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都市 > 掉下悬崖后,我获得了修仙传承! > 第347章 公道自在人心

太清观主被极光神火燃烧后化为一股青烟随风消逝,从此烟消云散。

下方观众面面相觑,皆面露震撼,对其年纪轻轻拥有这般战力和行事魄力心生敬佩。

有人认为他行事太过霸道,有人认为他年轻气盛,但更多知道内幕的人认为他杀的好。

陈星宇面容严肃,指着那一缕消散的青烟:“诸如此类,死不足惜!”

“魔族是人族之患,胆敢勾结,无需证人,杀无赦!”

随后他轻哼一声,收剑归鞘,从天而降。

“猎魔联盟行事未免太过霸道,难道有人陷害我御灵门与魔族勾结,你也会不问青红皂白就带人打上我御灵门不成?”苗龙忽然站起身来,义正言辞道。

众人顿时诧异看向他,连孟星魂也是微微皱眉,定眼看着他。

“师兄,你干什么?”华凤连忙赶回观众席,想要阻止他发言。

苗龙摆了摆手,对于华凤的不解眼神置之不理。

陈星宇瞥了他一眼,对于他之前想要对自己出手的行为感到嗤之以鼻,他冷哼一声:“我猎魔联盟也不是傻子,怎会凭借三言两句就断一个人的罪?”

苗龙冷笑道:“那这位太清观主你怎地就不找来人证物证再定罪呢?”

陈星宇眯着眼看向苗龙,“我猎魔联盟与魔族对抗那么久,谁做过什么事我们一清二楚,更何况当初的小凉山之战众所周知,那太清观主罪名已成立,只是最后被他逃向海外未曾捉拿罢了!”

“原来猎魔联盟定别人罪名只是靠众所周知的传言啊,”苗龙呵呵道。

陈星宇皱眉,盯着他淡淡说道:“公道自在人心。”

苗龙嗤笑,还想要说话。

陈星宇突然指着他鼻子大声道:“太清观主罪无可恕已经伏诛,而你苗龙苗宗主现在如此护着他说话,莫非你也和魔族有勾结?”

被这么大的帽子扣上,苗龙顿时脸色铁青,怒斥道:“胡言乱语!”

陈星宇骂道:“那你就别他么废话,刚才你想找我麻烦我还没收拾你呢。”

“怎么,你也想试试我的神剑之威?”陈星宇冷声威胁道。

苗龙瞪眼道:“试就试,怕你不成?”

陈星宇缓缓拔剑冷笑,“那我就要看看你的皮硬不硬了。”

就在这时,孟星魂轻轻按下陈星宇的剑柄,对其皱眉摇了摇头。

陈星宇看着苗龙冷哼一声,随后收剑归鞘,负气一般站在身边。

孟星魂转过身来,负手而立看向苗龙微笑道:“阿龙,你是对我有怨气吧。”

众人一愣,对他有怨气为何针对陈星宇?

但再一想也就明白了,他不敢针对孟星魂,只能出言挑衅孟星魂护着的陈星宇了。

但他们之间五百年前能有什么恩怨呢,那华副门主不是跟孟星魂关系挺好的吗?

众人纷纷不解,好奇地看向这里。

苗龙嘴角不自然地假笑,他拱手道:“怎敢对五百年前孟无敌有怨言?”

孟星魂认真盯着脸色不自然的苗龙,而苗龙不敢与其对视,只是眼神飘忽,看向其他地方。

孟星魂皱眉道:“阿龙,你变了,当初的你不是这样。”

苗龙仿佛听到天大的笑话,冷笑道,“哦?我变了?”

苗龙突然一脸不忿,“对,我是变了,变得虚与委蛇,趋炎附势了对吗?好,我承认,但你要记得,这是因为你而变。”

孟星魂疑惑,“为何?”

苗龙义正言辞道:“你为了你所谓的大乘期仙路,抛下我们所有人,独自一人去寻仙火,又把真身丢在里面,你可知道失败后的后果?”

孟星魂皱眉不语。

“你修道近两百年,期间得罪了多少人你难道都忘了吗?”苗龙义愤填膺。

“自从你分身被众多仇家围杀后,我们这些在你年轻时跟你交好的人也一个个被清算。”

“虎子死了,小六死了,就连琴儿也因为救你分身身受重伤而死。若不是当初我拦着凤儿,就连我师妹也要因你而死!难道我们这些你当初的朋友都要因为你一个人而全都陪葬吗?”

华凤眼含热泪,哭着摇头说道:“师兄,不能怪孟大哥,都是我们自愿去的,而且当初孟大哥行事也没有错。”

“是,他没有错,他战力高强怎么做事都是对的,因为没人能制裁他。那难道我就错了吗?若不是我在孟家失势之后及时投诚,又向外公布与孟星魂势不两立,咱们御灵门早就没了,又怎会蛰伏起来暗中发展,甚至到了能有实力封存宗门的地步呢?”

苗龙又转身看着华凤自嘲道:“可我做了这么多,你是怎么说我的?你说我变了,不是当初那个师兄了,还说不喜欢我现在这种做派。呵呵,不喜欢就不喜欢吧,我又不是那个永远无敌的孟星魂,我只是个想要跟师妹好好活下去行事又没有底线的心机师兄罢了,你不应该喜欢我,你喜欢他才对。”

喜欢掉下悬崖后,我获得了修仙传承!请大家收藏:搜猫阅读

掉下悬崖后,我获得了修仙传承!搜猫阅读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