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玄幻 > 星界神武 > 第33章 仗势欺人

星界神武 第33章 仗势欺人

作者:星术师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1-12 23:58:24 来源:23小说

“你居然敢伤我!”

于石捂着胸口,脸上挂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道。

“这一拳只是给你一个教训,若是你以后再找我麻烦,别怪我不客气了。”

秦明也不追击,而是负手而立,道。

于石顿时大怒,也不顾自己身上还有伤势,顿时身剑合一,带起一道涛涛星河,朝着秦明冲刷而来!

轰隆,轰隆!

只听无数河水拍击之声响起,这一击是他含怒所所发,这一条星河足足有十余丈长,星河的威力甚至波及到众贾城的大街之上,顿时让街上引起了一片骚乱。

“众贾城之中人这么多,还敢用这种招式,当真以为没人治得了你不成?”

秦明脸上却没有任何惊慌之色,这一招威力虽然大,但却于石却是昏了头了,比起刚才那招破绽更大。

他通过虚灵的推演,早就把星河剑法给参悟通透,甚至比创造这门功法的前辈理解还要深刻,他这一出手,立即就显现出了不同。

“你的星河剑法太差了,让我来教教你罢!”

秦明踏前一步,取出了毕方送给秦明的玉简,居然也是一式星河剑法的星河倒卷,一片星光大幕瞬间升起,重重地拍在这道星河之上。

星河剑法,星河倒卷!

只见他羽剑上的星辰之力突然爆发,硬生生地将这道星河拦腰截断,将于石的身形逼了出来。

砰!

于石的身形重重地撞在了地面上,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砸得街上的石板碎裂开来,痛呼不已!

街道上围观的众人顿时让出一大块空地,生怕于石碰到了自己。

“住手!”

突然间,一道剑光从骤然出现,带着明亮的月辉,正是周天星宫的另外一门金丹级绝学七星追月剑!

余月辉冷冷地看着秦明,道:“周天星宫当中严禁私斗,你们都难道不知道吗?”

“我从这冰心堂出来,这于石与我一言不和,与我动手在先,就算是私斗也应该是算在他身上。”

秦明却丝毫不给他好脸色,道。

这余月辉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出现,做得实在是太明显了。

“是吗?我怎么见你将别人打得吐血,这还不放过人家,甚至还不放过人家,还要继续打下去置人于死地?”

余月辉似乎却跟没听到一般,好整以暇道。

“没错,是他动手先打的我!”

地上的于石捂着胸口,脸上带着阴毒的神色,大喊了起来。

只是他这一喊又引发了伤势,连连咳嗽着,鲜血都咳了出来,看起来十分凄惨。

秦明脸上眉头一皱,道:“刚才他先出的手,甚至在人群密集的大街之上动手,这是有目共睹的事情,这么多人都可以为我作证。”

刚才街上足足有百余人,哪怕离得远的看不清情况,也总有个几十人能够看清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问你,刚才是谁先动的手?”

余月辉突然走进了冰心堂当中,朝着门口迎接的那名伙计问道。

那伙计没想到自己居然也卷入这摊浑水当中,脸上顿时出现了害怕之色,哆哆嗦嗦地说道:“我……当时没看到。”

“没看到?你身为冰心堂的迎宾,在门口的事情你都会没看到?”

余月辉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又追问道。

那伙计脸上带着犹豫的神色,半晌才慌乱道:“好像……是这个秦师兄先动的手。”

他做迎宾的这个伙计当然有眼里,于石的身份他清楚得很,乃是于长老的孙子,而这余月辉又是巡查弟子,权力极大,他根本得罪不起。

相比起来,这个秦明虽然是内门弟子,可一比较,其中的分量孰优孰劣很快就看得出来。

“胡说八道!”

秦明心中顿时一怒,事情的谁是谁非本来很清楚,可谁料在余月辉的逼问下,这个伙计的嘴里却反了过来!

他强行压下了火气,对着围观的众人道:“各位师兄弟,公道自在人心,刚才若是有谁看到了,麻烦为我作证一番,在下必当有所重谢!”

可秦明这一番话说出来,四周却无人回应,围观的人群却根本没有人肯站出来,只是冷漠地围观着。

更有甚者,有人已经开始叫嚣了起来。

“重谢?你以为收买我们就能给你作伪证?”

“没错,刚才我明明看到你将于师兄打得吐血的,这种人践踏门规,必须得严肃处理!”

这于石和余月辉两人尽管修为不高,但来头却不小,各种狐朋狗友十分广阔,相比之下,秦明不过是一个初来乍到的外来户而已,如何跟他们比?

秦明的脸色逐渐冷了下来,偌大一条街道,却根本没有谁愿意为秦明出头!

“我刚才看到了,我作证,是于石先动的手。”

这时候,却有一个铁塔一般的男子从冰心堂里走了出来,沉声说道。

这人正是叶旭,秦明递给了他一个感激的神色,这叶旭不愧是好兄弟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