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历史 > 万界征战之召唤猛将 > 第1399章 许敬宗 红颜祸水——妹喜

万界征战之召唤猛将 第1399章 许敬宗 红颜祸水——妹喜

作者:黄金老五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5-13 00:58:32 来源:书海阁

第1399章 许敬宗 红颜祸水——妹喜

将杨业召唤出来后,扶苏将其安排为杨大郎兄弟的父亲。

让他们一家团圆。

接着,扶苏使用了“文臣”召唤特权。

这一次,扶苏召唤的人物叫做——许敬宗。

也许很多人对许敬宗不是很了解,但是许敬宗这个人,绝对不一般。

隋大业年间中秀才,后担任书佐。其父许善心被杀之后投奔瓦岗军,被李密任命为记室。李密兵败之后投奔唐朝,补涟州别驾,秦王李世民问其才学召为秦府学士,贞观八年任着作郎、监修国史,不久迁中书舍人。

贞观十年因事贬官,任洪州都督府司马,之后历任给事中、检校黄门侍郎、检校右庶子、检校礼部尚书等职,许敬宗因起草诏书得体而深受太宗欣赏,在岑文本死后以本官检校中书侍郎。贞观二十一年加银青光禄大夫,高宗李治即位后代于志宁为礼部尚书。

永徽五年因支持立武则天为后而官运亨通,先后历任礼部尚书、太子宾客之职,显庆元年升任侍中,仍监修国史。次年进爵高阳郡公,同年代李义府为中书令。

龙朔二年拜右相,加光禄大夫头衔。次年又任太子少师、加同东西台三品。至此位极人臣。

这家伙是坚定地支持武则天上位。

公元654年,高宗欲废王皇后,立武昭仪为后,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大臣坚决反对。

公元655年,重新拜为礼部尚书。

许敬宗为迎合高宗,多次劝长孙无忌促成此事,受到厉色斥责。而武则天则对许敬宗极为感激,引为心腹,迁礼部尚书。

皇后废立之事,久拖未决。

许敬宗说:“田舍翁多收十斛麦,就想换老婆,何况天子欲立后,这本来就与别人没有关系,何必要妄加议论呢?”武则天就让身边的人将这话告诉高宗。

高宗遂废王皇后,立武昭仪为皇后。

武则天当了皇后,决心报复那些反对这件事的人。

敬宗与中书侍郎李义府遂诬告长孙无忌、褚遂良、韩瑷图谋不轨,于是他们被流放于岭外,并死在那里。

显庆元年,敬宗担任太子宾客,八月,许敬宗因主张立武后有功,迁侍中,并监修国史。次年,晋封高阳郡公,授中书令。

显庆三年,晋封为郡公,不久朝廷追赠他父亲许善心为冀州刺史。

龙朔二年二月,为右相,加光禄大夫。次年,拜太子少师,同东西台三品,依旧监修国史。至此,许敬宗所受到的重用和待遇,当朝无人与之相比。乾封初年,由于敬宗年老,不能步行,朝廷特令敬宗与司空李积每次入朝晋见那天各乘小马进禁门到内省。

咸亨元年,敬宗上表请求辞官退休,皇帝的诏令听任他退休,依旧担任特进,俸禄照旧。

公咸亨三年,敬宗去世,高宗为他举哀,三天停止上朝,诏令文武百官到敬宗的府第去哭丧,册封追赠为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大都督,准许他陪葬昭陵。

可以说一生显赫。

······

将许敬宗召唤出来之后,扶苏再次使用了“绝色美女召唤特权”。

这一次,扶苏将传闻之中的绝色美女——妹喜。

妹喜,夏朝最后一位君主夏桀的王后。

有诗称赞妺喜的美丽:“有施妺喜,眉目清兮。妆霓彩衣,袅娜飞兮。晶莹雨露,人之怜兮。”

妺喜是有施氏之女。夏桀在位时,发动大军攻打有施氏,有施兵败求和,献出他们的牛羊、马匹、美女,其中包括妺喜。

夏桀得到妺喜后,对她非常宠爱。

妺喜有三个癖好:一是笑看人们在规模大到可以划船的酒池里饮酒;二是笑听撕裂绢帛的声音;三是喜欢穿戴男人的官帽。

史籍记载夏桀在建造其规模大到可以划船的酒池时,首先下令处死阻止其建造酒池的忠谏臣子关龙逢,然后“邀请”三千名饮酒高手在击鼓声中下池畅饮,结果他们中的一些人因酒醉而淹死。

因妺喜听到撕扯缯帛的声音就笑,而夏桀喜欢看见妺喜笑,于是为此下令宫人搬来织造精美的绢子,在她面前一匹一匹的撕开,以博得妺喜的欢心。

在农业时代初期,丝绸织造业刚刚兴起,破坏这种稀有昂贵的物品,无异于暴殄天物。

商汤灭亡夏朝后,妺喜与夏桀同奔南巢而死。

据说,妺喜是后世红颜祸水的第一例证,此后在三代间陆续出现商代妲己、周代褒姒。

因此,当越王勾践派范蠡把西施献给吴王夫差时,伍子胥进言说:“臣闻:夏亡以妺喜,殷亡以妲己,周亡以褒姒。夫美女者,亡国之物也,王不可受。”

喜欢万界征战之召唤猛将请大家收藏:搜猫阅读

万界征战之召唤猛将搜猫阅读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