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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意的情感 第275章 画魂(五.悔亲的代价)

作者:纪实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5-13 14:29:47 来源:书海阁

画魂(短篇小说)张宝同

丁绍光一直觉得那位姑娘就在他们村子32附近住着,可是,他把附近所有的地方都找遍了,而且,还去过勐罕小镇的集市上好几次,可是,再也没见到过那位姑娘,显然那位姑娘再也没有来过集市上摆摊卖黄焖鸡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丁绍光的忧虑和烦恼。他想是不是那位姑娘已经粘上他了?他就必须要与那位姑娘结成姻缘了?

一连找了半个来月,都没找到那位姑娘,而且也没见姑娘来找他。丁绍光想如果姑娘来找他是非常容易的。只要她再次来到河边洗澡,就能找到他。因为他住的小屋就在通往小河的小路边上。丁绍光真是有些丧气了。心想,要不,就不去找她了,也许人家知道他是外地人,早晚是要离开这里的。所以,他也就不再去找那位姑娘了。而且,时间久了,他甚至慢慢地把这事给忘记了。

这天,还是黄昏日落时分,他来到了翠岭山下的路边,对着山谷幽境画着一幅“世外桃源”的风景画。这片美景是他前几日来寻找那位姑娘时发现的。当时他因为急着找那位姑娘,就没有来得及用笔来画,只是记在了脑子里。今天他下工下得早,也没顾得上做饭,就先赶到了这里画画。黄昏之时的山谷呈现着一种旷世般地幽静,阳光灿灿,风清如春,鲜花片片,遍地绿荫。在山谷的尽头有一座小型水库,水面泛着银光,水库边上三面环山,山崖被密林覆盖,长满着望天树、红光树、胡桐、藤黄、美登木、三尖杉等树林,就象是一面森林的墙壁。丁绍光怀着难以遏制的欣喜,站在画架前奋笔疾书,下笔如神。

突然,一位姑娘象仙女下凡一样降落在他的面前,朝着他说道,“那次,你把我的鸡吃了,还没给钱就跑掉了。”

丁绍光一看正是那位自己找了多日的姑娘,听她这样说话,就马上回答道,“不好意思,我是忘记给钱了。不过,我现在就给你补上。”其实,他记得他当时是要给她钱的,可是,她好象说那鸡是不卖的,他要想吃就可以吃。但是,他还是非常乐意把钱给她,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再为婚约的事闹心了。于是,他擦了擦手,从口袋里掏钱。可是,他口袋里却没有装钱。他尴尬地朝她笑了笑,说,“不好意思,忘带钱了,要不,我哪天把钱给你送过去?”

姑娘说,“不用了,我那天拿了你一幅画,就算是扯平了。”

丁绍光说,“不行,那样太让你吃亏了。”

“可我没吃亏。”姑娘说着,就要看他作画。他见姑娘要看他作画,就开始全神贯注地继续画着画。很快,一幅美丽的《世外桃源》的风景画就画好了。姑娘看着他画好的画,惊叹不已道,“你真是太了不起了。”

丁绍光见姑娘喜欢,就说,“你喜欢就送给你。”

可姑娘摇了摇头,说,“你自己留下吧,我已经有一幅了。”说着,便朝他会意地一笑,便匆匆地离开了。

看着姑娘离去的身影,丁绍光心情无比地高兴。因为他终于见到了寻找已久的这位姑娘,而且还给姑娘进行了现场表现,得到了姑娘的热情夸讲。直到姑娘的身影消失在村落之中,他才开始收拾画架,准备回屋做饭。可是这时,他才想起该说的那些话竟然给忘说了。而且,甚至连姑娘的名字也忘问了。

第二天下午,丁绍光一下工,就换了身干净整齐的衣服,急急忙忙地去了后山的村子。他顺着姑娘昨天回村的方向一路打听着来到后村的一家竹楼前,看到一位老伯在竹楼下坐着吸着水烟袋,问道,“大伯,你知道这位姑娘家住在哪里?”说着,他就把昨天晚上画的那幅姑娘的画拿出来让老伯看。这是他昨晚花了大半夜的时间画出的。因为他不知道姑娘的名字,不知道姑娘的名字就办法寻找,为此,他前些天白白地跑了好些天,都没有找到那位姑娘。所以,他才决定采取这种办法来寻找那位姑娘。

老伯看了看画,就说,“你是找玉娟姑娘吧?”

丁绍光说,“我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要找的就是她。”

老伯马上起身把他带到了村头小溪旁边的一栋林边竹楼前面,喊了一声,“玉娟姑娘。”

随着一声应答,一位姑娘从竹楼上走了下来。老伯就对丁绍光说,“你看是不是她?”

丁绍光说,“是的,谢谢您,老伯。”

姑娘站在竹楼上的门前,见她梦里几回相望的人就站在楼下,显得十分惊异,就张着笑脸问道,“呀,你是怎么找来的?”

丁绍光把姑娘的画像朝她一亮说,“我有你的画像。”

姑娘欣喜不已,对他说了声,“你真行啊。”就招呼着他进到竹楼里。

等丁绍光脱过鞋进到了竹楼里,姑娘就让客人坐在客厅里的一张小方桌旁,一边喊道,“妈呀,来客人了。”一边给客人倒茶。

傣族人家的用具非常简单,而且桌、椅、床、箱、笼、筐几乎都是用竹制成。客厅中间放着一个火塘,火塘旁边有一些小凳。主人和客人们说话一般都是围在火塘旁。丁绍光过去曾在傣族人家做过客,对傣族的人情礼节也懂得那么一些。上竹楼必须脱鞋,进门后要按照辈份大小、资历深浅,依次而坐;在屋内走路要轻,不能坐在火塘上方或跨过火塘,不能坐门槛;不能移动火塘上的三脚架。特别是傣家住宅的卧室有许多禁忌。卧室与客厅只有一块隔板相分。卧室中没有隔板,几代人都住在里面,而且是男男女女几代人都睡在一个大通铺上,没有任何隔断,只用蚊帐相隔。最里边是老年人用的黑色蚊帐;中间的红色蚊帐是新婚夫妇用的;再往下是未婚的青年或孩子用的白色蚊帐。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地住在一起可以使一家人和睦相处,如果有隔墙,就等于把相互之间的心给隔开了。而且卧室是不容外人窥视的,若主人发现外人窥视主人的卧室,男人就要做主人的上门女婿,或到主人家做三年苦工,即使是女客人也要到主人家服役三年。

见到玉娟的阿妈和阿爸从卧室里出来,丁绍光就赶忙起身打招呼。玉娟的父母约五十来岁,一看就是忠厚朴实的傣族人家。傣族家庭充满着浓厚的母系氏族社会的色彩。男女结婚后,女人在家拥有绝对权威,大事小事都是女人说了算,而男人一般不太管事,也不太多说话。所以,丁绍光就得要恳求玉娟阿妈的原谅。只要玉娟的阿妈原谅了,他就算过关了。

玉娟的阿妈见客人是一个汉族小伙子,心里不禁一怔,但见小伙子身材较高,相貌端庄,风度不凡,心里自然是很高兴。大家坐在火塘周围,开始喝茶说话。玉娟的阿爸甚至把手里的手烟袋递给丁绍光,可是,丁绍光摆了摆手,说不会吸烟。

玉娟阿妈让丁绍光喝茶,就直接问道,“你是哪里人?”

丁绍光说,“我是云南艺术学院的美术教师,下放在这里,就住在达裕前村,就是村里储存粮食仓库的隔壁小屋。”

玉娟阿妈马上点了点头,说,“知道知道。”然后又问,“你在这里要住多久?”

丁绍光摇了摇头,说,“不知道,也许半年,也许一年。一些都要听学校的安排。”

说了一会话,玉娟阿妈要玉娟阿爸把家里的鸡杀了,再多做两个菜,好招待客人,因为傣族山寨的人对远方来的客人是非常客气的。而且,来人又是独生女儿的稀客。

丁绍光一听玉娟阿妈要留他吃饭,还要杀鸡烧菜,这让他哪好意思?本来他就是来向人家恳求原谅解除婚约的,哪能好意思在人家家吃饭?于是,他马上说,“大妈,我不能在你家吃饭,我是来向你们请求原谅的。”

玉娟阿妈一听,就莫明其妙,问,“我们能原谅你什么?”

丁绍光说,“大妈,是这样,我不懂你们傣族的风俗,冒犯了你们的规矩。那天在集市里,我吃了玉娟的烧鸡,后来,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说吃了人家姑娘的烧鸡,就等于同意了人家的婚约,可我确实不懂你们傣族的风俗。所以,我特意来你家,向你们全家表示道歉,请你们原谅。”

听着这话,玉娟阿妈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而且还跟玉娟的阿爸两人相互地看了一眼。这时,玉娟的阿妈说,“你是说你吃了玉娟的烧鸡,现在又不想同意与她的婚约?”

丁绍光见玉娟阿妈脸色一下子变了,就把头低了下来,羞愧地说,“真地很抱歉,我事先真地不知道你们傣族还有这个风俗。”

玉娟的阿妈突然站了起来,指着门外,恼怒地喊道,“我们没你这样的客人,你出去!”

丁绍光被吓了一跳,他从小凳上站了起来,还想说啥,可是,玉娟阿妈再次吼道,“出去,我们不欢迎你这样的人。”

丁绍光没办法,只好十分狼狈地从屋里走了出去。走到楼下时,他停了一下,想既然跟玉娟阿妈不好说话,能跟玉娟本人说上句歉意的话也行,他知道玉娟本人是不会对他这么严厉的。可是,他马上就见玉娟阿妈咣地一声,把楼上的门重重地关住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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