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玄幻 > 怎么都杀不死,还越来越强了 > 第139章 大秘密

怎么都杀不死,还越来越强了 第139章 大秘密

作者:文藝販子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7-16 09:04:44 来源:笔趣阁

司曲说完,灵儿摇了摇头说道:“司曲你有所不知,他修炼的分身甚是特别,分身产生意识跟本体没有什么区别,分身跟本体有区别这根本不可能发生在他身上。这也是你没有察觉到的。”

司曲仍然不敢相信,说道:“可是他并无特别啊!况且我的簪子还在他身上,所以我还是不敢相信。”

灵儿说道:“我知道你们不相信,若是我和藏经爷爷没有见过他,我们也是不会相信的。他是公子的分身,就连我这个和公子签订契约的,也看不出来,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这时的东宫凌带着魔分身走了进来,除了灵儿还有藏经爷爷,其他人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们,小溪是个活泼好动的,看着三个一模一样的东宫凌

她走了过去仔细打量他们,满脸好奇,仙分身是一副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魔分身修炼的是魔族功法,虽然经常跟着仙分身,但是还有有区别的。东宫凌亦正亦邪所以两个分身是没有区别的。

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东宫凌说道,你们就不觉得你们都见过极,但是又相互不认识,是不是跟现在一样。观察不到我们是否有区别。

三人说道不可能,分身虽然可以像你们这样,但是也难免有区别,还有要突破更高境界就必须保证灵魂完整,你也是通过分魂才炼制的分身,到时候突破高境界还是需要收回来的。

听完司曲她们说完,东宫凌觉得他们根本不知道他是没有分魂就炼制出来的。而是通过法宝为媒介炼制分身的。这本功法究竟是谁创造出来的,极,还是其他人。如果是极为什么他们不认识,就如同他现在一样,虽然看不出来,但是法宝确确实实是跟本体签订契约的。极大帝是怎么做到让他们知道自己,而又相互不认识的。这个极真的是可怕。

司曲,你现在暂时没去处,“不如就先留在这里,与我们一同探究这分身之秘吧。”东宫凌看着司曲,眼中闪过一丝期待。

司曲稍作思考,颔首作答。他对这神奇的分身术亦是充满好奇,渴望洞悉其中的奥妙。

灵儿建议道:“既然我们对这分身术所知甚少,那不妨先从了解东宫凌的分身开始吧。”

众人颔首赞同。

于是,东宫凌开始向大家详尽介绍他的两个分身。

“仙分身主修正道功法,性情温文尔雅,而魔分身则擅长魔族功法,性情冷峻。不过他们与我本身并无本质区别。”东宫凌言道。

小溪好奇地问道:“那你是如何掌控分身的呢?他们是否会有自己的想法?”

东宫凌微笑着答道:“我与分身之间有着特殊的羁绊,能够自如地掌控他们的行动。至于他们是否有自己的想法,实则他们的意识与我本体相通,但也会有一些独立的思考。”

司曲插嘴道:“这分身术如此神奇,若是能够掌握,必定能使实力大增。”

东宫凌颔首道:“诚然如此,但这分身术的修炼法门极为神秘,我也是偶然间得之。”

这时,灵儿忽地说道:“我想起来了,公子曾言,这分身术的法门或许与一件古老的法宝相关。”

众人闻之,眼中皆闪过一丝兴奋。

“那我们就去寻觅那件法宝,或许就能解开分身术的谜团。”司曲说道。

东宫凌看着众人,心中涌起一股豪迈之气,他的声音带着自信和决心:“好,那我们就一同踏上这寻觅法宝的征途,揭开分身术的神秘面纱!”

灵儿一脸开心地笑道:“好呀!我最喜欢冒险啦!”

小溪也跟着兴奋地叫着:“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然而,司曲却有些犹豫,她轻轻皱起眉头说:“可是……我不想离开这里……”

东宫凌笑了笑,对司曲说道:“如果你想留在这儿,那就必须得跟我签订一份契约哦。不然等我们走散了,可就找不到彼此了呢!”

灵儿和小溪立刻在旁边帮腔:“对啊对啊!你看我们都已经和他签订契约了呢,而且是平等契约,很自由的哦~”

司曲眨了眨眼,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她问道:“真的吗?不会有危险吧?”

灵儿笑着拍了拍胸脯:“放心啦,姐姐们不会骗你的。只要我们在一起,就一定能找到法宝,然后一起回来。”

司曲终于点了点头,答应道:“好吧,那我就跟你签订契约吧。”

于是乎,在这三个人齐心协力、巧舌如簧地忽悠之下,司曲最终还是跟着东宫凌签订了那份神秘的契约,就这样踏上了一段充满未知与惊险的冒险之旅。至于那个所谓的“分身”到底隐藏着怎样惊天动地的大秘密,东宫凌其实并不清楚,但能够和如此厉害的吞天鼎签订契约,他觉得还是挺不错的。毕竟,这可是一件相当了不起的事情啊!从此之后,他将与这个神奇的宝物一起面对无数的挑战和机遇,共同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故事。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