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APP
搜猫阅读 > 科幻 > 天堂七宗罪[刑侦] > 第43页

天堂七宗罪[刑侦] 第43页

作者:南明离火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5-01-15 11:21:56 来源:23小说

季励:「……」

赵屏把一支的雷射遥控笔递给周阆:「周哥。」

周阆走上前抬头看面前那张芜杂蜿蜒的地图,眼睛扫过每一个路口,每一个红绿灯,每一个高架桥和路段,最后用手里的雷射笔在一个路口圈了一下,投影上的地图一角立刻出现了一个红色的圈。

众人都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见他转过身重新看向监控,忽然说:「刚才那一段,倒过去再看一遍。」

一个刑警立刻倒放了监控,恢復正常以后,那辆歹徒的丰田FJ120已经开出了国道监控不见踪影,在五分钟过后,一辆路过的红色宝马也从这个路段开过。

「停。」周阆指着那辆宝马车,「这里放大。」

技术立刻按他说的做,直到放大看清车牌号以后,周阆才说:「这段监控出现在国道G1460路段,此后往下紧接着的两个路段,一共有三个立交桥,十四个岔路口,一个高速公路入口,往下一个路段车辆密集度较大。

「歹徒的车没有牌照,不太可能冒着被交警抓的风险往人最多的地方开。此后排除人口来往较大的就剩下七个路口。」

「这辆红色宝马的牌照是东昌市开头的外地车辆,交管部门规定我市及直辖市自上周起持外地牌照车辆不得进城,城市限牌后进城许可证在早上七点,否则只能绕城外环绕路行驶。」

上官红立刻反应过来:「那这辆宝马车很有可能和歹徒的车接下来路段一起行驶过,而且进行过一段时间不短的跟车!」

「去联繫一下这辆宝马车的车主,去调一下他的行车记录仪!」周阆话音一落,立刻就有人行动起来了。「技侦网安那边怎样?受害者通讯设备追踪查到了么?」

季励立刻打电话:「我正在催!」

周支队长一旦行动起来,绝对是雷厉风行的。他在市局里面是出了名的「铁人」,只要开始办案就能近乎不吃不喝不睡,一直精力十足直到案情告破。

网安技侦也很快给了消息,但也给的很令人沮丧。

聂默身上的手机像是被人给销毁了,追踪定位不到。上官青身上更是没有信号,联繫到他刚从国外回来的身份,说不定回国以后还没有办国内电话卡,手机就根本没开过机。

一个小时以后,派去找宝马车主的警察来了消息,说那辆红色宝马车上的确装了行车记录仪,这就带去市局。

总算有了个好消息,众人翘首以盼地看着季励带着一个数据储存卡跑着回来,后面跟着的是上气不接下气的宝马车车主。

那车主是个有点胖的男人,三十五六岁,又矮又圆,挺着个一看营养就没少补的啤酒肚。同样三十岁出头的周阆站在他面前,身高笔挺肌肉锻炼得结实而不突兀,长裤皮带勾勒着没有一丝赘肉的有力腰腿,两人一下子看上去对比十分强烈。

那车主一来就哆哆嗦嗦的说:「警察同志,今天我带着我老婆孩子进城看望丈母娘。虽然当时开车的是我但是车是我老婆的。要是违法乱纪了是抓我还是抓她啊?」

周阆认真地问:「那你是希望我抓你还是抓她?」

车主啊了一下,脸上顿时青白交加以为是真的犯事儿了,他嘴皮子一哆嗦道:「那,那还是抓我吧。家里孩子还小……我老婆还得给孩子餵奶呢……」

要不是人命关天案情紧急,周阆还能再和这人玩个几回合。可此时上官青和聂默他们性命攸关,每一分一秒都有可能致命。他再镇定也没这心思,挥挥手让季励把人带到一边去先解释,叫技术把行车记录仪里的影响快点导出来。

果然,周阆的刑侦推理方向是对的。在看到那辆日产丰田FJ120出现的的一瞬间,所有人眼中都有些激动。

找到了!

在一个红绿灯等待之后,宝马车跟在丰田后背一起开出了路口。

在场刑警立刻记录沿路路标,用电脑在投影地图上画出路线。本以为这次能在监控缺失的路段看完丰田车的路径,找到它的踪迹。可是宝马车跟着跟着,突然减慢了速度停在了路边上。

众人傻眼了,这宝马一停车,就看着那辆丰田FJ120缓缓从行车记录仪里消失了。

赵屏没忍住,转头就去问那个在一边角落里的车主:「你停车干什么?这一块也不是能随便停车的地方吧?」

车主吓了一跳,脸红了红,老实交代道:「那,那啥,我孩子当时突然尿急,我就停车在路边绿化带让孩子解决了。」

众人:「……」

车主见办公室内一时间寂静无声,于是小心翼翼道:「那警察同志,我把记录仪放你们这儿,我能走了吧?」

「你孩子还在哺乳期,要解决不是有尿片么?你蒙谁呢?」周阆狠狠皱着眉说,「自己做错事还敢赖孩子?季励,把他带去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处罚!」

季励不敢违背,小声劝说:「先生,我们走吧。」

车主一脸哭丧,跟着眼前这个看似很好说话的小哥走,等出了刑侦科室才问:「这位警察小哥,我这处罚严不严重啊?」

季励探头左右看看没人,然后才说道:「按照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话,随地大小便会被警告和罚款。但如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留案底刑事拘留。」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