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玄幻 > 无尽丹田 > 第1270章 凌月突破

无尽丹田 第1270章 凌月突破

作者:横扫天涯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1-12 23:58:45 来源:23小说

一直以来,聂云都觉得他的潜力很大,韧性无穷,越遇到挫折,进步越明显,此时看到修罗王,才明白过来,难怪能成为诸天万界的梦魇,这家伙才是真正的可怕!

如此强烈的爆炸能活下来就是奇迹了,居然还能借机突破,成功晋级,混沌中怎么会有如此可怕的生命?

“不……不可能……”

澹台凌月也俏脸变色,娇躯不停颤抖。

看来即便身为天道师的她都难以相信这是真的!

世界上居然真有如此可怕的生命,百折不挠,无论如何都无法击杀。

“我修罗王是不可能战胜的,就算有人能够胜过我,也绝不是你们这些蝼蚁般的人!”

伴随不停的嘶吼,修罗王身上的气势一浪接着一浪,不停暴增,瞬间突破了最强桎梏,向更高层次冲击。

“斥天境后期……他已经突破到斥天境后期了,月儿,抓紧时间炼化儒界天道,我帮你!”

看到对方的实力不停增长,聂云知道再无法阻止,情急之下,大手一抓,力量不停向澹台凌月体内灌输。

既然他的晋级已经无法阻挡,现在要做的就是提高他们的战斗力,想办法阻止对方!

哗啦!

本来澹台凌月就将儒界天道快要炼化了,此时加上聂云的帮助,体内一阵雷鸣,力量也像堤坝开闸,猛地宣泄出来。

轰隆!

庞大的力量冲击气海,澹台凌月全身的气势陡然变了。终于突破了那道天人永隔的屏障,顺利晋级斥天境!

炼化儒界天道的澹台凌月,顺利达到斥天境。成为斥天境强者!

这一下的突变,让她生命本质再次发生了变化,整个人变得更加仙气凌然,如同天地见最美丽的花朵,悬浮空中。

咯吱!咯吱!

终于,澹台凌月的修为在斥天境初期巅峰停了下来,远远看去。出淤泥不染,整个人散发出一层淡淡的金光,如梦似幻。似假非真。

“斥天境初期巅峰?这样就想赢我吗?可惜的很,就凭你一个人远远不够!”

与之同时,修罗王也停止了晋级,全身气息如龙。散发出超绝的力量。

虽然只是从斥天境中期晋级到后期。一个小小的跨度,却让他的气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达到斥天境,级别间的差距更大,尽管是小级别,却让他的战斗力增加了好几倍。

“是吗?那就看看让我看看你的实力吧!”

晋级斥天境,澹台凌月眼中燃起熊熊烈火,一声清喝,芊芊玉手向前拍了下来。

轰隆!

一声爆炸般的轰鸣。天地为之震颤起来,凶猛的力量配合空间的束缚。向修罗王劈了下来。

“哼!”

修罗王并不躲闪,手中的修罗骨剑举起凌空一劈。

哗啦啦!

两大超级强者的攻击对碰在一起,周围一阵阵空间毁灭,原本就已经破碎不堪的儒界再也承受不住如此凶猛的力量,彻底崩塌开来,重新衍化成混沌之气。

“果然有些手段,混沌是我的主战场,在这里,你无法借助天道,我看你怎么赢我!”

一招对碰,二人不分秋色,修罗王并未占到便宜,但他非但没失望,反而兴奋的哈哈大笑。

澹台凌月是天道师,刚才更是炼化了儒界天道,拥有掌控儒界的能力,而现在,儒界彻底崩塌重新衍化混沌,这种能力无限被消弱,更重要的是,修罗王出生与混沌,对混沌有天然的适应能力,此消彼长,就算澹台凌月实力暴增,也会畏手畏脚,再难对抗。

“月儿,去佛界或者道界!”

聂云也看出了这点,一声大吼。

“好!”澹台凌月明白他的意思,不与对方交战,转身向道界飞跃而去。

佛界是佛门苦心经营多年的地方,空间比儒界要稳固的多,进入其中与修罗王战斗的话,他会失去主动。

至于道界,没有人烟,也是战斗的好地方,至少在这里不会伤害到其他生灵。

道界和佛界二选一,澹台凌月直接选择了道界。

对于她来说,能减少生灵伤害才是最好的!

“算盘打的挺如意,但你们就确定能跑到道界?”

看到二人的举动,修罗王一声冷笑,修罗骨剑一挥,一道剑气再次射了过来。

这次并不是对向澹台凌月,而是聂云!

二人的实力都有了增长,只有聂云还是半步斥天境,没突破那道天人永隔的界限,在修罗王看来,他是最好击杀的,而且,只要击中,澹台凌月肯定会停下来!

果然,剑气还没来到跟前,澹台凌月脸色变了,反手一拳,挡住剑芒,同时一抓将聂云挡在身后。

嘭!

拳风和剑芒碰撞,二人再次纠缠在一起,想要逃走的优势失去,再想离开已经不可能了。

“可恶!”

看到自己成了累赘,聂云脸色难看,拳头捏紧。

一直以来都是他挡风遮雨,这次却让澹台凌月给自己挡住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