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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师 第156章 士绅一体纳粮

作者:西湖遇雨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5-12 19:49:17 来源:书海阁

第156章 士绅一体纳粮

“先说什么叫士绅一体纳粮。”

银币在姜星火指尖旋转。

“然后再说到底有没有可行性。”

“所谓士绅一体纳粮,指的是朝廷、士绅和庶民在赋税纳粮上的矛盾,主要在于‘不法士绅’身上,而士绅一体纳粮更化的重点,就是要剥夺‘不法士绅’手中的权力,逼迫他们和普通老百姓一样当差纳粮。”

听到这句话,原本还有些担忧的夏原吉,捻了捻自己三缕长须,面色忽然变得古怪了起来。

什么叫“不法士绅”啊?

什么又叫“合法士绅”啊?

这东西,不都在朝廷一念之间吗?

“士绅一体纳粮的举措,主要有几下几点。”

“第一点,严禁不法士绅包揽他人钱粮征收和带头抗粮。”

包揽,又称揽纳,就是兜揽代纳赋税,一般来讲,是士绅替老百姓缴纳赋税后收取利息。

听起来不错吧?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仅利息奇高,高到需要卖儿鬻女、倾家荡产来偿还。

而且,要是遇到黑心士绅,往往会勾结本地小吏,骗老百姓说缴纳了,而实际上欠税老百姓在官府的账册上,还是没缴纳的状态。

这相当于两头吃,等到事情瞒不住的时候,已经吃了几年利息甚至田地、耕牛的黑心士绅,就可以继续上下打点不认账,把老百姓一家送进去或者充军流放,老百姓仅存的一点财产,也就归该士绅了。

揽纳这种现象出现于唐代晚期,到明代仍十分活跃。

也是钱粮缴纳过程中,最为常见、最为头疼的现象。

“要怎么禁止呢?”朱高煦问道。

姜星火微微一笑。

“凡是有功名士绅包揽钱粮而有拖欠的,以及带头抗粮的,不论多少,一律革去功名,从此纳入‘不法士绅’名单,直系子孙后代不得参加科举。且包揽拖欠到多少贯以上的,以贪赃枉法罪论处,还要追赃其拖欠和根据拖欠时间产生的息率,都要照纳不误。”

听了这第一点措施,夏原吉不由地打了个哆嗦。

这也太狠了。

事实上,这便是大明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

包揽钱粮是吧?直接革功名!

而且列到朝廷的黑名单里,你的直系子孙后代以后也不用参加科举了。

夏原吉还没回过神来,姜星火便继续说道。

“第二点,严禁官绅勾连诉讼。”

封建社会,是人治社会,不是法治社会。

县太爷都是流官,判桉子当然要考虑到当地的实际势力情况。

不然得罪本地士绅太过分,很容易就会被架空成政令不出衙门的傀儡县太爷,还可能被本地的士绅,联合在朝中的势力告黑状。

封建社会里,同窗、同乡、同门.地方士绅豪族,谁家摸不到一个沾亲带故的御史呢?

而想要顺顺利利地干完自己县太爷的这几年,再给自己谋一点微不足道的福利。

自然而然地,权力寻租就开始了。

县太爷什么权力最容易寻租而且犯错误的概率最低?

判桉子呗。

这种东西,判的结果完全取决于县太爷的心情和是否收钱。

那么,很简单一条利益输送链就产生了。

因为宅基地建房子,中间有两尺过道产生纠纷,甲和乙到衙门告状,两人都是平民。

甲想要县太爷把过道判给自己,但是甲又不认识县太爷,怎么办?

找当地有名望的士绅丁,丁帮你联系县太爷,并从中收取一点微不足道的好处。

这样一来。

甲——丁——县太爷,利益输送链条成型。

县太爷把过道判给甲,权力寻租完成。

同样是来告状的平民乙,能说什么吗?

什么都说不了。

先不说平头老百姓越级告状的难度和所需要的时间、精力、金钱、人脉等资源,就单说一个事,就算是越级告状了,你能挑出县太爷的不是吗?

这还是最简单的问题,县太爷在帮人判过道上也收不了几个钱,甚至最大的可能,是县太爷卖个人情给士绅丁。

人家县太爷一分钱没收,朝廷怎么查?

夏原吉不禁问道:“这种事情,在大明上千个县里,每天都在发生,大明朝廷没有证据,查的过来吗?”

“不需要每天去查。”姜星火笑呵呵地说道,“秋天收税的时候,开个场地让老百姓告状就行了,当然了,有些确实拿不到证据的,告了也没用,但若是真有证据,总能查出来的不虞是不是所有冤假错桉都能查清楚,只是有这么一个能名正言顺地向朝廷反馈的路子,就比没有强。再加上如果能坐实某士绅充当状师或中间人,从中与官府勾结,欺压庶民,一并列入‘不法士绅’名单就好了。”

听到姜星火的解释,朱高煦也明白了过来。

合着不是天天去等百姓告状啊。

只是秋收查纳粮的时候,一起顺带开个口子。

这样,你说有多少效果,也不见得有多少效果。但最起码,能把这股歪风邪气遏制住至少能遏制在桌面下,不像是现在明着摆在桌面上进行士绅与县官的交易。

在制造力和通讯条件都不发达的人治社会,讽刺点说,只要开这么一个小口子,就仿佛在上千年的黑暗中透出一缕微光,已经可以称得上“治政清明、海清河晏”了。

“第三点,防患于未然,严格监管生员,严禁生员罢考、罢学。”

嗯,这里便是要说,生员,其实是士绅群体最为脆弱的一环。

因为生员从身份上跟普通百姓是一样的,但是又不一样。

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们有着光明的未来。

而由于生员普遍年龄没有特别大的,读死书又容易被人带到沟里,身边能接触到的人,也多是老师、同窗,这些大部分都是士绅阶层的人。

所以,很容易被人诱导,让人当枪使,去当这个排头兵。

而这些读书种子一旦闹事,影响又通常比较恶劣。

“一旦真的推进士绅一体纳粮,那么生员罢考、罢课示威几乎是必然的事情,是因为更化让他们的利益受损,更为严格的讲,是让那些不法生员利益受损,因此,他们组织一起进行抗议。”

“对于这种行为,解决的措施也很简单,纳入‘不法生员’名单,永远停止考试资格就好了。”

第二个黑名单!

‘不法士绅’、‘不法生员’,这两个黑名单一出来,真的是妥妥的大杀器。

“除以上三点之外,朝廷还要发布法令,对佃户和田主的关系进行了规范,对士绅送什么万民伞之类的,要求保留地方官的行为也进行禁止。当然,最重要的是还要求严格监管士绅自身的纳粮赋税这些措施嘛,都是针对‘不法士绅’的行为。”

姜星火着重强调了‘不法士绅’四个字,随后说道。

“做事情,当然不能一刀切,要重点打击敌人的同时,把能拉拢的朋友搞得多多的,不能把所有人都推到对立面去。”

“跟对待‘不法士绅’的举措相反,对于那些规规矩矩按照朝廷政策缴税服役的士绅,朝廷则需要进行表彰和肯定。在更化税制的初级阶段,朝廷所反对的,是那些超出朝廷规定,影响社会秩序和稳定,侵犯朝廷和庶民利益的士绅。而对守法士绅,是要给予保护和支持的。”

朱高煦听完,顿时拍手叫好。

“还是姜先生高明,如此一来,想来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而夏原吉却沉默着没有说话。

夏原吉的心里有点打鼓。

作为一部尚书,他很清楚,“士绅一体纳粮”如果能执行下去,确实是大杀器。

配合“户口累进税”和“分家公证税”,能够有效地打压士绅的力量。

但是,问题就在于,能执行下去吗?

——————

“拉一派打一派,确实很高明。”

蹇义顿了顿:“可是陛下,最根本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是啊陛下。”茹瑺也说道:“设计的再好的制度,到了下面,都会走了样,就比如刚才说的”

“你们的意思,是又会成为新的青苗法?”朱棣问道。

蹇义和茹瑺一起点头。

现在,随着“士绅一体纳粮”的具体措施阐释,他们已经不再怀疑姜星火能不能提出好的方案。

现在的问题是,还是刚才的那个顾虑,方案很好,怎么执行下去呢?

“能具体说说青苗法吗?朕倒颇有些不得其解。”朱棣说道。

蹇义说道:“确实该说说,臣等认为,青苗法和如今姜星火提出的‘士绅一体纳粮’,在根子上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

茹瑺说道:“如果陛下了解了青苗法的前后,想必就能理解,为什么臣等始终怀有疑虑了,这绝对不是无的放失的。”

随后,蹇义和茹瑺开始给皇帝补课这段变法历史。

很多人对于青苗法,第一印象就是‘王安石首次创立此法’。

实际上,王安石的青苗法不是他的首创,青苗法本身也不是什么创举,而是对常平籴法的一种调整。

什么是常平籴法?

丰年以平价收购农民余粮,防止商人压价伤农;在灾年则平价出售储备粮,防止商人抬价伤民,防止‘谷贱伤农,谷贵伤民’。

谁创立的?

战国,李悝。

所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创新发明,至于青苗法,则是北宋陕西转运使李参所发明的。

李参担任陕西转运使时,为了解决士兵粮食问题,他先让老百姓估计自己明年的粮食产量,然后看一看还能剩余多少供给军队,再让老百姓向官府贷款买种子,当然这是要收利息的。

《宋史·列传·卷八十九》:部多戍兵,苦食少。参审订其阙,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谷熟还之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廪有羡粮。

这其实是双赢,老百姓有时遇到青黄不接的时候,需要钱,但没有地方借贷,那只能向高利贷借,年复一年生活只会越来越贫困。所以还不如向官府借贷,最起码官府的贷款利息低一点。

官府也赢了,因为这笔钱放在府库里本来没有增值,现在流动起来,可以增值两成,这是额外的收入。

王安石变法不像是穿越者王莽一样凭空想出来的,譬如青苗法,反而是从李参的成功经验中提取出来的。

为什么李参在陕西一地可以成功,王安石向全国推广反而成为很多人饱受诟病的问题呢?

从本质上讲,那就是王安石不懂什么叫货币银行学.当然,他也不可能懂。

也就是看本质的话,青苗法是将整个官府府库的准备金当作一个银行的借贷资金,再进行收放贷的活动,类似现代社会的小额贷款。

但与小额贷款不同的是,青苗法不存在坏帐,也不需要抵押,更不可能骗贷。

为什么不存在坏账?

官府上门催收。

为什么不需要抵押?

只要借了这笔钱,你全家的未来都押上了。

为什么不可能骗贷?

你骗官府的钱,官府就要你的命。

——多么完美的银行啊!

但问题就在于,这种畸形的、以大宋的行政力量强行打造出的“伪银行”,它是违背了金融交易一个最重要的原则的。

嗯,这个原则叫做“自愿交易、自甘风险”。

没听过不要紧,“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总听说过吧?

‘铁血大宋’别的不行,但培养文官士大夫,确实是没的说的。

神宗变法时期,那时候的文官士大夫,也不是没有看出青苗法的弊病的。

虽然按理说,这样不需要加重农民的负担,通过金融行为就可以实现两成的官府财富增值,这怎么看都是好方法,但当时很多人都反对。

“大害莫如青苗、免役之法,阴困生民,茶盐之法,流毒数路。”——《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七十九》

“先帝爱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过甚,激以赏罚,故官吏急切,以致害民。”——《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八十三》

反对青苗法的还有苏轼,司马光,富弼,韩.韩好男等人。

这些官员的名声在历史上除了韩好男,其他很少有恶名,他们往往都是名臣或是能臣,为什么都反对青苗法?难道只用一个保守落后的词语就能解释吗?

那问题出在哪里呢?

王安石认为这是好法,理由是李参实践之后是成功的,其次,这对老百姓也有很大帮助,因为可以帮他们贷到钱了,整个设想和逻辑没有任何问题,不管是初心还是构想应该都是有效的。

在蹇义和茹瑺看来,这跟姜星火提的“士绅一体纳粮”是一样的。

想法都是好的,都是为百姓考虑的。

但是好的想法,就能实践下去吗?

“士绅一体纳粮”跟青苗法,在蹇义和茹瑺这种国家重臣的角度看,有两个同样的问题。

完全可以用青苗法,来类比“士绅一体纳粮”。

第一个,借贷人是农民

能向官府借钱的不是有钱人,也不是地主富户,只能是贫苦的农民。他们有什么问题呢?

农民懂得金融知识吗?

肯定不懂。

那他怎么能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进行评估自己的粮食剩余最终能值那么多钱?

别说是农民,就算是经济学家未必能测得准粮价,因为丰年粮价自然跌,荒年自然涨,粮价会随着市场剧烈波动。

老百姓觉得今年年成不错,他们以去年粮价为准去贷,结果今年大家都不错,粮价跌了。

如果只交粮食,不换算成钱,那么丰年和欠年的影响不大。现在都换成钱,就会变成老百姓需要承担粮价波动造成的损失。

你想想看本来平准粮价的钱现在用来放贷,那粮价的波动是大了还是小了呢?这就好比你生产产品的出口,你要承担汇率的变动,那汇率的变成急剧好还是平缓好呢?这个道理一说就明。

第二个,执行的官吏。

因为这是王安石推行的,那些想升官的官吏自然就想使本金多升值。本金升值的方式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扩大放贷的用户,让老百姓更多的去借钱。

只要把钱放出去了,两成利息就肯定到手,为什么?

因为没有一个老百姓敢欠国家的钱不还的,他或许敢欠钱庄的钱不还,但国家的钱他断然不敢。

这样就会造成有些人不需要贷款,也被强行贷款。

王安石对青苗法的实施也是有考核的。

知陈留县,至数月,青苗令下,潜出钱,榜其令于县门,已,徙之乡落,各三日无应者。遂撤榜付吏曰:民不愿矣!——《宋史·列传·卷二百一十七》

因为没有来贷款,知县姜潜只好辞职走人。

这就是队友压力怪。

这些官吏会用强制手段去让老百姓借贷。

苏轼对于青苗法曾经写信给王安石,他的推论是这样的。

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则恐鞭箠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宋史·列传·卷九十八》

当时王安石听到之后也是默然,不过最后还是执行了。为什么还是执行了?当时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私行青苗法最后也成功了,王安石就决定继续推广。

苏轼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情况很快就急转直下。

近畿内诸县,督索青苗钱甚急,往往鞭挞取足,至伐桑为薪以易钱货,旱灾之际,重罹此苦。——《宋史·列传·卷七十四》

因为欠收,所以官吏就逼老百姓还钱,老百姓还不出,只能找其他可以换钱的物品来换,否则就要受到刑罚,再一步加速老百姓贫困。

“农民”和“官吏”这两个不可忽视的因素,这就是北宋神宗时期的名臣们为什么反对青苗法的原因。

这也是蹇义和茹瑺反对“士绅一体纳粮”的原因。

不是政策设计的初衷不好,而是因为两位尚书很清楚,朝廷的力量下不了乡,初衷再好的政策,执行起来都肯定会走样。

到最后,没准士绅就把责任摊到老百姓身上了。

当蹇义和茹瑺二人说完后,朱棣也沉默了片刻。

这确实是个无解的难题,也是政策执行层面最大的障碍。

但是朱棣并不算太担心。

在两位尚书的注目下,朱棣缓缓开口。

“姜先生总会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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