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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元前建立帝国 第19章 上心

作者:庚金临野 分类:仙侠 更新时间:2024-05-14 15:13:55 来源:书海阁

亚述王宫坐落在穿过尼尼微城的柯沙河河畔,建造在一个高台上,站在第五层的宫殿平顶上能看见整个尼尼微城的全景,就连远处的底格里斯河也清晰可见。

作为亚述帝国的王,尼诺斯便居住在这里,同时也在这里处理着亚述全国的大小事务。

不过,尼诺斯只是决定全国比较大的事务是否执行,许多小事务大都交给了大臣来处理。尼诺斯并不担心这些大臣夺权,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掌控着亚述帝国最精锐的军队,而这支军队长年驻扎在尼尼微城,任何想要叛乱的人都会被斩杀。

另外一个原因与亚述人的性格有关,在亚述人的观念中,国家和军事几乎是同一个词,或者说,国家就是一架巨型的战争机器,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和进行对外扩张是国家的首要任务,靠着阴谋诡计夺得权利的人是不会得到亚述人的承认与尊重。

每一位成年亚述人最大的愿望便是参加军队与敌人厮杀,斩下敌人的头颅,胜利者能获得大量的战利品,失败者的下场自认不用多说。

此时的尼诺斯,在第五层的宫殿平顶上远望着底格里斯河,他正在等候着自己属下的消息。

他的属下没有让他失望,不久之后一位中年人急匆匆的走了上来。

“王,您之前见到的那位女孩名为赛米拉米斯,她不久之前与西姆斯魔法使一起来到尼尼微,西姆斯魔法使与昂内斯是好友,因此她此时就在昂内斯的家中”

中年人快速的说了一遍他查到的消息,他有些疑惑,为何尼诺斯王对一个女孩如此上心?身为亚述王,什么女人得不到,不过他知道自己不该问的别问,有些问题是不能知道的。

“赛米拉米斯?很好的名字,你只能是我的!”

在别人眼里,至少在他属下眼中,尼诺斯的五官分明而深邃,如刀刻般俊美,英挺的剑眉微锁着,唇角微微上扬,霸道强硬的语气中隐隐透出王者才拥有的气质。

昂内斯他并不放在眼里,虽然他背后的北面贵族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但是那又如何,为了一个女人,昂内斯敢跟他斗吗?

当然,在一般情况下,为了一个比较漂亮的女人,昂内斯是不会与尼诺斯相争的,然而赛米拉米斯已经答应嫁给昂内斯,尼诺斯如果强行带走赛米拉米斯,恐怕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谁让赛米拉米斯答应嫁给昂内斯的事情是她进入昂内斯家里之后呢,尼诺斯手下的这位中年人还没那么大的本事那么就知道昂内斯家中的事情。

在知道赛米拉米斯的下落之后,尼诺斯立即带着一队士兵离开了王宫,直接前往了昂内斯的家中,他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赛米拉米斯。

只不过尼诺斯的举动,让这场长达七年的亚述帝国王室与地方军事贵族的争斗,或许将要落下帷幕。

......

而此时的赛米拉米斯啥也不知道,正安安静静的坐在昂内斯家中的二楼平顶上,眼神忧郁的看着蓝天上的白云。

原本她在来尼尼微的时候,隐隐有着预感,她在这里或许会发生什么事情,谁能想到,居然要嫁人了,这恐怕是穿越史上第一个穿越者嫁给古代人的情况,而且这个古代人不仅是个老人,更是她亲自答应的。

一想到这里,赛米拉米斯就很忧郁,虽然她并非没有其他选择的余地,她还有长江骑士的马甲可以用,还有任何穿越者都有的最强大的金手指(来自21世纪的广阔眼界与信息)。

不过,虽然已经答应与昂内斯结婚,但赛米拉米斯可没兴趣同床,她在学习魔法的七年里还是懂不少怎么制作某种梦的药物的。

昂内斯与西姆斯已经离开了这里,他们前往神庙祈福,顺便邀请尼尼微的祭司长在昂内斯与赛米拉米斯结婚的时候,来做证婚人。

由于亚述人的文化习俗不能说没有,但也基本等于无,因此很法律规定等基本是照抄古巴比伦人的,在婚嫁习俗上也大致相同。

在古巴比伦人制定的《汉谟拉比法典》上规定,结婚双方必须缔结婚约,无婚约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婚姻一般由父母安排,因此婚约的缔结不是由结婚者本人,而是由双方的父亲来完成的。

男女双方都必须交换礼品,当然,男方应先下聘,女方则往往以高于聘礼的物品作为嫁妆。法律规定,如果男方违约另娶则失其聘金;如果女方毁约另嫁,则要加倍退还聘金。

结婚前要先行订婚。在订婚仪式上,未婚夫要在未婚妻的头上洒上香水,并送上厚礼。经过这个仪式,女子就算成为未婚夫家庭的一员了。

到了正式的结婚日子,新娘的父亲将女儿交给新郎,新郎在证人面前揭开新娘的面纱,向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郑重宣布:这是我的妻子。这样,新娘就获得了法律和习俗承认的“妻子”的地位和身份。

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地位是不平等的。丈夫占绝对统治地位。丈夫如果对妻子不满意只要把她的嫁妆还给她,并说:“你走吧,我不要你这样的妻子!”就可以休妻了。但妻子不能对丈夫说:“我不要你这样的丈夫。”不育、通奸、性格乖戾、不会持家等都是丈夫休妻的理由。

丈夫不但可以休妻,还可以置妻于死地。因为法律规定“为人妻者,如懒惰、放荡、不顾家或轻忽子女,均可溺毙之。”

当然,法律也适当保护妇女的权益。例如,法律规定,妻子虽然不能申请与其丈夫脱离关系,但如果她能证明丈夫毫无理由地虐待她或有外遇,均可携其嫁妆及应有财产回娘家住。而这项权利,英国女性直到19世纪末才获得。

此外,如果丈夫应征入伍或经商在外超过一定年限而妻子生活无着时,妻子可以与别的男人姘居,而丈夫不得以此作为理由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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