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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作品集(简体新版) 第500章 鹿鼎记(250)

作者:金庸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4-26 18:26:29 来源:69书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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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煦的奏摺

李煦是康熙的亲信,任苏州织造达三十年之久。李煦的妹夫曹寅任江宁织造二十余年,曹寅就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李煦、曹寅,以及杭州织造孙文成三人,都不断向康熙呈递密摺,奏报江南地方上的情形。其中极大部分是关于雨水、收成、米价、疫病、民情、官吏声誉等等。当时没有报纸,康熙主要从这些奏摺中得知各地实情。

康熙三十二年夏,淮徐及江南地区天旱,六月中降雨,李煦奏报收成及米价。康熙批:“五月间闻得淮徐以南时旸舛候,夏泽愆期,民心慌慌,两浙尤甚。朕夙夜焦思,寝食不安,但有南来者,必问详细,闻尔所奏,少解宵旰之劳。秋收之后,还写奏帖奏来。”

四十七年正月十九日,李煦有这样一个奏摺:“恭请万岁万安。窃臣于去年十二月初七日,风闻太仓盗案,一面遣人细访,一面即缮摺,并同无节竹子,差家人王可成齎捧进呈。今正月十七日,王可成回扬,据称:‘无节竹子同奏摺俱已进了,摺子不曾发出。’臣煦闻言惊惧。伏思凡有摺子,皆蒙御批发下,即有未奉批示,而原摺必蒙赐发。今称不曾发出,臣心甚为惊疑。再四严刑拷讯,方云:‘摺子藏在袋内,黑夜赶路,拴缚不紧,连袋遗失德州路上,无处寻觅。又因竹子紧要,不敢迟误,小的到京,蒙眬将竹子送收,混说没有摺子,这是实情。’等语。臣煦随将王可成严行锁拷,候旨发落。但臣用人不当,以致遗误,惊恐惶惧,罪实无辞,求万岁即赐处分。兹谨将原摺再缮写补奏,伏乞圣鉴。臣煦临奏不胜战栗待罪之至。”

康熙朱批:“凡尔所奏,不过密摺奏闻之事,比不得地方官。今将尔家人一并宽免了罢。外人听见,亦不甚好。”

值得注意的,还不在康熙的宽大,而是他的基本心态:皇帝认为派人暗访密奏,是一件不光采、不名誉的事;不是堂堂正正的办事,不是光明正大的作风,无论如何不能让旁人知道。康熙批覆密摺,从来不假别人之手,一度右手有病,不能书写,勉强用左手批覆。在今日世界,各国统治者派遣探子私访密奏,却众所公认是理所当然,可说是政治上的极大堕落。这种对“特务工作”的价值观念,是政治清明或**的一种明显分野。武则天滥使特务、秦桧多用特务、明末特务横行,后世多认为是朝政衰败的明证;后人为了要增加对雍正皇帝的反感,制造了他任用“血滴子”杀人特务的传说。

康熙四十八年七月初六,李煦在请安摺子之中,又附奏江南提督张云翼病故的讯息。向皇帝请安,是“恭祝万岁爷万福金安”,该当大吉大利才是,死亡的消息必须另摺奏报,决不可混在一起,否则有咒诅皇帝死亡的含义。李煦这奏摺犯了基本的忌讳,十分胡涂。奏摺中说:“恭请万岁万安。窃提督江南全省军务臣张云翼,于康熙四十八年六月十八日,病患腰痈,医治不痊,于七月初三日巳时身故,年五十八岁,理合奏闻。苏州六月晴雨册进呈,伏乞圣鉴。”

康熙见了这大不吉利的奏摺,自然很不高兴,但申斥的语气中还是带了几分幽默。朱批:“请安摺子,不该与此事一起混写,甚属不敬。尔之识几个臭字,不知那去了?”

李煦见到御批,自然吓得魂飞魄散,忙上奏谢罪,痛自忏悔。康熙批:“知道了。”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江宁织造曹寅(曹雪芹的祖父)奉命到扬州办理刻印《佩文韵府》事宜,染上疟疾,病势甚重。李煦前往探病,曹寅请他上奏,向康熙讨药。

康熙得奏之后,立即朱批:“尔奏得好。今欲赐治疟疾的药,恐迟延,所以赐驿马星夜赶去。但疟疾若未转泄痢,还无妨。若转了病,此药用不得。南方庸医,每每用补济(剂),而伤人者不计其数,须要小心。曹寅元(原)肯吃人参,今得此病,亦是人参中来的。金鸡拏(即奎宁,原文用满文)专治疟疾。用二钱,末。酒调服。若轻了些,再吃一服,必要住的。住后或一钱,或八分。连吃二服,可以出根。若不是疟疾,此药用不得,须要认真。万嘱,万嘱,万嘱,万嘱!”

康熙连写四次“万嘱”,又差驿马赶急将药送去扬州,限九日赶到,可见对曹寅十分爱护关心。奎宁原是治疟疾的对症药物,但曹寅可能有其他并发症,终于不治逝世。康熙甚为悼惜,命李煦妥为照顾曹寅的遗属。

李煦的奏摺之中,有一大部分是关于实验新种稻米的。康熙很重视稻米品种,经过多方试种,培育出一种优良品种,发交各地官绅试种。李煦详细奏报试种的情况,某官种几亩,亩产几石几斗;某商人种几亩,每亩产几石几斗等等。如康熙五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奏:“窃奴才所种御稻一百亩,于六月十五日收割,每亩约得稻子四石二斗三升,谨砻新米一斗进呈。而所种原田,赶紧收拾,于六月二十三日以前,又种完第二次秧苗。至于苏州乡绅所种御稻,亦皆收割。其所收细数,另开细数,恭呈御览。”可见李煦还负有“种御稻实验田”的任务。

康熙将“御稻”种子普遍发交各地官绅商人试种,每人试种的田亩多数是两亩至三亩。李煦种到一百亩,是最大的实验农场。所产的米当时叫做“御苑胭脂米”,色红味香,煮粥最美。《红楼梦》写庄头乌进孝进给贾府的,就是这种米。

康熙在南巡之时,见到民舟中满载猪毛、鸡毛,问起用途,得知是用作稻田肥料,其后即下旨试验,效果甚好。

比之后世不经实验而大搞卫星田,不注意品种肥料而只虚报瞒骗,康熙的种稻实践是科学化得多了。

李林盛的奏摺

康熙颇有幽默感,虽然在严肃的公文批语之中,往往也流露出来。

康熙四十年十月二十四日,陕甘提督李林盛上了一道奏本。这人的正式官衔是:“提督陕西甘肃等处地方总兵官右都督加一级降二级戴罪图功”。奏摺中说:

“皇上着问:‘提督好,提督身上好么?各官好么?又在先的提督地方上事宜、雨水情形俱不时启奏,今你到任来,为何不具本启奏?今后可将地方上事宜不时启奏于皇上知道。又皇上赐你鹿舌、鹿尾、干肉等捌样,你可查收’等因。臣随恭设香案,率同将弁各官,望阙谢恩,领受讫。除臣恭奉纶音,颁赐食品,见在另疏奏谢天恩外,所有奉宣地方事宜,雨水情形,令臣宣奏之上谕,臣谨遵旨具覆。伏念臣以庸愚,幸生圣世,遭遇尧舜之主,身经太平之年,毫无报称,夙夜兢惕……”

此人不明白康熙的性格,奏摺中以大量套语歌功颂德,关于地方事宜和雨水情形,也是报喜不报忧。此人大概是汉军旗的武官,所用的师爷也不明规矩,在奏摺上盖了一颗官印。康熙朱批:“知道了。已后摺子写清字,不必用印。”

“清字”即满洲文,康熙的意思是,这种奏摺是秘密奏报,并非正式公文,要李林盛自己书写,不会写汉字则写清字好了。

李林盛收到御批后,又上奏摺:

“……仰惟我皇上承天御极,神武英文,虽圣躬日理万机,犹无时不以民生为念。曩因河东岁歉,上仅圣怀,既沛赈恤之殊恩,复颁免赋之旷典,诚功高万世,德迈百王,薄海内外,靡不共戴尧天也……再臣应宜遵旨,以清字具摺请奏,但臣虽稍识清字,因年衰目昏,不能书写,又兼清字之文理不通,如令人代缮,臣既不谙其中深义,诚恐词句失宜,并恳皇恩,容臣嗣后凡陈奏事宜,仍准以汉字具奏,庶免舛错之愆尤也。”

康熙批示:“知道了。此汉文亦未必尔自能作也。”

他明知这员武将肚子里墨水有限,这封奏摺必是叫人代写的,于是小小的讽刺了他一下,以后也不盼望他能自写奏摺、密报地方讯息了。

李林盛这封奏摺虽是师爷所写,其实还是有不通顺处。例如“但臣虽稍识清字,因年衰目昏,不能书写,又兼清字之文理不通”,其实应当是“又兼不通清字之文理”。原摺中那一句话,变成了指摘满洲文“文理不通”。好在康熙宽宏大量,不予追究,如果变成了细密深刻的雍正皇帝,或许会下旨斥责,罚他“再降一级,戴罪图功”。

本章后记

《鹿鼎记》于一九六九年十月廿四日开始在明报连载,到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三日刊完,一共连载了两年另十一个月。我撰写连载的习惯向来是每天写一续,次日刊出,所以这部小说也是连续写了两年另十一个月。如果没有特殊意外(生命中永远有特殊的意外),这是我最后的一部武侠小说。

然而《鹿鼎记》已经不太像武侠小说,毋宁说是历史小说。这部小说在报上刊载时,不断有读者写信来问:“《鹿鼎记》是不是别人代写的?”因为他们发觉,这与我过去的作品有很大不同。其实这当然完全是我自己写的。很感谢读者们对我的宠爱和纵容,当他们不喜欢我某一部作品或某一个段落时,就断定:“这是别人代写的。”将好评保留给我自己,将不满推给某一位心目中的“代笔人”。

《鹿鼎记》和我以前的武侠小说完全不同,那是故意的。一个作者不应当总是重复自己的风格与形式,要尽可能的尝试一些新的创造。

有些读者不满《鹿鼎记》,为了主角韦小宝的品德,与一般的价值观念太过违反。武侠小说的读者习惯于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英雄,然而韦小宝是不能代入的。在这方面,剥夺了某些读者的若干乐趣,我感到抱歉。

但小说的主角不一定是“好人”。小说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创造人物;好人、坏人、有缺点的好人、有优点的坏人等等,都可以写。在康熙时代的中国,有韦小宝那样的人物并不是不可能的事。作者写一个人物,用意并不一定是肯定这样的典型。哈姆莱特优柔寡断,罗亭能说不能行,《红字》中的牧师与人通奸,安娜卡列妮娜背叛丈夫,作者只是描写有那样的人物,并不是鼓励读者模仿他们的行为。《水浒传》的读者最好不要像李逵那样,赌输了就抢钱,也不要像宋江那样,将不断勒索的情妇一刀杀了。林黛玉显然不是现代妇女读者模仿的对象。韦小宝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并没有贾宝玉那么多,至少,韦小宝不像贾宝玉那样搞同性恋,既有秦钟,又有蒋玉函。鲁迅写阿Q,并不是鼓吹精神胜利。

小说中的人物如果十分完美,未免是不真实的。小说反映社会,现实社会中并没有绝对完美的人。小说并不是道德教科书。不过读我小说的人有很多是少年少女,那么应当向这些天真的小朋友们提醒一句:韦小宝重视义气,那是好的品德,至于其余的各种行为,千万不要照学。

我写的武侠小说长篇共十二部,中篇二部,短篇一部。曾用书名首字的十四个字作了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最后一个不重要的短篇《越女剑》没有包括在内。

最早的《书剑恩仇录》开始写于一九五五年,最后的《鹿鼎记》于一九七二年九月写完。十五部长短小说写了十七年。修订的工作开始于一九七〇年三月,到一九八〇年年中结束,一共是十年。当然,这中间还做了其他许多事,主要是办《明报》和写《明报》的社评。

遇到初会的读者时,最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是:“你最喜欢自己那一部小说?”这个问题很难答覆,所以常常不答。单就“自己喜欢”而论,我比较喜欢感情较强烈的几部:《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飞狐外传》、《笑傲江湖》、《天龙八部》。又常有人问:“你以为自己那一部小说最好?”这是问技巧与价值。我相信自己在写作过程中有所进步:长篇比中篇短篇好些,后期的比前期的好些。不过许多读者并不同意。我很喜欢他们的不同意。

一九八一.六.二二

我的十五部武侠小说,到了廿一世纪初又再修改,至二〇〇六年七月完毕,主要是文字的修订,情节并没有大改动。曾郑重考虑大改《鹿鼎记》,但最后决定不改,因为这部小说写的是清朝盛世康熙时代的故事,主要抒写的重点是时代而非人物。在那个时代中,可以有那样的故事。我当然不鼓励现代的青少年去模仿韦小宝:不反对母亲做妓女、不识中文、贿赂贪污、法场换人、蔑视法律、杀人后用药化去尸体、连娶七个老婆。正如《红楼梦》、《水浒传》是好小说,但在现代社会中,贾宝玉和李逵的具体行为也不能学。

二〇〇五.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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