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其他 > 破案需要我这样的人才【刑侦】 > 第524章 大家都会有的

破案需要我这样的人才【刑侦】 第524章 大家都会有的

作者:未曾设想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4-30 15:07:03 来源:泡书吧

这时候,林颖翘着二郎腿道:

“十二点到十二点十分我在参加游戏,晚上八点到十点我在直播,直播的事情你们在网上搜一下就知道了,以我的名气,肯定有不少粉丝录屏了。这两个小时我连厕所都没上,证据可都是实打实的。”

林颖的人设是一个女网红,粉丝量还不少呢,有三四十万,据她所说,昨天晚上观看她直播的就有三四千人。

这证据确实很充分。

下一个是时垣,他推了推眼镜道:“昨晚八点到十点半我在和公司开视频会议,全程录像。十二点到十二点十分我在客厅和管家谈话,他可以为我作证。”

他一说完,林颖就道:“开了两个半小时的会?会议记录呢?”

时垣稍微顿了一下:“会议大概开了两个小时十分钟,还有二十分钟我在处理其他事情。”

林颖追问:“什么事情?二十分钟的时间可够下药了哈。而且我记得你的房间就在203边上的202号房对吧?”

时垣没有马上回答,看起来居然有点犹豫,他的眼神晃了一圈,不知道在看谁,继而又垂下眼,神情很微妙。

瞧他这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在场的人都被他吊了胃口,恨不得把他嘴巴撬开问问到底是什么事情。

凌无忧也不爽地挤兑他:“犹犹豫豫,心里有鬼。”

时垣抬起头看向她道:“我是心里有鬼,但凌小姐你这么说我,实在伤我的心。那二十分钟……明明我在你的房间里。”

凌无忧:……

其他四人:o.o?

凌小姐突然想起了什么,脸色一暗,咬着牙道:“在我房间就在我房间,就事论事呗,你吞吞吐吐地做什么?”

时垣俊眉一皱,刚想说什么,戏精上身的林颖就跳起来兴奋道:“好呀你们这对奸夫淫妇!老头才死了多久,你们就这么毫不避讳了是吧?哼!不知道私下里暗通曲款多久了!”

由于大家都知道他们正在交往,林颖这话听起来就有了几分隐射的味道,几人都忍不住扭过头偷笑。

凌无忧:……

时垣的耳朵红了一半,他瞥了眼和他暗通曲款的女人,正色解释道:“我和凌小姐在讨论有关遗产继承的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林颖双手抱胸靠在沙发上,冷哼一声:“你怎么就和她讨论?不和我讨论?不和我大哥小弟二叔堂哥讨论啊?”

时垣好声好气道:“各位需要的话,我随时奉陪。”

林颖不买账:“哼,虚情假意。”

时垣只是笑笑。

这时候宋卫安问道:“你刚刚说十二点到十二点十分的时候你在和管家说话,说了些什么?”

时垣:“我们在聊关于管理各项业务,合理规划工作时间提高效率的事情,贾管家作为有几十年经验的老管家对此非常有经验,为我团队管理等各种机制的完善提供了一些启发。”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

有听没有懂,大家选择了忽视。

接下来就到凌无忧了,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剧本上的设定:“七点四十到八点在和时律师谈话,八点到十点我在睡觉。”

宋卫安摸摸下巴:“那就是没有不在场证明?”

凌小姐:“……嗯。”

最后是贾子平:“吃完饭我就回房间打游戏了,一直打到去玩四角游戏。有游戏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沈梦海却道:“可是游戏不是可以找代打吗?让他登录你的账号就行了。”

贾子平一想还真是这样,他愣了一下,话锋一转:“啧,我杀那只狗做什么?我平时都懒得理它。一只狗还能碍着我什么事?我根本没有作案动机。”

池奚观:“这是我的狗,我更没有作案动机!”

林颖:“那我也没有。”

宋卫安:“我肯定也是没有的。”

时垣:“我与小白素不相识。”

凌无忧:“没有。”

沈梦海安抚大家:“没事没事,编剧说了,搜证之后大家都会有的。”

其余人:……

宋卫安便道:“那现在分配搜证房间吧,除了自己的房间外,其余人随即分一个房间去搜。”

第一轮搜证,凌无忧分到的是贾奚观的房间。

能直接搜查案发现场,凌无忧还是挺满意的。

来到屋子里,凌无忧先是扫视了一圈,发现里边无论是基础家具还是整体布局,都和自己的房间有些相似,不过也很正常,毕竟是一栋别墅,房间里的家具装饰等用的都是同一品牌和系列的,所以不仅是布局相似,风格也很像。

走到房间中央,抬头一看,头顶就是吊灯,吊灯的整体形状是半个球体,切面应该就是平面,留下了球体的下半部分。

凌无忧先是站在刚刚关子平等人搬过来的椅子上看了看挂在吊灯上的绳索,她身高有限,即使伸长了手,够到吊灯也有些艰难。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