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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110章 皇帝大婚

作者:我想上天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5-01-12 16:51:36 来源:9书院

又是一年中气候最为适宜的时候, 冬秀收到了回京后第一封来自法国的信件。

信里的内容无外乎是对她表示感谢,再有就是写了些关于他们留法后的一些日常和作为,其中就有他们看着法文小说学法语的一则趣事,而这小说正是翻译成法文的《提刑官宋慈》和《上错花轿嫁对郎》,侦探破案类的小说现在正风靡全欧洲, 她的《提刑官宋慈》也是极其有市场的,知名度居然快赶上福尔摩斯了, 而法国人天性好浪漫,对她的《上错花轿嫁对郎》也是情有独钟, 直将其奉为东方最为浪漫感人的小说。

他们在看到这两部小说时是既骄傲, 又亲切, 对照着带过去的原版书去看,学起法文来居然事半功倍,还很是兴致勃勃呢……

冬秀以前倒是听唐主编提过几嘴,说她的小说远销欧美及东南亚诸国,十分的受追捧,甚至有成为世界知名读物的潜力, 她当时还以为是唐主编在吹捧她呢, 这种商业互吹也算是一种常见的贴金法子, 冬秀在前世见得多了, 并不以为意,没想到居然真有这么回事啊……

所以她能源源不断的从报社拿到那么多的钱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吧, 啊, 想一想, 这时候的欧美教育普及率可比国内高多了,看报读书的人那是大把大把的,这都是庞大的潜在读者群啊,都是小钱钱啊……

信里还有件值得一提的事,那就是他在里面十分兴奋的透露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虽然写得比较隐晦,但有先知视角的冬秀一下子就明白了:我党终于在海外成立了旅欧支部,他们几个也都加入其中,现正积极的进行理念传播,为此特地创办了一份名为《少年》的海外半月刊物……

信里面甚至还附了他们第一期的报纸,然后冬秀便在里面看到了一个能叫后世人惊叫的笔名,然后,她果断的把这封信和报纸一块儿纳入了她的百宝收藏箱里。

其实,准确来说人家少年伟人的这封信也不是写给她的,而是给胡竞之的,话里话外的透露着请教和拉拢的意思,冬秀知道未来的历史走向,知道我党最终会取得胜利,可这胜利又是拿多少的流血和牺牲换来的呢,日后的大清洗和白色恐怖可不只是历史课本上的一句话而已,她自认为自己现在是没那个胆量果断加入我党的(当然我党现在也不会要她这样的),对于是否劝胡竞之答应这事儿,她就更办不到了。

首先,胡竞之这人极有主见,人家作为一个时代的佼佼者,对于信仰哪个主义,自有自己的考量,即便这个主义不是最后的赢家,人家也不会轻易的改弦易张,再者,胡竞之这厮的信仰和主张貌似一直都在变化啊,至少目前他很反对军阀混战,所以信奉无政府主义,至于以后,那估计也要看那时的社会变化了,最后,胡竞之的确是个很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大学者没错,可他也只是个学者,冬秀不希望他卷入派系和政治的斗争之中……

所以,她很是很遗憾的表示“胡先生及她会对他们在经济上鼎力相助,至于其他则一概不论”,然后随信又汇去了一张大额的汇票,办报纸啊,那可是个烧钱的玩意儿啊,没有点经济实力,她真当心他们这半月刊一年半年的就倒闭了……

冬秀挺着大肚子亲自去邮局寄了信,打算顺便在邮局定几份妇女杂志,她觉得那个母婴科普系列文可以面向全民进行征文啊,请报社主笔代笔,搞个现身说法,不是更有说服力么,这妇女杂志或许能给她提供点灵感。

然后一直宅在家中的她就听到了一个街头巷尾人人热议的大消息:小皇帝要大婚啦!

其实早在三月份的时候钦天监就已经选定了皇后和皇妃的人选,然后在《宫门抄》上发出了通告,不过当时她和胡竞之人还在沪市呢,也没赶上那场据说沸反盈天的奢华纳采礼,冬秀还很是遗憾了一回。

再后来,国内外变故频生,直奉战争爆发,中原烽火连天,总统走马灯似的轮换……时局如此纷繁变幻,婚礼自然也是一拖再拖的,直到上个月,举行大徵礼后,清室筹备处才正式发布消息,大婚将定于12 月1 日举行。

冬秀顿时来劲了,这可是皇帝啊,最后一位,活的,这种婚礼不说前无古人,但绝绝对对的是后无来者了啊,马上可就要绝迹于华夏了,这个稀奇和热闹她是一定要去看的。

她不仅要去看,还要合照留念呢。

前世爬个长城她还要拍一摞的照片发朋友圈打卡炫耀呢,没道理都跟末代皇帝的婚礼仪仗队合影了反而没啥动静了啊。

从前也有许多想要拍照留念的东西,那不是手里没有相机,没那个条件嘛,现在好了,她们跟那个给她拍孕照的外国摄影师处的好着呢,当然要物尽其用,把他借过来用一波啊。

满人的婚礼不同于汉人,都是凌晨四五点举行的,因此冬秀前一天特地调整了作息,在大白天的睡了个饱,晚上十点一到,便兴冲冲的拉着胡竞之要出门了。

“你这肚子都九个月了,不说在家里好好养着,还偏跑到街上凑那个热闹去,万一叫人挤着碰着了可怎么是好?”慧秀忧心忡忡的阻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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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民国路人甲请大家收藏:(搜猫阅读soumal)民国路人甲更新速度全网最快。“没事儿,我们早就在途径的一家酒店二楼定好了位置,自然不会到那人群里挤着的,你要是实在不放心,就跟着一起去嘛,这可是皇帝大婚呀,今儿个不看,以后都再没机会看了!”冬秀一边往身上拼命的裹衣裳,一边兴致勃勃的劝她。

呼,这大晚上的天气可太冷了,要不是有强烈的八卦之心熊熊燃烧着,她是如论如何也不会从热炕上爬起来的。

“咱们大人都一窝蜂的跑出去看热闹了,家里几个孩子怎么办?”

慧秀知她今儿是非去不可的了,只得妥协,帮她穿衣裳、戴帽子、围围巾,戴手套,最后再穿上从沪市带回来的长筒翻毛皮靴子……

冬秀本来身子就笨重,再从头到脚的裹上这么一身,远看就跟个爱斯基摩人一样,别说走路了,连手臂都不能正常垂下来,只能在身体两旁支棱着……

胡竞之见她这样儿,不由得乐不可支在一旁扶着她道:“你这裹得跟襁褓中的婴儿似的,也太过夸张了些,到时候拍出照片来,人家看了准得以为我身边杵着头,咳……”

杵着头熊是吧!

胆肥了啊,居然敢说她像熊!

冬秀斜了这幸灾乐祸的人一眼,见他又恢复了往昔不怕冷的翩翩风采,不由有些恼火的道:“你这脚疾才好呢,就又不管不顾的了,还想再犯病不成?以后你要是摊在床上动弹不得了,休想我会端茶递水的伺候你,还不赶紧去换一身去,特别是你脚上这皮鞋,给我换成那长筒翻毛的靴子……”

胡竞之本想说他不冷,但看自己太太那“你敢反驳就爆你狗头”的犀利眼神,只得拱手道:“是是是,太太说的在理,我这就妇唱夫随,按太太说的来,哎,自从你怀孕,可真是越来越有河东狮的风范了!”

一行人裹裹杂杂,终于收拾妥当,在大姐不断的叮咛和嘱咐中出发了。

冬秀裹着披风,抱着手炉,坐在立起挡风棚的人力车上,崔有粮在前平稳缓慢的拉着车,带弟和胡竞之一左一右的扶着车辕,走在空旷寂静的大街上,冬秀不由生出几分地主婆带着家里长工们巡视自家田地的感觉来,嗯,一种微妙的威风自豪之感……

他们到达预定的酒楼时,那里的街道旁早已经等候着许多前来占位看热闹的百姓了,而摄影师弗兰克此时便是人群中的焦点,暂时没有热闹看的百姓们将他团团围住,纷纷指指点点,将他当做临时的消遣。

“哎,怎么这洋人也来凑这个热闹啊?”

“瞧您这话说的,这是一般二般的热闹么?这可是咱们当今万岁爷的大婚啊,不要说这小小的洋人摄影师了,就是各国公使也没有不前来道贺谒见的!”

“也是,虽说如今改民国了,可皇上就是皇上,是真龙天子,哎,你们说这小皇上大婚后,是不是该当亲政了啊,这到时候,大总统之位是不是会换咱皇上来当啊,说来,还是有皇上在的时候好哇,这自从有了什么大总统,总也闹哄哄的不太平……”

“嘘,不要命了你,没看见那边都是巡街警察么,想被抓进去上夹棍不成?莫谈国事,莫谈国事啊!”

……

弗兰克找到光线和角度最佳的地方,调试好三角支架,便见到了胡先生和坐在车上的……胡太太?

冬秀把昭君套解下,露出脑袋来,被胡竞之搀扶着走到弗朗克跟前。

彼此打过招呼,弗朗克便热情的关切道:“哦,亲爱的密斯胡,你今晚也是如此的容光焕发,美丽动人!肚子里的小宝贝她还好吗?”

“哦,她很好,你的照相机呢,调试好了吗?”冬秀跃跃欲试,“要不要先拍一张看看效果?”

这时候的照相机又没有夜拍模式,为了拍照清晰,她特地选了这处路灯最齐全最亮的地方订的酒店(我真的不知道民国时期的相机可不可以在晚上拍照,蠢作者查了好久也没查出来,大家睁一眼闭一眼,姑且就当可以吧!)。

路的中间已经铺上了湿润的黄沙,也就是古代所说“黄土垫道,净水泼街”,以前看红楼梦时元春省亲也有这么一段儿,冬秀一直都以为这是皇室特有的一种装逼礼仪呢,直到见识了这个时代的路况她才算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这时候北京城内的路可不像我们后世在电视里看到的那样,是清一色的石板路,绝大多数那都是干土路,像这样干燥的天气里,一脚踩上去是会溅起灰尘的,想象一下如果没有铺黄沙,待成百上千的皇室仪仗队走在上面时会有什么效果吧,那绝对的能走出“腾云驾雾”的气势啊!

这净水泼街当然也不是专为皇室才做的,就是平日里,京师警察厅也有雇佣水夫们每天泼街抑尘的,否则,就北京这“无风三尺土”的境况,百姓们都别想出门了!

当然了,这些都没有皇帝娶亲闹的动静大,这次的黄沙垫道那是连路上的坑坑洼洼也都抹平了的……

冬秀就是想跟这铺满黄沙的路,路两旁的巡警和百姓们先合一张影,见证这万人空巷的热闹场面。

可惜路中间有巡警把持,是已经不让上去了的,冬秀就按弗朗克的指挥站到一处电灯下,拍下了第一张照。

然后一行人便上楼去了,离迎亲队出现还有好长的时间呢!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喜欢民国路人甲请大家收藏:(搜猫阅读soumal)民国路人甲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弗朗克直接把相机留在原地,叫了他从店里带来的学徒看管着,其实,即便没人看着,也没人敢动他这相机,一来人人都知道这相机是何等贵重又娇气的物件,碰坏了可赔不起,二来这还是位洋人大爷的东西,那就更惹不起了,周围的百姓们十分有志一同的离这相机有两三米远的距离,直接给它形成了个真空地带!

坐等是很无聊的一件事,幸而酒店里还有满满的八卦可听。

“哎,听说昨儿已经有位皇妃先进宫去了?”

“那可不,要不然没人在神武门跪迎皇后娘娘啊,哎,这位皇妃的命哦,也好也不好!”说话的人卖关子道。

“这怎么话说的?能给咱皇上做妃子命还不好?”

“那自然是好的,可原本她能更好,听说咱皇上原是属意叫她做皇后,叫郭布罗家的做皇妃的,临了不知怎的变了卦,把两人的册封又给颠倒了,你说这额尔德特家的可倒霉不倒霉,好好的正宫皇后之位,到嘴的鸭子,飞了~”

“那这是挺可惜的,要不然他们家得得多大的好处啊!”

“好处不好处的先不提,就这千差万别的待遇也够叫人憋屈的了,你们不知道,这额尔德特家原本是败落得不成样子了,家里阿玛是早就没了的,只一个续娶的蒋氏带着她们姐妹仨儿租住在那东花市里,靠给人挑花、糊纸盒儿的勉强过活,这出身上就比郭布罗家的差了好几头,昨儿也就一辆小轿车直接接进了宫,不声不响,比那寻常富户娶小老婆还不如哪!”

“这事儿我也听说了,听说那位皇妃进宫走的还是东华门哪,啧啧~”

老北京人听了都心照不宣的露出个意会的表情,有那外地来、不懂这四九城门道的人就问了:“哟,敢问您这东华门可是有什么说道不成?”

老北京人神气活现的睥睨对方一眼,这才一副看不上的表情给对方科普道:“这东华门,与紫禁城四门可都不一样儿,其他四门都是九排门钉,就这东华门是八排,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是这是原来太子走门,太子的排场肯定不能越过皇上啊,所以少一排门钉以示尊重,因此这门也叫太子们,再有,那皇帝驾崩,皇后妃嫔去世后也走的这个们,所以咱们民间把它叫做鬼门,明白了吧?”

……

冬秀几人一边吃着小零嘴,一边听着新鲜出炉的皇城八卦,不知不觉时间就悄然滑过了。

又不知等了多久,外头渐渐躁动起来,有人喊了一声“寅时到了~”,酒店的人便纷纷探头申脑的朝外望去。

不过一会儿就听到了隐隐的礼乐之声飘来,这是迎亲仪仗队要来了。

冬秀一行人也赶紧下去,感谢弗兰克这张脸和他的照相机在这关键时刻起到了占位的作用,他们不用怕被人群给挤飞出去。

昏暗的夜色里,大街中央出来了一队浩浩汤汤一眼望不到头的队伍,人群顿时沸腾起来,冬秀和弗朗克也赶紧做好准备,胡竞之是不愿掺活的,就由带弟扶着她站在镜头前,随时准备着。

二十四人抬着的华丽凤舆、手持大红宫灯的宫女、举着龙凤旗的太监、跟随的仪仗队、护军、警察……

冬秀在这一刻真的无法用匮乏的言语来描述这个场景,只是跟围观的百姓一样看得目不转睛,发出一声声“哇”的惊叹……

这个绵长的队伍,中西结合,就好像是出行的还珠格格和进城的大军阀的队伍混成了一股似的,一眼望不到头。

冬秀自打那些金灿灿、华丽丽的物件,和头顶大旗头、身着旗袍、脚踩马蹄鞋的宫女们经过时,就已经忘记拍照这回事了,只顾盯着看稀奇了,这些人就好像是突破了次元壁一样的突兀,时光仿佛无声无息的倒退了两百年,瞬间就叫人有回到了前清的感觉。

她现在算是知道为什么清室要靠典当来完成这场婚礼了,即便这已经是清室宣称的“一切从简”了,可依旧隆重奢华得超出了她这种屁民的想象啊。

怪不得在她闭关坐月子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各大报刊上铺天盖地的都是关于清室为了筹办这场婚礼不惜要将宫里的珍奇宝物变卖的消息。

在很多人心里,皇上即便再落魄,那也还是皇上,是他们的天哪,这民国政府居然不肯把历年所欠的清室优待费先拨出40 万元来给清室应急,最后逼得清室只好打起了变卖宫中珍宝的主意。

一时报上满是痛骂清室数典忘主、软弱无能,和民国政府言而无信、无耻之极的文章,使得清室和政府的形象在民众眼中大打折扣。

最后,迫于舆论压力,清室只好改用抵押,用40 多箱金银器皿作抵押向英国汇丰银行筹借了大婚经费,而民国政府财政部也十分及时而高调的给清室送了一封致歉的信,说民国政府将特意从关税款内拨出10 万元给清室筹办大婚,其中2 万元算是政府的贺礼……

总之,在大婚开始前,清室和民国政府就被喷了个狗血淋头,丢了好大的面子。

这场豪奢的婚礼也不知是不是为了给两方找补才变得这样盛况空前了起来。

冬秀作为一个现代人,不能说没见过世面,可她一个普通人,也绝对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何况这种对她来说带着历史韵味和特殊意义的场景,能看得目眩神离、忘乎所以也实属正常。

幸而弗兰克还记得自己的使命,很是拍了几张照片,在冬秀的孩子过满月时就把洗好的照片送来给她了。

冬秀的孩子生在新年第一天,就在她和胡竞之过完两人的生日和结婚纪念日之后,也着实是巧了,往后他们一家倒是能这几天当成个大节日来过了。

至于生孩子的过程,冬秀表示她要选择性的遗忘!

幸亏以后都不用再生孩子了!

小包子的小名儿是婆婆冯氏早就给取好了的,就叫朝儿,寓意他像朝阳一样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朝儿谐音为“招儿”,想叫这个孩子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子女缘份。

冬秀刮着小包子软嫩的脸颊,暗道:你注定就是个独生子女的命啊!想要弟弟妹妹,那是不可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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