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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反派BOSS皆病娇 第二百二十章 枷锁(十九)

作者:芒果梅子酱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05-14 00:54:57 来源:书海阁

“哎,等等,路师弟!”名表美女喊住抬步要走的路今,又看向言萝、李香附二人,“你们刚才说,你们的标的额很小,只有几千到几万,是吧?”

两人齐刷刷点头。

“那么,你们介不介意实习律师接待咨询呢?”名表美女热心地解释道,“路今师弟是A**学系的高材生,虽然今年刚刚硕士毕业,但他在校期间参与过很多专案研讨,打过公益诉讼,是A大的最佳辩手,还发表过10篇SCI论文,专业能力过硬,不输给资深律师。最关键的是,他目前还在实习期间,所以费用的问题,你们可以再谈。”

毕业于最高学府,硕士期间发表10篇SCI,完全属于学神级别了。

要知道,能发5篇以上的,都足以称得上是“学术精英”。

简历上添这么一笔,多的是企业抢着要。

可惜,堂姐妹二人俱是妥妥的学渣,听不懂名表美女的彩虹屁,甚至还有些迷茫:他一个刚毕业的实习律师,又没有任何工作经验,有啥好骄傲的?

律师跟医生一样,越老越吃香。

同理,越年轻,越缺乏工作经验,那就越不值钱。

谁会在乎给自己看病的医生毕业前学业有多棒呢?大家只会关心你脸上有多少褶子、脑袋上有多少白发、经验有多丰富、名气有多大、收费有多少。

自然,言萝也对名表美女前面一大串彩虹屁毫不在意,她只在乎最后一句关于费用的问题,遂问道:“‘再谈’的意思是?”

名表美女看了一眼“路师弟”,路师弟眉心微拧,似乎有些不情不愿地伸出了一根手指头。

这个价格,依然远远超出了言萝、李香附的预算。

看着两人为难的模样,前台小妹提议道:“如果你们无法接受,也可以去某宝上找那种八块十块的法律咨询,不过一分钱一分货,对方到底有没有律师证、专业能力如何,这些就不能保证了。”

李香附被说得脸色通红,尴尬得脚趾头抓地当场抠出四室五厅来,小声说了句“抱歉”,拉着言萝就想走。

言萝被拉着走出几步,忽然又停下。

“等一下!”猛地回头,语气古怪地问:“刚刚你说,你师弟他……他叫什么来着?”

名表美女愣了一下,意识到对方在跟自己说话,下意识回答道:“路今。”

言萝迟钝的大脑瓜迅速搜刮了一通藏在记忆深处的剧本。

路今,男主克星,本书大反派。

剧本是站在女主李香附的立场来写的,对于路今为何针对魏以舟的事情一笔带过,写得非常含糊。

言萝隐约记得,在剧本中,路今出场应该是在好几年后,业务能力确实很强,一出场就赠送了魏以舟“一年牢饭”大礼包,搞得整个魏家鸡犬不宁,连带着女主李香附也遭了罪,可谓是相当的给力。

虽然眼下李香附还没跟魏以舟彻底闹翻,但以言萝“丈母娘看女婿”的挑剔眼光,魏以舟要啥啥没有,本性还焉坏,哪配得上她善良可爱的小徒弟呢?

如果按照剧本的剧情发展,不出几年,魏以舟一家就会算计到李香附头上来。

她可容不得小徒弟继续跟着魏以舟吃苦。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是更古不变的道理。

言萝咬咬牙,也甭管啥预算不预算了,“成交!”

“言萝……”李香附弱弱地反抗了下,最终败倒在言萝豪情万丈的一句“这笔费用我给你出”之下。

三分钟后,言萝和李香附端坐在宽敞明亮的会客室,和路今大眼瞪小眼。

“说说吧。”路今随手将外卖便当搁在一旁,“具体是什么事?”

李香附下意识地看了言萝一眼,在堂妹的鼓励下,将事情的经过娓娓道来。

期间,路今时不时会打断她,提出自己的疑问。

“什么时候入职的?”

“签劳动合同了么?”

“你拿到生育津贴或者产假工资了么?”

“打卡记录有么?”

“经理威胁你说不在产假期间上班就让你离职的证据呢?”

“你说公司拒发工资,有录音没?”

“那么工牌呢?工作服呢?工作群聊天记录呢?工作邮箱发送记录呢?也没有?”

“……也就是说,你什么证据都没有?”

面对路今咄咄逼人的一连串提问,李香附明显招架不住,结结巴巴道:“也、也不是什么证据都没有吧。”

路今挑了挑眉,示意她说下去。

大概是路今的眼神太富有震慑力,李香附被他这么一看,脑子里一团糟,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

这一着急,心态就有些崩了。

“我确实在那家公司上班,而他们也确实没给我发工资,这是铁打的事实啊,他们也没什么好否认的吧,无论谁去调查一下都知道是不是真的。”

李香附渐渐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声音也越来越小。

“为什么非要我来提供证据来证明我在那上班呢?”她有些烦躁,路今问的事情,她的确大多数无法提供证据,但那又怎么样呢?

她又没有说谎,做错事的明明是公司,为什么要逼她拿出证据?

其实,也不能怪李香附这么想。

法律思维和常人思维本就不一样。

对于没正经学过法律的人眼里,法院就像是古代的青天大老爷,青天老大爷断案全靠主动,被害人只要报案就啥事不用管。

可现代的法院不同。

大陆法系审理案件态度中立,举证责任分摊到原、被告身上,原则上由原告举证,特殊情况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进行举证。只有那些以原、被告及其代理人的能力确实无法调取的证据,才能申请法院调取;又或是法院觉得确有必要调取的证据,可以依职权调取。

让普通公民来理解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完整证据链”这些法律规则,实在太难了。

普法、学法之路,任重而道远。

路今知道,在当事人生出抵触心理时,如果不解释清楚、消除隔阂,接下来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受到质疑,做无用功。

他只能按捺下性子,冷静地一一解释。

“这个案子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劳动仲裁委和法院秉持着中立的态度,不会主动对基本事实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你需要对你所说的基本事实进行举证,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李女士,劳动仲裁委也好,法院也好,它们不是上帝,不会在你没有提交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单单凭借你的一面之词,就认定你所说的情况属实,帮你追回你的薪酬。”

路今看两位当事人没什么反应,猜测她俩可能是真没听懂。

为了逼出证据,他毫不留情地用最决绝的话,说出了以下这句足以令所有当事人闻之色变的话。

“也就是说,如果你提交不了任何证据来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被逼离职的原因,到时候可能会有败诉的风险,非但钱拿不回来,你还要白白搭上一笔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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