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游戏 > 我一个法爷,无限禁咒很正常吧? > 第728章 秒了

我一个法爷,无限禁咒很正常吧? 第728章 秒了

作者:巧七 分类:游戏 更新时间:2024-05-13 03:08:00 来源:书海阁

既然明确了目标,王歌两人便干脆利落地跟在了洛言身后。

这种只需要打BOSS的游戏在王歌看来是最容易的,有剧情的才是真麻烦,为了拿到一个高分还得去寻找每个人物身上可能隐藏的得分,还要去判断如何完成剧情主线才是能够拿到最多分数的方式。

那至少十次游戏下来,王歌认为神魔游戏还是本着人道主义,和人类那最初的悸动靠近。

不过无论是怎么解决,神魔游戏只认条件,比如白柔在前面几次游戏丢下的核弹,收割了数亿人的生命,最后没有任何惩罚,甚至还多完成了几个隐藏任务。

看着洛言走走停停,王歌问:“这个共生之巢和你有实际的关联吗?”

见洛言不解,王歌又补充道:“也就是说,我在这里放一个高等阶的法术,从而影响到了这个共生之巢,你会受到伤害吗?”

“会。”洛言很肯定道,“这就是我的血脉具现,但无关紧要,你不用因为我而有所留手。”

王歌微微颔首。

“第一个血脉结点就在前面了,不出意外应该是焱凤,因为我血脉第一次觉醒的是火系能力。”

王歌也早就感知,这边火属性元素格外活跃,甚至把大部分的水属性元素驱赶了,一种焦灼的感觉伴随左右,大概是把亲和共享给了秋安然一部分之后,已经不太够了。

“你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一个古老的呢喃从深处传来。

洛言沉声道:“我早就下定了决心。”

“我虽然不反对你的做法,但,祖的意识我无法违背。”

“焱冰本为一家,双脉交融之下才能见到更高更远的辰星,你,真的做好了准备吗?”

“为了那个本就要和你融为一体的冰脉,而抛却力量吗?”

洛言面色严肃,言语郑重:“我,洛言,不需要这血脉,依旧能够眺望辰星!!”

郑倩雯美眸闪烁,看着那挺拔的身姿。

王歌微微一笑,突然感受到了那么一丝热血。

随着洛言话音一落,一声凤鸣直达九天!

无数的火焰从共生之巢深处如同巨浪一般汹涌而来!

王歌身边昼心虚焱直接点燃,但依旧被这焱冰神凤之中的焱略微压制!

“这血脉……了不得啊。”

洛言挥动法杖,一个火印飞了出去。

“你,如果还是依靠血脉的力量,你是不可能通过的。”

洛言冷哼一声;“血脉赐予我的是对于法术真理的传承,而我抛却的是血脉套在我身上的禁锢!”

火印骤然炸开,滔天火浪被瞬间平息!

下一刻,王歌四人所处的这片共生之巢发生了变化,神圣的火焰开始燃烧。

饶是王歌都感受到了火元素的侵袭!

一只金红色的焱凤裹挟着火焰终于从深渊深处出现!

四阶的气息开始弥漫。

这四阶,可不是像王歌召唤的冰晶凤凰那般呆滞,王歌从它身上预见到了强大的压迫感!

大战一触即发!

秋安然的BUFF终于全都套在了王歌身上。

王歌卡着突飞猛进的属性动作稍稍一滞,这个奶量也太强了吧?

而且,秋安然还有几个大招没放,比如冥月降临等等,也就是意味着如果需要爆发的话,这个属性说不定还能翻个倍,也就是五位数的智力!

王歌挥动真理追求者,思维升华!

魔力源泉!

元素轰炸!

在真理追求者的被动和元素圣纹之下,那王歌身上那属于法术真理的气息再次压过了这躁动的火属性元素。

随后,召唤!奥术之树的虚影!

第一次,王歌终于召唤出来了一颗像模像样的奥术之树虚影。

本就已经弥漫充斥的法术真理再次爆发!

那躁动的火属性元素在刹那间被镇压!

天谴极冰!

霜之制裁!

巨大的闸刀横于天际!

寒冰开始肆意地蔓延,而在法术真理的压制之下,那暴动的火元素和神圣火焰都如同乖宝宝一样不敢有丝毫僭越!

那古老的声音再次从焱凤口中传出:“奥术……我想,祖应该很希望见到你。”

声音一落,天谴极冰,行刑!

闸刀飞速落下,焱凤直接被秒杀!

那高窜的火焰在瞬间化成了一个个火星消失。

“啊!!”洛言一声惨叫,整个人开始抽搐,双膝跪地,死死硬撑着。

他是依靠了血脉的力量没错,但他,还有不需要依靠血脉的力量。

郑倩雯目色复杂地看向王歌,这强的有些离谱了吧?

而且刚刚真理弥漫的同时,也是精神力全面压制的时候。

她同样是一个法师,几乎感知到了如同天堑一般的差距。

这,真是一个三阶法师?

喜欢我一个法爷,无限禁咒很正常吧?请大家收藏:搜猫阅读

我一个法爷,无限禁咒很正常吧?搜猫阅读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