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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罚恶令 第一百五十三章 名剑山庄

作者:东城令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4-25 15:57:41 来源:69书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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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武功?名剑山庄在武林中有这么大的名声,不懂武功这件事怎么想怎么觉得有问题吧?而且,名剑山庄既然能打造传世名剑,那定然会受到很多人的觊觎。他们就不怕……”

“兄弟啊,名剑山庄庄主不懂武功,谁和你说名剑山庄就没有高手了?历年来,名剑山庄都养了一支卫队用于保卫名剑山庄。

而且,名剑山庄之主并非一直以来都不修炼武功。只是人力有穷尽时,需将一门技艺练到世间绝顶,所耗费的心血,毅力,智慧都无法想象。

像无双公子,他能在这个年纪就跻身为世间顶尖一流的能工巧匠,你觉得他还有别的心思和时间练武么?你别指望一个绝顶高手能写诗做赋考状元,也别指望一个绝顶铁匠会绣花。”

“说了这么久的无双公子,你还是说说你口中的那个大废物吧。欧阳崇明!他怎么回事?身为名剑山庄的大少爷,怎么会失足掉金陵河中还淹死了?”

“虽然欧阳崇明淹死了我很意外,但却并不奇怪。要说那大废物,绝对是金陵城中的奇葩,废物之中的极品。

欧阳崇明和欧阳明月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两个人却截然不同。欧阳明月从小聪明好学,而欧阳崇明却从小好吃懒做不学无术。

原本按照惯例,名剑山庄的庄主都是长子继承。但欧阳崇明却实在不像话,所以也没人希望他成为名剑山庄庄主。他自己也自知不是这块料,也从未有过和弟弟争的想法。

不学无术也就算了,他还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据飞凌卫统计,欧阳崇明隔几天就输他个几百两,长年以往,一年之内被他败掉的资产没有十万也有七八万了。

输光了,就从家里偷点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卖。然后欧阳明月还给他擦屁股,把卖出去的再赎回来。因为他是大哥,欧阳明月又不能拿他怎么样,所以,就这样持续了很多年。

欧阳崇明喜欢喝酒,但酒量很差,酒后失足掉河里也不是一两次了。所以说,这次直接淹死也在情理之中。

怎么?你认为清风先生的死和欧阳崇明有关?”

“你看看这个!”陆笙拿起资料给陆笙看,“半个月前,金陵河中飘来一具尸体。清风先生和一众百姓将尸体拖上岸,而那具尸体就是欧阳崇明。”

“这能有什么?”沈凌好奇的问道,“很寻常的事情啊。难道就因为捞出尸体,清风先生就被杀了?又不是清风先生把人推下去的。”

“话虽如此,但是清风先生的人际关系极其简单,和他有过交集的人和他都没有矛盾。这是个老好人,而一个老好人莫名其妙的被人杀了,我实在找不到凶手要杀他的理由。

所以我只能想到和欧阳崇明的尸体有关,会不会和欧阳崇明的死有关联?或者,清风先生发现了什么?”

沈凌摇了摇头,“我知道你在怀疑什么。你在想,欧阳崇明如此作为,欧阳明月肯定恨不得他早点死了一了百了,然后制造一场意外害死了自己的大哥?

但是,希望欧阳崇明死的人多了,最想让他死的绝对不是欧阳明月。再说了,欧阳明月要这大废物的命,哪需要金陵河?一场病,就能神不知鬼不觉。无双公子欧阳明月,绝对能让这废物死的无声无息连一朵浪花都溅不起来。”

“你觉得这件事和清风先生的死没关系?”

“我觉得没有!不过,你若想调查一下我也不拦着。要不要去名剑山庄?我带你去!”

“听说名剑山庄的名剑名震天下,江湖剑豪,无一不以有名剑山庄打造的宝剑而自得。既然到了金陵,若不见识一下岂不遗憾?”

“那正好,反正我今天没事,走!咱们去名剑山庄。”

陆笙沈凌还有陆狸三人换上一身便服便离开玄天府前往名剑山庄。

名剑山庄位于金陵府南云县的郊外双峰之间,藏于深山之中,旁听流水潺潺,黑山白水,俨然世外超凡。

“这双峰一为皓铁,一为莫邪,是两座铁矿山,而两座矿山之中出产的铁正好一刚一柔。故而,名剑山庄打造的兵器才能刚柔并济。

名剑山庄坐落于此,也算是深入宝山之中了。

但就算有天材地宝,还是需要巧匠打造。所以才成就了三大铸剑圣地之一的名剑山庄。”

“果然是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宝地。”陆笙也不禁感叹,“山好,水好,还有丰富的矿山资源,难怪名剑山庄能够五百年不朽。”

名剑山庄的山门极为气派,山道两边,每隔数十步便会有一根造型奇异的宝剑样式的石柱。虽然仅仅是石柱,但还是能从石柱上感受到剑锋的厉芒。

“陆笙,你看这些石柱,每一根都是名剑山庄曾经打造过的名剑样式。这柄剑为斩龙,乃不世神兵,相传当年落入江海龙王手中,在东海一剑斩下蛟龙的头颅。

不屈,太阿,琥珀,帝尊,天池,魂归,太邪,琅琊……每一柄剑,都有着无数的传奇。”

一步步踏上石阶,每隔数百步都有一名名剑山庄弟子在此迎客。但似乎沈凌是这里的常客,故而没有名剑山庄弟子上前询问来意,而是直接拱手放行。

在山下之时,和陆笙一样上山的有几十人,但到了半山腰,却就是他们三人在了。

来到名剑山庄的山门前,两边的守卫连忙下了台阶,“拜见南陵王世子,我家庄主说带世子去戏楼,他随后就到。”

“好!”沈凌随意的点了点头,跟着下人进入山庄。

不知为何,陆笙感觉名剑山庄的布局和沈凌的南陵王府有些相像。被下人带到戏院,而戏院的戏台之上,正在依依呀呀的唱着戏曲。

整个舞台上,所有人都在卖力的表演,但在戏台之下,却没有一个观众。

这样的场景,显得尤为怪异。陆笙对着戏曲的唱腔不喜欢,不过陆狸和沈凌却是听得很是陶醉。甚至靠近时的脚步也不自觉的加快了很多。

“大家坐,想不到今天还有戏听,阿狸妹妹,来,吃坚果。”

陆笙第一眼就被台上的那个花旦吸引了目光,因为她不像其他的戏子那般画着浓密的油彩。仅仅略施粉黛,与大街上看到的那些美貌女子并无二致。

但却美若天成,惊艳了世间。尤其是她那柔媚,又带着穿透力的唱腔,仿佛能直透人的灵魂让人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陆笙倒不是对这个女子有别样的旖旎,而是这个女人的脸或者说她的妆非常的现代化。陆笙来到这个世界,见过太多这个时代的美丽女子。

但她们的妆容也仅仅是画一下眉,抹一些粉,最多弄一个樱唇。

但台上的这个女子,陆笙之所以认为她没有浓妆艳彩仅仅是因为她不仅仅画了眉施了粉黛,而且还画了眼线,刷了睫毛。

这种远超这个时代的化妆,让陆笙格外的亲切。而在寻常人眼中,能看出此女的美,但却注意不到雕饰的痕迹,因为这些细微的雕饰,才是改变整个人关键所在。

陆笙直勾勾的盯着台上的女子,陆狸偷偷的捂着嘴笑了,“哥,你终于开窍了?”

沈凌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丝诡异的笑容在脸上缓缓地绽放。

“好高明的易容术!”

“呃——”沈凌的笑容定格。

“啥?”陆狸错愕的看着陆笙。

“此女的样貌应该算是很好,但绝对无法达到现在这么惊心动魄的地步。他是利用一些细小部分的化妆才到达现在这么完美的五官。这是精细到极致的易容之术,此女不简单。”

陆狸偷偷的捂着额头,默默的叹了一口气。

沈凌的嘴角露出了一丝苦笑,“还以为你小子开窍了,还是石头啊。不过你说的不错,他的易容术的确很好,甚至只要是他的手笔,就没有差的。”

听了沈凌的话,陆笙再次定睛看去,而此刻,台上的戏似乎唱到了一个阶段。表演的演员,一个个收起道具缓缓地退场。而方才在台上唱戏的花旦,却走下了台向他们走来。

“还是看走眼了,没看出来这是个女装大佬。”

“什么女装大佬?陆笙,你能不能不要老冒出一些我们听不懂的词?”

“女扮男装易,男扮女装难。要把女子的媚态做到浑然天成,没有七八年的苦修绝难做到。大佬,便是在某一个行业已经到了巅峰的称呼。”

“不愧是陆笙陆大人,匆匆一眼,便能看破在下的虚实,难怪陆大人为官才区区半载,却能屡破奇案。能有如此慧眼,实乃大奸若忠之辈的悲哀。欧阳明月,见过陆大人,见过小侯爷。”

“侯爷是不假,请不要加上一个小字。”

“哇?你是男人?”陆狸惊异的叫道。

“是,我是男人!”欧阳明月风情万种一笑,实在很难想象,一个男人风骚起来,却比女人更加魅惑。

“三位请稍后,我去去就来。”

大约一盏茶的时候,一个翩翩公子缓缓走来。这一刻,陆笙才明白为什么无双公子的名号没有冠在沈凌的头上。

无论身世,武功,风采,沈凌都是出类拔萃的。

但是在欧阳明月的面前,沈凌却显得寥寥于众了。

精致绝美的五官,飘渺出尘的风采,淡雅于世的微笑,温软人间的眼眸。

这才不愧为金陵明月,公子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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