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陆地图?”
地图上不仅标了山地、河流,甚至还标出了各大陆各大繁盛城市的名字,而中央大陆同样如此,在看到天凤国三个字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这张地图是在最近完成的。
国师点点头,“本国师最近夜观天象,察觉……”
凤卿不耐地打断:“可以打直球吗?”
国师噎住了。
“就是占卜到中央大陆将会陷入动荡之期,所以做了一些准备。谁知道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们,天一就中招了啊!”因为妻子喜欢小孩子的原因,国师也是非常喜欢天一的。
国师是个力人,而国师妻子只是个普通人,奔来力人孕育孩子的几率就非常低,而力人和普通人的结合,孕育孩子就更是困难了,所以国师妻子特别喜欢天一。
南宫瑾沉默了一下,“……以后你还是得天天上朝。”
国师被噎了一下,立马瞪眼,“为什么呀!”
“你如果再有下一次来不及的话,几个天凤国都不够你折腾。”南宫瑾一本正经道,然后理所当然地将地图收起,抱起凤卿往回走,“你准备的东西都给朕送来。”
国师瞪眼,见过打劫的,没见过这么光明正大打劫的!
第二日,国师还是老老实实地将事先准备的东西给送到了皇上正宫。
因为南宫瑾要和安玉恒交接政事,所以由凤卿准备出发的东西,挑挑拣拣地拿了一些东西后,两人就趁着夜色暗沉出了天凤国。
“铛铛铛——!”晨钟响起,安玉恒在宫女们的伺候下穿好龙袍,朝着议事大殿走去。
因为不清楚四大陆的势力是不是真的侵入到天凤国,所以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南宫瑾和凤卿的离开,因此安玉恒只好戴上了南宫瑾的人皮面具,暂时装成南宫瑾的样子。
在国师准备的东西之中,还有去往四大陆的路线和方式,所以凤卿决定按照路线走。
第二天午时,凤卿和南宫瑾坐上了去东大陆的船。
虽然没有渔夫开船到东大陆那么远,但是作为曾经的雇佣兵王牌,凤卿还是知道如何在海上生活和移动的。在船上晃晃荡荡了半个月,两人踏上了东大陆的岸。
因为两人着陆的地方比较偏僻,所以他们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见到东大陆的人。
“这边走。”凤卿一着陆地就发散着精神力,用最快的速度探查到周围的村子,拉着南宫瑾往村落潜近。
当靠近村子之后,两人并没有在第一时间进去,而是静静地等待着夜幕降临。
夜深人静之时,一个男人被尿憋醒,迷迷糊糊地爬起来,站定在房侧,正要脱裤子的时候,却忽然见到两抹如鬼魅般快速的身影疾疾掠过。
男人一愣,狐疑地左右看了看,却没有看到半个人影,不由打了个寒颤,面带惧意地啐了一口,正想要赶紧撒完赶紧回去的时候忽然脖子一痛,完全失去了意识。
南宫瑾反手又点了男人的睡穴,然后将其拖进房里,扔到床上。
凤卿今早用精神力探测过,这是个独居男人,就算睡个几天几夜都不会有人发现的。
虽然说南宫瑾现在的内力深不可测,而凤卿的精神力也神秘强大,但是身在异地,小心谨慎一点总是没有错的。
听闻东大陆的人擅长用毒,长期接触毒药也不知道对迷药有没有抵抗力,所以南宫瑾在弄晕人的时候直接用打的,然后再点穴,双重保证之下,他才会安心一点。
凤卿一入房子之后就立马找衣服,他们两个还是中央大陆的服饰,必须得换!
幸好有国师写的《各大陆民风常识》的书,要不然他们肯定不知道这里的人在男女之间、未婚和已婚之间的差别!
阴沟里翻船可不是凤卿的作风,而且他们这一趟出门是为了给天一找解药,浪费不起一分一刻的时间!
换了一身衣服之后,两人还洗劫了男人的家。
事后,凤卿和南宫瑾迅速去到最近的城镇,将之前抢劫到的值钱东西卖掉之后又重新买了几套衣服,然后将旧衣服烧掉。
东大陆和中央大陆的妇女发髻有所不同,凤卿看过了两眼之后就学会了。
南宫瑾看着那乌黑的长发,手指发痒,凤卿一弄好,他就上前拆掉。
凤卿挑眉,不理他,又将发盘起来,南宫瑾皱着眉头,又拆掉。
凤卿勾了勾唇角,再盘起。
南宫瑾又拆,不过这次他不让凤卿动手,而是自己来,手指笨拙地盘着头发,等到再也弄不下去的时候,将簪子一拔重新塞到凤卿的手里。
凤卿弯了弯眼角,再次盘起发。
南宫瑾略有所思地摸了摸凤卿的发尾,然后拔出簪子。
经过几次盘起有拆,拆了又盘,南宫瑾已经抓住了诀窍,自己动手练习了几下,修长的手指在乌黑的长发中一翻一穿,发髻就被盘了起来,拿起银质的发饰,他将其插进乌黑的发中,轻浅地呼出一口气,眼带笑意。
经过观察,凤卿发现这里的服饰就像是华夏的苗族服饰一般。
男上装一般为左衽上衣和对襟上衣以及左衽长衫三类,以对襟上衣为最普遍。下装一般为裤脚宽盈尺许的大脚长裤;女便装上装一般为右衽上衣和圆领胸前交叉上装两类,下装为各式百褶裤和长裤。
两人穿着同一种颜色的服饰,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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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战神狂妃请大家收藏:(搜猫阅读soumal)战神狂妃更新速度全网最快。上了岸的第二晚,他们在一家客栈上住了下来。
在东大陆,他们要取的材料就是毒王的唾液。
毒王的诞生,是以成百上千的毒物堆积而成的。
首先将毒物放到各自的密闭大缸中,让它们在同类之间自相残杀,七天之后,再将存活下来的不同种类的毒物放在一起,三天之后,毒王就会诞生!
能够杀死对方,并且吞噬对方的毒物才是最强的毒王!
“要找毒王,首先要去毒王之村!”凤卿和南宫瑾的容貌都是极为出色的,借着美色,两人很快打听到了去往毒王之村的消息。
看到凤卿温声细语地和其他男人说话,南宫瑾就会眼里冒火,就算知道那只是在套话,他也不愿意,所以在打听完消息之后,他就带着人迅速地离开了客栈,让许多慕帅哥而来的姑娘们都一阵失望。
毒王之村在东大陆正中央,而且建于半山腰。
因为凤卿的身体不适,所以两人赶路一直在日间,晚上找地方住下。
在去往毒王之村的山路上,南宫瑾从半路上开始背凤卿。
由于东大陆更偏向于华夏的内陆,所以不仅太阳毒辣,而且水源缺乏,正片大陆的空气都干燥炎热得很。南宫瑾虽然有内力加持,但是也不由被这闷热的空气弄得汗水淋漓。
“卿儿,你到底做什么了?”凤卿不是风吹就倒的林黛玉,但是这一段时间她的确是虚弱了不少,让南宫瑾不由疑惑。
凤卿抿了抿唇,“因为那女人不肯说解药,所以我用精神力探入她的记忆,看看能不能找到关于解药的信息。”
南宫瑾眼底闪过一道惧光,连忙抓着凤卿的手,斥责地低喝:“誰让你这么做了!下次不能在这么做了!”
凤卿的精神力异能是一种神秘的力量,能够查探记忆一点都不能引起南宫瑾的好奇,反而这虚弱的状态让他担忧。
凤卿点点头,扯开唇角想要给他一个安心的微笑,但是虚弱的唇角看着让人心疼。
南宫瑾轻轻地拥着她,“对不起,卿儿……”
凤卿轻轻地摇摇头,然后趴在他的胸膛上,“不要再说对不起了,我们之间不分彼此,自然也不用再说对不起这三个字的。”
傍晚时分,两人到达半山腰的毒王之村。
入村的时候,凤卿顿了一下,但是脸上表情却没有任何改变,只是不着痕迹地将一颗药丸塞进了南宫瑾的手心。
不愧是毒王之村,连空气都混杂着毒素。
南宫瑾同样不着痕迹地吞下药丸,然后拉过凤卿的手,动作亲昵。
别以为他没有看见,好几个男人在看见凤卿的那一刻,眼睛都亮了!
凤卿自然也看到了周围的女子在看到南宫瑾的时候,那眼睛像是一颗颗灯泡亮起来似的。而后,她同样没有错过那些对南宫瑾一见钟情的女子们投射在她身上赤果果的杀意。
在国师写的《各大陆民风常识》之中尤为着重地介绍了东大陆彪悍的民风,在这里,男人找女人,女人找男人都是非常普遍的。
如果用现代词来形容的话,就是开放!
而如果碰上喜欢上别的女人的男人,或者别的男人的女人的时候,解决方式就是用毒。
这里,以强为尊的意识更强,你想要那个男人,那么就毒死他身边的女人;你想要那个女人,那么就毒死她身边的男人,被毒死了也是活该,谁叫你不如别人的毒厉害?
正因为这样,国师才会用彪悍一次来形容东大陆的民风。
凤卿勾起唇角,冷冷一笑,想毒死她?那就尽管来吧,因为毒王的消息隐秘,所以她还苦恼着怎么打听毒王的消息,想不到这么快就有人赶着上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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