肯定是想突出重围想疯了,才喊得出如此疯狂的口号。就算他跑出去了,可还有长江拦着,他怎么过长江?”

廖胜功的看法与他们相反,以赞赏的口吻道:“旭烈兀这招可高明了。”

黄汉不同意廖胜功的话,马上就反驳道:“我说廖将军,旭烈兀明明是发疯了,你怎么说他高明?不会你也有点疯吧?”

他的话立即引来一片大笑声。

杜大用笑着道:“黄将军真会说笑话。廖将军说得没错,旭烈兀这手的确高明。他这是利用色目人不了解华夏,只知道华夏是黄金国度,好东西多的是,以此来撒谎,达到他激励军心的目的。你们看,这些色目人悍不畏死,前面的给我们的火器杀死,后面的毫不犹豫踩着同伴的尸体前进,那是因为他们给旭烈兀的谎言激起了贪心。”

他的话让黄汉他们恍然大悟,道:“这旭烈兀还真他娘的够狠,够可恶!”

“皇上,让我们出击吧。”解晋向李隽请战。

他的话代表了众将的心态,一齐看着李隽,看得出,他们也是求战心切。李隽笑道:“你们做好准备就是了。”

“皇上,那要什么时间才能开战啊?”欧军行也急了,急急地问道。

李隽笑道:“你们想早点把旭烈兀吃掉,这点朕能理解。有道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时机我已选好了,等旭烈兀这轮攻势受挫之后,我们就发起总攻。”

“那不是还得等吗?”黄汉嘀咕起来。

清风子解释道:“旭烈兀这轮攻势受挫后,他必然会准备下一轮攻势,他在将发未之际我们发起总攻,就能起到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还有一点,这时间不会太长,要是打得太好的话。”

李隽指着清风子,大笑道:“好啊,道长,你在给他们出主意,要他们狠揍旭烈兀。”清风子捋着胡子呵呵笑道:“皇上圣明!”

这话已经提醒解晋他们该怎么做,一个个很是兴奋地站起来,道:“皇上,臣告退!”也不等李隽说话,兴冲冲地跑走了。

“遣将不如请将,请将不如激将!”李隽看着解晋他们的背影笑道:“这下有得旭烈兀受了。走,道长,我们也去看看!”

“可汗,臣实在是顶不住了,请可汗下令撤吧。”忽秃忽几乎是哭出来的:“可汗,我的人只剩下不到五千,我可是三万人马啊。”

忽秃忽打过不少大仗硬仗,就是没有打个象今天这样的倒霉仗。不用怀疑,给旭烈兀激起的士气的确是很高昂,战意十足,他们一投入战场,一开始的进展很不错,一连向前推进了好几里。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他后悔终生,南宋的火炮和手榴弹好象不要钱似的,铺天盖地扔过来,把他的人炸得成片成片倒下。忽秃忽是憋足了劲,发誓要突出重围,不为所动,命令军队继续进攻。遗憾的是,在付出了上万人的代价后,毫无进展。

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不久之后,也不知道宋军是怎么搞的,突然发力,一阵猛打,从后面包抄他,要不是他见机得快撤出来的话,现在肯定是给包了饺子。就是这样,他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总共三万人的部队,到现在剩下不到五千人了。

“不行!”旭烈兀只短短两个字就打破了忽秃忽的希望,不过他后面的话让忽秃忽破灭的希望马上又升起,旭烈兀说的是:“本汗再调三万人给你,你给本汗打出一条通道。”

要是再有三万人投入的话,事情还是有可为,就在这时,部将札礼齐急急匆匆跑来,道:“启禀可汗,在北方发现大量南朝军队,正在向我们逼近!”

“多少人?什么兵种?”旭烈兀眉头一挑,问道。

札礼齐答道:“不下十万之众,清一色的骑兵,玄甲骑兵也在其中。”

玄甲骑兵是南宋最为精锐的军队之一,是一把不轻易使用的尖刀,玄甲骑兵的出现,就意味着大战即将开始,旭烈兀预感到不祥,一拍马背,飞马而去,众将忙跟上。

等旭烈兀赶到时,他看见的是他终生难忘的一幕。

“将士们:旭烈兀和他的军队在真定屠杀了我们不计其数的父老乡亲,几个月过去了,真定的大地还是一片血红,那是真定父老乡亲的鲜血。他们的尸骨还在荒郊野外,不是给野狗吃,就是给秃鹰啄食。”李隽骑在马上,身着戎装,开始战前训话,道:“将士们:为真定父老乡亲报仇的时间到了!朕命令你们,用你们手中的武器砍下鞑子的头颅!鞑子罪孽深重,不用留活口,全部杀光,一个不留!”

大手一挥,将士们呐喊着:“杀光鞑子!为真定父老乡亲报仇!”好象海潮一样向色目军队涌去,玄甲骑兵、解晋的骑兵和欧军行的骑兵,这三支南宋最为精锐的骑兵部队跟在火枪兵后面冲了过去。

李隽在这个方向上投入的骑兵集中了南宋最为精锐的三支骑兵,一共是十三万,如此大规模地运用骑兵,是南宋历史上的第一次,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其规模超过了汉武大帝进行的漠北决战,堪称大手笔。当时,汉武帝投入的是十万骑兵,五十万步兵,十四万匹官马,加上私马一共是三十万匹马匹。

运用骑兵作战是蒙古人的传统强项,旭烈兀一点不也惊慌,一声令下,近十万色目骑兵迎了上去。按照旭烈兀的设想,他的军队是能征善战的精锐之师,和南宋的骑兵对上了,必然是一场血战。要是他能在这场血战中占了上风的话,他突围的可能就有**成了。

他的想法没错,要是李隽投入如此之多的骑兵而输掉的话,可以肯定一点,就没有足够的实力来阻止旭烈兀突围。事实往往是无情的,旭烈兀的想法太单方面了,他只是立足于他那个时代来设想,他根本就不知道李隽来自现代社会,这次投入了一支不为他所知的火枪兵。

两军一对上,只听宋军阵里传出密集的砰砰之声,旭烈兀的骑兵好象堆好的稻草给人推倒似的,成片成片地倒在地上,人喊、马嘶、惨叫、悲鸣响成一片。

如此剧变,旭烈兀就是想破脑袋也是想不清楚,他做梦也想不到他倚为长城的骑兵竟然落得如此下场,饶是他历来镇定自若,具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可贵品质,也是忍不住惊奇不已,张大了嘴巴,吃惊地看着这一幕,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火枪兵,玄甲骑兵,解晋和欧军行的骑兵,阵势好象一个三角形,而三角形的顶点就是火枪兵。火枪兵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撕开一道口子,也就是把铁板一块的色目军团割裂,其余的事情他们不用做,自有三支骑兵去做。

火枪兵指挥官代远军谨记李隽交给他的任务,指挥火枪兵向纵深突击。在他们密集的火力打击之下,色目骑兵根本就不堪一击,如入无人之境,迅速向前推进。解晋他们很好地予配合,指挥军队紧紧跟进,把口子撕得更大。

这就好比一个楔子,无情地楔入了色目军团,这道口子越来越大,越来越深,不多一会儿就把旭烈兀投入的骑兵给击了个对穿。

按照宋军惯用的战术,在进攻之前先进行炮火准备,再投入军队进攻。等炮火达到预期效果,要费去很多时间,而现在的效果并不比炮火准备差,时间也用得少,廖胜功,杜大用他们对他火枪的威力虽有所了解,却没有想到竟是如此之大,很是吃惊地道:“火枪真是个好东西!威力如此之大!可比火炮方便得多了!要是朝廷的军队全部装备火枪的话,这仗根本就不用打了!”

他们的感叹之词立即得到清风子的赞同,道:“是啊,这是贫道这辈子见过威力最大、最为方便的利器了。火炮的威力虽然比火枪大,但是太过笨重,运输太难,唯有这火枪可杀人可射马,还很方便。不要说全军装备这样的利器,就是十万人,再少点五万人,那也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

“看你们这副感叹样,要是知道现代社会还有自动步枪、冲锋枪、机关枪、高射机枪这些武器,哪一种的威力都比我们使用的火枪大得多,和现代社会的枪支比起来,我们的火枪只能算粗制滥造了。我们的火枪要是遇到现代社会的重装备,根本就派不上用场。你们要是知道这些,会不会把下巴掉下来?”李隽听了他们的话,在心里觉得很好笑,强忍着笑,道:“这都是黄永善的功劳,他实现了连发,要不然火枪还不能投入实战,顶多象火铳一样,用来防身救命而已。”

火枪能够投入使用,固然有黄永善的功劳,但李隽才是始作俑者,当此成功在望之际,李隽一点也不居功,而是说成是黄永善的功劳,这胸怀非常博大,清风子叹道:“皇上虚怀若谷,贫道佩服!”

李隽笑道:“道长什么时候学得这么世故?老说好听的。传令下去,其他的军队马上投入战斗,把旭烈兀的骑兵吃掉!”

命令一下达,黄汉的步兵,赵良淳的军队,张世杰的军队,从四面八方涌过去,开始对旭烈兀的骑兵实施穿插包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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