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断臂的维纳斯。
「说不出来。」奥斯卡·王尔德看向与母亲说话的黑髮青年,「他是一个整体,一个独特的灵魂支撑住的人,我为什么要去选择他的某个部分,他的整个人——我都喜欢。」
麻生秋也朝王尔德浅笑,没有表现出自己听见了。
「奥斯卡,在窃窃私语什么呢?」
长大的男孩子,真是嘴巴越来越甜了。
十月十六日是奥斯卡·王尔德十九岁的生日,麻生秋也知道对方喜欢时髦的衣服,奈何配色可怕,独爱红色衣物,所以他给王尔德准备了一套如同火焰般赤红的貂皮大衣,满足风骚的念头。
奥斯卡·王尔德当场尖叫。
麻生秋也忍着嘴角抽搐,去看对方穿出门。阻拦也没有用,这傢伙有强烈的炫耀爱好,就差配上一条大金炼子,叼着雪茄,戴着墨镜,迈着六亲不认的嚣张步伐出去「惊艷世界」了。
麻生秋也感嘆:「要是有一辆超级跑车就好了。」
超跑配王尔德,绝杀。
十月二十日,阿蒂尔·兰波的生日,许多人特意借着庆祝生日的理由跑来看一看兰波,斯特芳·马拉美喝醉了,还抓着兰波的手说道:「你早该保养一下自己了,我初次见你,就为你的手感到辛酸,如果你出生在良好的家庭,你肯定有一双漂亮的手。」
阿蒂尔·兰波摇头说道:「我才不用漂亮的手。」
这双手代表的是他的阶层,是他跟家人一起生活留下的痕迹。
「只要这双手会写诗歌,它就是最漂亮的手。」
阿蒂尔·兰波说着话,特意去看保罗·魏尔伦,两人的眼中有着情意,「魏尔伦说过,我的手,被缪斯吻过!」
斯特芳·马拉美愣住,去看这双历经沧桑的手。
忽然,在某种情绪的促使下,他用唇亲了一下阿蒂尔·兰波的手指,粗糙的皮肤即使涂抹了护手霜,仍然有着扎人的感觉。
「这样一来,我就是缪斯了?」
「呸!」
阿蒂尔·兰波抽回手,玩笑般地给了他一个巴掌,「别想占我便宜,你还缪斯?我说我是宙斯,你信不信?」
三十岁出头的斯特芳·马拉美毫不生气,放声大笑,随着名气的增加,他举办的沙龙成为了法国文化界最着名的沙龙,每周二被称之为「马拉美的星期二」,汇聚着法国年轻一代的杰出文人。
大家一起喝酒聊天,畅所欲言,阿蒂尔·兰波和保罗·魏尔伦完全是一对亲密的恋人的模样,中间挤不进第三个人。
喝醉了的斯特芳·马拉美在被朋友扶走之前,在阿蒂尔·兰波耳边说道:「小心一点,你跟魏尔伦在外面拉拉扯扯,容易被记者盯上,埃德蒙在《人民君主》上也提醒你了。」
阿蒂尔·兰波嫌恶道:「那叫提醒?他敢称呼我为『兰波小姐』!我下次见到他,要去撕了他的小说手稿!」
斯特芳·马拉美还想说什么,被阿蒂尔·兰波推了一把,踉跄地走开了,「你去休息吧,马拉美。」
斯特芳·马拉美不再多言,眼底有一些黯然。
今天的阿蒂尔·兰波领口打开了两个扣子,西装革履,腰细腿长,凝聚着所有人的视线,斯特芳·马拉美也不例外。他在王秋的推荐下,认识了阿蒂尔·兰波,早就发现了对方的漂亮之处,可是比他更早一步发现的是保罗·魏尔伦,那个傢伙独占了阿蒂尔·兰波。
别人都以为斯特芳·马拉美在王秋面前羞涩腼腆,是偷偷喜欢王秋,实际上他对阿蒂尔·兰波的印象最为深刻。
这个少年,是闯入法国文坛的一颗流星。
【你很美,但你不是我的。】
【那我祝福你。】
……
十五年前,文野世界。
一九九三年,法国**基地,「牧神」亲手创造出阿蒂尔·兰波的克隆体,一个又一个的失败品出现,让他陷入了抓狂。直到「黑之12号」完美继承了兰波的力量,他喜笑颜开,疯疯癫癫地说道:「我绝不祝福你,绝不容许你爱上其他人——兰波!」
「你是我的,你是我斯特芳·马拉美的人!」
「我也会创造出另一个你!」
在「牧神」的正前方,玻璃器皿中漂浮着十五岁左右的金髮少年。
对方双眼紧闭。
头髮颜色浅淡,皮肤呈现出没晒过太阳的奶白色。
这具纤细的身体展现在创造者的面前,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去看都是细腻的艺术品,兼具着美丽和强大的两种特性,一出生就是超越者级别,极大地满足了人类最原始的欲求。
它的手是柔软的,洁白的,没有难看的冻疮。
它的身体是男性,然而体态优美,脚趾精緻,男性的生理特征也不丑陋,宛若神明的幼生状态,笼罩着若隐若现的神性之感。
这便是后来外界传言中——「牧神」的看门犬。
黑之12号!
第471章 第四百七十一顶异国他乡的环保帽
兰波的生日结束后,第二天就是乱步的生日。
麻生秋也把家里三个孩子的生日牢牢记住,乱步是十月二十一日出生,中也是四月二十九日出生,太宰是六月十九日出生。即使自己无法为他们庆祝,在每年的这些日子里,他都会默默地说一声:「祝你又长大了一岁。」
类似「生日快乐」的话,他无法说出来,因为他明白走出阴影是需要时间的,正如他每一次復盘都感觉心里在绞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