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死回生?!”一屋子的人都不可思议地看向宋婉,即便是素和兄妹这等凡人,也知道起死回生这种术法应是怎样的逆天之举。
宋婉顿了一下,她知道这个术法也是无意而为,只因她那位叔叔也曾有过这样的执念。“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个不完全的术法,所以被称为禁术。”
此法名为“七日之归”,乃是一个修行千年的大妖所研究出来的。那个大妖爱上了一个凡间女子,但人总是会有生老病死,不过短短几十年,女子便阳寿渐尽。大妖不忍与爱人分别,便日夜研制禁术,希望能够让为爱人续命。
终于,他研究出了“七日之归”。但是,这个术法逆天而行,所需要付出的不可能仅仅只有法力而已。需要七名女子的精气以每隔七日贡献一次精气来构筑阵法,以稳固被复活者的魂魄不散。但此术并不如此简单,大妖并不知道,施术者的性命才是构筑这一阵法的最关键。
所以,当术法成功时,濒临死亡的女子如同如回光返照一般,回复到了少女年华,而且健康无病痛。但是,大妖没想到,自己的生命力像是被什么吸走一般,源源不断的传入女子体内。
最终,女子活了过来,但大妖却魂飞魄散,再不入轮回。而知道了真相的女子,也生活在害死爱人的苦闷中,最后抑郁而终。
“所以,这个术法成为了禁术。而且,它也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起死回生,因为那个女子只是濒死,而非已死。至于能不能真的让死去的人活过来,还没有人尝试过。毕竟……没人愿意用一个不确定能不能成功的术法去冒生命危险。”宋婉又补充了一句,证明这个术法已经多年没人用过了,即便是她的叔父,也没敢冒着生命危险去尝试一个会不会成功让人起死回生的术法。
“那这个术法……鬼可以使用吗?”
假如,鬼以此来赌注复活自己呢?此禁术是以施术者的魂魄为代价来唤醒被施术者的魂魄,但是当施术者和被施术者成为一个人的时候,究竟是先以魂魄为代价死去再复活,还是术法失败呢?
无名的一句话问倒了宋婉,她明白无名的意思,可这种带有悖论在其中的假设,实在是找不到答案。“你的意思是鬼可不可以用这个法术来复活自己?我不清楚,也没有人去尝试过,成功了的可能就此隐世,而失败了的,也早已化作飞灰。不过我觉得可能性并不高,因为这个术法需要被施术者的血来作为阵法框架。假设是即将死去的人或者是妖,可能性还会高一点。或许……也有可能是一个刚死不久还修道的人类。”
“越说越没谱了,照这样说下去,恐怕符合条件的满大街都是了。”无名颇为无奈的放弃了从术法这方面入手,毕竟大海捞针的感觉不太好,还是从有迹可循的地方开始,先调查一下死者的情况好了。不过对术法的了解也算是有个心理准备,虽然不知道凶手到底是何方神圣,但是它既然打算逆行倒施将死人复活,那他在酆都为官,也不能不坐视不理了。
嗯,又多了一个多管闲事的理由,这次不会被北阴骂了。无名盘算了一会儿,便回屋睡觉去了。
“你为什么非要带上我?”宋婉冷得缩在无名的毛领子里不敢露头,尾巴尖儿都不屑拍他那凉脸一下。
“安昔时不知道出什么毛病了,死活叫不出来,我现在又没有妖力,只能让你帮帮忙了。”无名拢了拢自己的领子,尽量让变成蛇盘在他脖子上的宋婉感觉不到寒冷。
由于第六名死者的案卷还没有整理完,无名几人便打算先从六家卖胭脂的店中查起。这第一家便是素以买胭脂的地方,在西北交汇的位置,店面并不大,种类倒是非常多,琳琅满目,来这里买胭脂的姑娘也不少。其中摆在最瞩目位置地方的,正是同素以梳妆台上拿来的胭脂一模一样的盒子。
小白蛇自领口钻出,吐了吐信子,为了不吓到别人,特地示意无名到一旁无人的地方。
“那几盒胭脂里面都有法力痕迹。”
“什么?”无名有些吃惊,那些胭脂少说有几十个,这样一个一个施法,所消耗的也太多了吧?即便那个凶手是要完成禁术,也不需要用这样的方法吧?还是说,它有这样做的意义,或者是这样做其实并不会消耗它太多精力?
无名走回素和燚身边,对他点了点头,“这些胭脂血,全部都有法力痕迹。”
郁归一声令下,将这些胭脂全部买下,并且要求店家叫出配方并且不得再卖。店家见官家这番阵仗,着实吓了一跳,可那配方就是和大家的一般呀!
“真的呀!官老爷!我家的配方和别人家的一模一样,我……我这就写给你!”店家惶惶,匆忙将配方写了出来。
无名仔细看了看,无非就是玫瑰花瓣、牛髓与几种香料,“这些胭脂都是你亲自做的吗?材料的采购也是你亲自采购?”
“对啊,这都是我做的!”店家还怕不信,特地叫了他娘子出来,给众人看他俩的手,因为常年做胭脂脂粉等东西,指缝间的颜色附着,几乎是洗不掉的。“材料也都是我们夫妻俩买的,都是城里买的!玫瑰也是采得最新鲜的!我们可是没做什么犯法的事情啊,官老爷!”“都是在哪里买的?”无名不死心,觉得若那凶手要做手脚,恐怕也只有在材料里下手脚了,总不能是从水源下手吧?那便是全城的人都会被害,而不是仅仅这几名女子了。
见店家把买材料的地方写了下来,无名打算一会探查的时候顺便查一下。
走到了第二名死者去买过胭脂的店家,这家店是家首饰店,脂粉什么的很少,就在门口摆了几个。但就是那么三两个胭脂血中,里面就法术的痕迹。据悉,这些胭脂,是店家与城西的闫三娘买的,她家有片玫瑰丛,做起胭脂来很是方便,便从她那里进些倒卖。
无名打听了闫三娘家的地址,觉得很是熟悉,着眼一看第一个店家写下的,原来那店家的玫瑰花瓣就是在闫三娘处买的。
随后他们将剩下的几家卖胭脂血的店面都逛了一圈儿,发现他们的胭脂不是在闫三娘处购买便是在她家买的花瓣,于是,禁卫军一行人开路,直接闯进了城西东巷。
在路上的时候,素和燚总觉得这路有些眼熟,待走到那户人家门口,灯笼上一个“阙”字,总算让他想起来了此是何地。
这户宅院乃是当年圣上赐给阙老的小院,后来阙思澜成亲,怕家中人多不利于他娘子养病,便不愿住在阙府。阙老无奈,只得让他们夫妻二人搬进了城西这个小院中,这里虽然不算偏僻,但确实比阙府要清净多了。
无名几人到门口的时候,正巧见着一英俊男子正扶着一名女子往院子里走,嘴里还念叨着不让她乱走。
“好了,相公,我知道了,我不过是去前面买个金丝糕给你而已。”那女子很是无奈地回过头来一笑,那副样貌,就算是身为狐族的无名都不得不感叹这是天人之作。
这个女子长得非常美貌,不论是将五官拆开看还是合在一起,都是无可挑剔的,所为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大抵就是在说她了。尤其那双脉脉桃花眸,眼尾微红,看向何处都是一番风情,再加之眼尾那一点泪痣,迷眼朦胧时,便是她说什么,怕是男子都会应。
此时郁归又是看呆了,但这次看呆却是与看绥绥那次不同,绥绥虽也美貌,却是妖娆勾人,让人想要去侵染。可这个女子却是美貌的疏离,让人远观而不能近。
“咳咳。”素和燚清咳一声,唤回了失神的郁归。
郁归连忙甩了甩脑袋,连着两天失态,他这都虞候差不多是快当到头儿了!“前面那位!可是闫三娘?!”
听到人问话,那两人回过头来。
男子与素和燚对上,面上带了一丝惊喜,空出手来鞠了一礼,“六王爷大驾,有失远迎啊!”
此子正是阙家三男,那位被人称为最有可能成为一朝中流砥柱,却又莫名其妙放弃功名,娶了个病弱妻子的阙思澜。
无名也算是听过阙思澜八卦的人,早就听说过他和他那位病弱妻子的事情,此时见到那闫三娘容貌,觉得那说书先生真是没瞎掰,而且不但没瞎掰,还说得太差了,简直连人家三分的美貌都没讲出来。
可此时不是适合叙旧的时候,那后面二十多个禁卫军可不是为了他们相遇鼓掌来的。无名打断两人见面的问候,“咳咳,王爷,别忘了正事。”
说道正事,素和燚也有些尴尬。恩师幼子的婚事他没来得及参加,好不容易到了人家宅邸,居然还是带人来抓他娘子。
“这……看他娘子这般病弱,说不定是有什么误会,不如先进去探查一番?”素和燚开口求了个情,见无名面上没变,又道,“你不是怀疑是个男子吗?玉卿楼丫鬟描述的画像还没出来,不如再等一等?”
无名无奈一声,“那好吧,就当我怜香惜玉了,先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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