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其他 > [斗罗同人]从斗罗开始打卡(上) > 第250页

[斗罗同人]从斗罗开始打卡(上) 第250页

作者:夏竖琴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1-13 10:36:57 来源:23小说

唐三想到,“他的武魂也很强,兽武魂的魂师,肉身素质本就强大……他如果是高等级的魂师,就算压制魂力,但**实力的硬条件,是不会变得。不过,一般来说,高等级的魂师,不会屈尊来参加魂尊级别的团战……怕是这皇斗战队,为了防止枫哥而加入的吧。”

“毕竟,沐白你也应该也察觉出来了,这位玉天恆,就是那天和枫哥荣荣打的玉燕组合。很明显……”

说到这,唐三突然苦笑道:

“我算是明白,为何这皇斗战队,如此谨慎,估计就是枫哥那一拳,打得玉天恆有些害怕了……否则不会连这高等级的魂尊也被请来压制魂力参加比赛……”

“他刚才估计一直等枫哥出手呢……毕竟以他高等级魂师的骄傲,是不会擅自破坏比赛平衡的。”

“……”戴沐白。

靠,难怪这皇斗战队,像是吃了药一样。

连连爆种。

“甚至,从他们的魂技连招看来,说不定还亲自看了我们的团战比赛,然后分析学习了一番……”

唐三很聪明,心中一直推测,此时见着这位强大的明秦,这种猜测几乎就可以肯定了。

“但这明秦应该打不过王枫吧?如果压制魂力的话……”

戴沐白笑了笑。

可当他刚笑了起来。

忽然远处的秦明就变了。

只见秦明身上的那第三道紫色魂环,骤然亮起!

“第三魂技:金刚狼!”

随着这第三魂技的释放,秦明整个人反覆被镀上一层金光,他的皮肤和毛髮,都开始微微生长,全身开始附着一层淡淡的火焰。

和刚才的朱竹清有些类似,但却要小很多。

“秦明老师的第三魂技:金刚狼!”

玉天恆眼中闪过一丝精芒。

金刚狼,是千年魂兽中,极其强大的异种魂兽。

他们拥有无坚不摧的身躯,能够撕裂敌人的金刚裂爪!

力量,速度,攻击力,防御力,都是狼类魂兽中最为顶尖的!

一头七八千年的金刚狼,甚至能够杀死一万年的魂兽!

和秦明老师的变异火狼武魂,可以说是般配的魂环!

“身体全属性增幅百分之两百,持续时间虽然有些短,只有十五分钟,但这十五分钟内,秦明老师的攻击力,防御力,速度等等,都会巨幅提升!”

“是秦明老师的核心魂技!”

十五分钟,在魂师的战斗中,算是很短的,属于超高爆发的魂技!

这种超强魂技,是可以让秦明越级战斗的!

秦明双眸闪过一丝精光,他的双手,伸出了一道道闪烁着寒光的金刚刃!

第三魂技除了所带来的增幅之外,这金刚刃更是一大杀器!

显然,王枫的一拳,已经让他无比正式地对待了!

“嗯?”

王枫看着此时的秦明,微微感到诧异。

轰!

下一刻,秦明并没有丝毫的耽误,直接朝着王枫再次袭来。

时间短暂,他自然要第一时间,将对手打到!

“很强的增幅!”

王枫手有些痒,他直接朝着秦明同样冲了过去。

从远处看。

就仿佛是两道流光,一黑色,一金色。

因为王枫的衣服是黑色的,而此时秦明虽然同样是黑色衣服,但全身却散发着金光。

两者,直接碰在了一起!

空中掀起了剧烈的气流,吹得众人的头髮呼啦作响,衣袂飘飘。

狂猎的飓风,甚至都让几人稍微捂住了眼睛。

两道人影,直接从中央的气雾中连连退了几步。

正是王枫,和秦明。

此时秦明全身各属性大幅提升,就算不使用魂力,也相当于一个六十二级的魂帝,**力量两倍。

更别说还有各方面的大幅提升了,虽然时间很短,但确实很强。

“金刚狼……还特么有这种魂兽吗?”王枫无语。

第三魂技展开的秦明,已经和王枫此时的状态一样了。

这么打下去,估计没结果。

秦明也不打算使用任何魂技,只是魂力缓缓流转全身,一拳又一拳的朝着王枫轰去。

因为刚才使用双刃狼牙的时候,对方好像会利用自己的魂技。

所以秦明很聪明,干脆就抛去魂技,来硬的。

我就简单直接的一拳一脚,你总不能利用吧?

轰轰轰!

空中,爆发真正气流,两人每一次轰击,几乎都会给斗魂场,带来极大的震动!

比起刚才十四人的对战,造成的声势还要大!

毕竟秦明终究是一位六十二级的魂帝,就算压制魂力,但此刻身体素质确实实打实的强。

数分钟后。

随着两人再一次对轰。

秦明和王枫再次分开。

“等一下。”

王枫突然说道,“稍等三秒,再打。”

秦明此时的实力状态,比他略强,十五分钟,足够将史莱克七人都打一遍了。

但,也是时候结束了。

“你打算认输?”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