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游戏 > 我一个法爷,无限禁咒很正常吧? > 第1067章 被吓到了的大白鹅

走到半路,大白鹅愣了愣:“乖乖,还有高手?!”

“什么?”

大白鹅歪着鹅脖子:“算了,这跟我们没关系,先去看看这所谓的帝巫一脉有什么底蕴吧,应该不会和那巫妖十二脉一样穷。”

说着,大白鹅已经带着王歌在正殿门口了,几乎之前过来的所有人都用尽了吃奶的气力在对抗血红色的液体。

大白鹅一脚踏入正殿,眼珠子一转就朝着一个位置奔去。

帝巫之祖刹那之间来到了大白鹅面前。

大白鹅根本不给一点面子,大葱一划,帝巫之祖的躯体直接一分为二!

只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原样。

帝巫之祖讳莫如深,双眼死死盯着大白鹅:“阁下想做什么?”

“本帝不过是来看看你有什么宝贝,借点走,会还你的,你别管我。”

帝巫之祖冷哼一声,意识到大白鹅绝对不简单,一脚踏出,正殿之内点起了七七四十九盏魂灯!

瞬间,一股力量回归到了帝巫之祖体内。

“你,很适合成为我族的护族神兽。”

帝巫之祖看了眼之前围攻他的敌人,挥了挥手,所有人感受到一股巨力被掀翻,身体都落入了滔天血海之中。

王歌瞳孔一缩,手疾眼快精神力直接爆发,勉强拉住了一些相识的人。

大白鹅依旧笑嘻嘻的,挥了挥手中的大葱,四十九盏魂灯瞬灭。

力量再次被剥离。

帝巫之祖面色一沉,惊呼道:“怎么可能!”

“我都说了,我懒得斩你,到时候外面有的是人斩你。”

帝巫之祖面露惑色。

大白鹅随便朝着帝巫之祖一指,帝巫之祖接收到了什么消息后瞳孔放大。

随后,大白鹅的大葱已经架在了帝巫之祖的脖子上:“做个交易,本帝现在不杀你,到时候你的九九大阵被破,你要帮本帝杀一个人。”

帝巫之祖看了眼大白鹅微微点头,随后直接把目光锁定在了王歌身上。

“祖巫?是谁的族运?”

“你别打他主意。”大白鹅警告,“你在这里等我一会。”

大白鹅进去又出来,几乎只是隔了几个呼吸,仿佛见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双眼都布满了血丝,神情慌张。

“你,你,你知道里面那具躯体是谁的吗?”

帝巫之祖疑惑之后摇头;“不知,我只知道,她足够镇压与蕴养我族气运。”

大白鹅跳脚又想骂人:“你妈妈的,这样下去谁都别想活!”

大白鹅说完,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拉着王歌就跑路。

“怎么了?”

“操,这个傻逼。”大白鹅根本不吝啬它骂人的词汇,“什么尸体都敢用,局中局,我倒怎么祖巫有十三脉,明明只要后代凝聚血脉就能重回祖巫,要搞一个十三脉出来。”

“现在看来是被搞了,可怕的是这帝巫之祖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大白鹅拉着王歌,越跑越快。

“我们就这样走了?不坑幽都了?”

“坑个屁,我们去拿回埋神之地就跑吧,晚了你和我都跑不掉。”

大白鹅急切的语气,让王歌意识到这事情绝对到了极为严重,根本无法挽回的地步。

但是这座城池之内,还有他的诸多故人。

“还有别的办法吗?”

“有,那就是把全城的人都杀了,阻止仪式的进行,但是,你要是这么做,外面那些神明就得找你麻烦了,得不偿失。”

大白鹅:“况且,你我都不知道它还有没有后手,你若是这么做了,沾染大因果,会出大事的。”

“最后那个家伙,谁都不找,就找你,你怎么办?”

但大白鹅和王歌还没跑到山清水秀埋神之地的时候,九九大阵被破了!

蟒袍男为首的诸多神明直接下场!

大白鹅也赶紧用羽毛传音,把猜测告诉了驴爷。

半空之中的驴爷咽了口唾沫,最初时代的大神尸体?

在亿万年之后的这个时代准备转生?

这什么帝巫,巫妖血脉就是被利用的小白鼠。

黄皮子看驴爷面色有些不太对劲,问道;“怎么了?我看大白鹅和王歌好像没事,也没人追他们,怎么跑这么快?”

“如果洪帝没有唬我,那就要出大事了。”

驴爷都叫洪帝了,黄皮子就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

“洪帝说,这是最初时代的局。”

“不可能!这都多少个大时代起起落落了!”

驴爷顿了顿;“走,我们也下去。”

说着,驴爷,小娇黄皮子来到了大白鹅和王歌面前。

“驴爷?”

驴爷嘿嘿道:“介绍一下,这黄皮子,叫老黄就行。”

随后,也没给王歌反应时间,直接看向大白鹅:“果真?”

大白鹅支支吾吾了片刻,又回忆了片刻:“呃…不确定,我看到的时候被吓到了,都没来得及仔细看就跑路了。”

“但你也知道,有些气息我不会感应错的。”

喜欢我一个法爷,无限禁咒很正常吧?请大家收藏:搜猫阅读

我一个法爷,无限禁咒很正常吧?搜猫阅读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