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玄幻 > 带着农场混异界 > 第九百三十二章 大船

带着农场混异界 第九百三十二章 大船

作者:明宇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6-10 12:34:59 来源:23小说

c_t;

包会主坐在自己房间里的客厅里,脸上带着笑容,看着坐在他旁边的刘青锐和刘青松,沉声道:“这一次青松竟然得了一个第七,这真的是出乎我意料的好,好,这一次我三山分会,终于不是排名垫底了,也终于是为了长出了口气,你们是不知道,江胖子这一次带来了十个人,十个人全都参加了比赛,成绩最好的一个是四十二名,我们只有一个人参加比赛,却是第七,哈哈哈哈,一想到他昨天的脸色,我就感到十分的高兴。

刘青锐和刘青松只是静静的听着,包会主看样子,真的是憋屈很长时间了,所以才会因为刘青松的胜利,而如此的高兴。

好一会儿包会主的情绪,才慢慢的平静了下来,随后他看了刘青松一眼,沉声道:“青松啊,这一次你为我们分会立了大功,回去之后,我一定会好好的奖励你的,你想要什么奖励?”

刘青松一听会主这么说,不由得一愣,随后他摇了摇头道:“不用了会主,我已经有那么多的奖励了,不用在奖励我了。

会主看着他的样子,不由得微微一笑道:“不能那么说,那些奖励是你比赛得到的,而我的奖励,是为了你为我们分会做的贡献而奖给你的。

刘青松想了想,接着道:“会主,我也不知道要什么,要不把奖励给我师父吧。

会主一听刘青松这么说,不由得冲着刘青松点了点头,随后他转头看了主锐一眼,沉声道:“青锐啊,你能收到青松这么一个好的弟子,真的是你的福气啊,青松说了,要把奖励给你,你看看你想要什么?”

刘青锐笑着道:“多谢会主,现在青松攻击的法器有了。

还有一件防御的法器,到也不需要什么特别好的东西了,我看会主还是给他一些炼气的丹药吧。

会主一听刘青锐这么说,也笑着道:“我还以为你会给自己要一些东西呢。

没想到,你最后还是把东西给了青松,好,炼体的丹药不成问题,我给他准备。

你就放心吧,在说说几天之后的大比吧,那才是重头戏,青锐,这个大比跟青松他们可不一样,是会死人的,你一定要多加小心。

刘青锐沉声道:“是,会主放心吧,我一定会小心的。

会主沉声道:“江胖子一直与我过不去了,这一次青松取得了好成绩。

他就已经十分的生气了,而他所在的分会,是一个老牌分会,与很多分会的会主交好,这一次的大比,他可能会联合其它人,一起来对付你,你要更加的小心才行。

刘青锐点了点头,接着沉声道:“会主放心,我会小心的。

要是真的把我给逼急了,我就只能用毒来对付他们。

会主一听刘青锐这么说,也点了点头,没有在说什么reads;。

他是知道刘青锐的毒有多厉害的,就像是刘青锐猜的一样,上一次他们进攻金角宗,其实就是对刘青锐的一次试探,因为五大帮派的人,进攻探海帮。

却一夜之间就被刘青锐给毒死了两万人,这让会主他们都感到十分的奇怪,他们不知道刘青锐的毒到底有多厉害,是真的是他下的手,还是有其它人下的手,所以他们决定在试一试刘青锐。

正好他们又要进攻金角宗,所以会主就直接把刘青锐给派了过去,想看看他的表现如何,却没有想到,刘青锐一个人,就直接把金角宗给灭了,而且用的还不过就是一小瓶毒罢了,那还是因为金角宗只有那些人,要是金角宗的人在多一点儿,怕是会死的更多,所以会主完全的相信了刘青锐的话,不在怀疑他的身份了。

会主之所以不会在怀疑刘青锐的身份,就是因为整个术灵界这里,没有那个宗门的毒有那么的强,事实上整个术灵界这里,最善长用毒的宗门,就是万毒教,而万毒教的毒,是绝对没有刘青锐手里的毒强的,刘青锐要真的是万毒教的弟子,那一定是核心弟子,像这样的弟子,万毒教是不可能派他出来做卧底的,所以会主不会在怀疑刘青锐的身份了。

至于说刘青锐是从什么地方学到的这一身的用毒功夫,这个会主是不会去问的,他问也问不出来,因为刘青锐是一个散修,他很有可能是在冒险的过程中,得到了某一种传承,这是谁都说不好的事情。

每一个修士的身上都会有自己的秘密,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会主不会问刘青锐的传承是从那里来的,只要他不是敌人派来的奸细就可以了。

会主又跟刘青锐他们说了一会儿话,就让两人回去了,两人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刘青锐看着刘青松,微微一笑道:“青松,做的好,这一次你虽然出了风头,但是没有得第一,很好,你控制的很好,比试的时候,也没有让人看出来,你是故意输的,没有想到,你小子深戏到是演的很好。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