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玄幻 > 仙武同修 > 1473 就这一次我不服

仙武同修 1473 就这一次我不服

作者:月如火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1-12 23:54:45 来源:23小说

仙武同修 无广告 ,无错 ,成人 ,无弹窗 网

沉吟半响,弃天神皇终于开口,收手道:“好,既然诸多好友相劝,那我就不在出手。这笔账,也算是一笔勾销。”

众人纷纷松了一口气,弃天神皇之强,无人能敌。

非关键时刻,谁都不愿与他交手,能得到这般结果,也是侥幸。

“一笔勾销?弃天神皇,我可从未想过,与你一笔勾销!”

受伤不轻,脸色惨白的萧晨,却是陡然开口,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瞬间,又将所有人的心提了起来,萧晨,这是要干嘛?

“萧大哥……”陌尘心中焦急,暗中传音,希望他不要冲动。

“不用担心,我自有主张。”

随意回了一句,萧晨却是没有停下自己的步伐,脚步再次上前走了一步。

弃天神皇脸色一沉,淡淡的道:“看来我这一掌,还是得出手了。”

“萧晨,不要冲动!”

众人连忙相劝,都不愿意萧晨做出什么过激的动作。

萧晨心很冷静,平静的道:“我没冲动,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与神道盟之间的账绝对不会一笔勾销。”

“他弃天神皇,也不会为此,而真的住手。今日能找出一个我打伤神子的借口,明日是不是,能找一个我斩杀神子的借口,后天是不是又会冒出新的借口来。”

“是不是只要有借口,就能随便让我接三掌,想来便来,想走就走!”

萧晨的话,犹如平地中的惊雷,掷地有声,声震人心。

话中透露的事实,有些悲哀,但强者为尊的世界里,萧晨的话一点都没错。

虽然可能性不大,可只要弃天神皇,一日是昆仑最强。他就随时都可以找萧晨麻烦,不用理会任何规矩。

这是一个,悲哀而残酷的事实。

许多人,不是没想过这一点,但都选择性的忽略,只想快点送走弃天神皇这尊瘟神。

“虽然你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但这天下很多地方,本皇确实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也有地方,本皇不能随便去,可很不幸你的龙门不在此列。”

弃天神皇脸色不变,从容不迫,霸道无比的说着。

萧晨嘴角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冷笑道:“是吗?今日你要么杀死我,要么就别想走出龙门!”

弃天神皇闻言大笑:“有意思,我要走,你拦得住我?”

“我拦不住,可我也不介意,去神域走上一趟。我手中之刀,不介意屠杀神域之人,只要我愿意,一百年一千年,你神族之人迟早得被我杀光!”

萧晨目光阴沉,一字一顿,话语冰冷无情的说道。

弃天神皇心中一顿,脑海之中,不由浮现,每杀千人就换一个地方隐藏起来的萧晨。

一百年,一千年这么杀下去,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不是所有人都能这么威胁弃天神皇,可萧晨可以,他若愿意掩藏身份,弃天神皇根本发现不了他。

寒风呼啸,所有人都感到一股凉意袭来,身体没来由的一冷。

“你就真的这么想死?”弃天神皇身上的气势,不断加强,朝着萧晨迅猛的压去。

天空之中,沉云翻滚,看上去就像是天在不断下沉一般。

每下沉一刻,落在萧晨身上的压力,就不断加强。

彷如火山要喷发一般,每个人都感受了一股恐怖的力量,在场间蓄积,一旦爆发出来,将会释放出石破惊天的能量。

“谁不怕死?谁不恋生?若不是身在绝路,我何至于此。如现在这般,你想来扇我脸就扇我脸,我萧晨活着有什么意思!”

士可杀不可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萧晨自问一介武夫,在天道面前,渺小如蚁。

可在卑微的存在,也有自己的尊严。

今日之事,弃天神皇摆明就是见他崛起,故意来扇他的脸。而且很明显已经成功了,轻松两掌,便将萧晨打的毫无招架之力。

在龙门重建的盛宴之上,这两掌,就像是两记响亮的耳光,狠狠的扇在了准备讲道的萧晨身上。

各大至尊出面求情,再一次给足弃天神皇面子,看似和颜悦色,实际上只是将这耳光的威力变得更重了一点。

有意思吗?

对弃天神皇来说,当然有意思,教你做人,扇人耳光,然后再一幅谦卑的模样,潇洒离去,怎么会没意思。

可真的没意思,在萧晨看来,一点意思都没有。

你要玩可以,别玩我。

若是以前,与你相差太多,犹如蝼蚁和大象,不服也得服。蚂蚁和大象叫板,那是自寻死路,不服不行。

可现在不同,萧晨与弃天神皇有差距,但还蚂蚁和大象的那般夸张。

他的骄傲,不容许自己在这般差距之下,任人羞辱。

就这一次,我不服!

萧晨神色平静,淡淡的道:“是你逼我的,非我所求,也非我所愿。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宁可付出生命,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