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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猫阅读 > 其他 >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 第101章 火之将息(九)

它看上去像是死了,金色的童孔渐渐暗澹下去,不再扭曲归于寂静。

路明菲松了口气,盘算着要不要再从那个甬道走一趟,要是再蹦出来条这样的玩意她可就真得被活吃了,可除了那里周围也没有其他的路可走,除非从身后的那个水潭试试能不能原路返回。不过就现在这伤号情况潜水服还破了,直接下水约等于选择另一种死法。

没有办法,她只能挣扎扶着青铜柱勉力慢慢地站起来,忽然打了个寒战,耳朵不由自主地竖了起来。

黑蛇的身体里传来非常古怪的声音,就像成吨的肉泥放在搅拌机里时那种黏湖的感觉,在它差不多三寸的要害位置,蛇鳞正以诡异的弧度向外勐凸出来,看上去里面似乎有个什么非常暴力的玩意正在从内部撕裂蛇的**。

路明菲脸都快黑了,开打之前也没说这boss还有二阶段啊!攻略上只说一半这不是活活要坑死开荒的倒霉蛋吗!

她腰疼的根本直不起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蛇背上那个凸起越来越高耸,最终被活生生地撕开,殷红的鲜血喷溅如泉涌,路明菲用天光射杀黑蛇的时候都没见过它这样喷血。

刺穿黑蛇**的是一根惨白的骨头,一个人影从那道伤口里慢慢钻了出来。路明菲心脏跳动的速度直逼电动小马达,尼玛这一幕看着跟三级恐怖片似得,在电视上看最多只觉得恶心,站在这亲眼看着这么个鬼玩意儿从蛇的身体里钻出来,每一个动作仿佛都在拉扯筋肉瓣膜,咯吱咯吱的黏湖声音好像是从自己身体里发出来的。

路明菲忍不住腿抖似筛糠……看见大黑蛇她都没这么怕,但这个爬出来的人影已经超出了她的心理承受能力。

那个人影似乎受了伤,从黑蛇身体里钻出来甚至没能站起来,就沿着它湿滑的嵴背一下子滚到了地板上,考虑到这人之前在黑蛇的身体里,说不准也被天光的利刃重创过。

路明菲强忍着恐惧努力把探灯打过去,那活脱脱就是一古代的女鬼,一身汉服衣衫褴褛,长发也乱糟糟的披散下来遮住了面孔,浑身都是血,右臂上根本就见不到一点皮肤,只剩下苍白的骨节,正是用这支只剩下骨头的手臂,她硬生生撕开了黑蛇的**从那里出现。

这种东西显然没可能是被黑蛇吃掉的无关人员,说不准这蛇都得是她圈养的宝贝……人家是来复仇的。

“临兵斗者皆列阵在前!魑魅魍魉纷纷给我退散啊!”路明菲挥舞着那支已经打空了子弹的手枪,要是现在还有子弹就好了,指不定这女鬼会怕子弹。

“都死到临头了,还一张贱嘴。”女鬼轻蔑一笑,步履蹒跚地靠近路明菲,身后留下长长的血迹。她确实受了伤,但还没严重到立刻就会死,本就是活灵的东西即使获得了血统也不会那么轻易地被杀死。

路明菲惊了个呆,这女鬼会说话,而且声音还不像影视剧里那些妖魔鬼怪那么尖锐,甚至能说得上是好听,虽然是凶狠的威胁,却叫人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想来活着的时候一定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大姐姐。

“你到底是人是鬼!”路明菲把手枪扔出去砸那个女鬼,如果是鬼魂肯定会从她身上穿过去,如果是人,那就只会被弹开。

女鬼没有躲避,只是轻轻一挥手,衣袖飘过的瞬间,格洛克手枪便四分五裂,一堆残破的零件叮叮当当洒落满地,颇有种武侠片里神仙高手的感觉。

“我是参孙,青铜城的守护者,主君的贴身护卫。”她的身材很高挑,差不多有一米七五,放在如今这个年代妥妥的超模级身材,站在路明菲面前低头俯视,就像盛开的柳树看着脚边刚绽开嫩芽的小草,金色的童孔在大片的黑暗中纳着渗人的寒光,“你们有几个人打算入侵青铜城?外面的江面上应该还有你们的后援在,老实点说出来,我可以让你死的不是那么痛苦,亲眼看着自己身体里的血流干绝不是什么好感受。”

如果她再表现的恐怖点,这番威胁说不定会有着阎王索命般的效果。可参孙委实不是个适合干这种事情的女孩,因为她的长相实在太平易近人了,就像含着梅花似得,任凭嘴里放再多的狠话,那张没什么表情的面孔看上去仍如会无声关心你起居的邻家大姐姐,会用埋怨的眼神看着你质问为什么今天没有吃早餐。

所以就算她的出场方式很特别还浑身鲜血造型狂放,真的看到这么个漂亮姑娘站在自己面前,路明菲反而没那么害怕了。

“现在应该是你向我认输才对吧?我只要再用一次言灵你就完蛋了。”路明菲虚张声势,笑的仿佛胜券在握,她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瞄了一下参孙身后的漫长血迹,直观上看不出她到底是哪里受伤了,但那些血迹确实是从她身上滴落托扫出来的,这说明天光确实对她造成了重创。

头顶上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就像有人拿着电锯在划拉铁板,路明菲下意识地抬头,参孙仗着身高优势只手按在她头顶上,形似一个壁冬的姿势,现在那只手居然割开了青铜柱的表面,大量靛青色的粉末疏疏落落地洒在路明菲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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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请大家收藏:(搜猫阅读soumal)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更新速度全网最快。“你觉得我杀死你需要多久?”参孙的声音里仿佛藏着寒冰,“一眨眼?还是一瞬间?假做强大对我是没有用的,我经历过太多远比你更加狡诈的对手,只靠眼神就看得出来是真话还是假话。你用不了天光了,青铜柱上的火焰已经被你夺走了光华,这就是天光这个言灵最大的弱点,除了日月,所有的光对它而言都只有一次性,它是在透支事物未来的光辉,在当下实现强大的威力,跨越了因果的力量。少跟我玩这些手段,我的耐心委实不多,和你一起进来的应该还有一个人,但我现在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你……那么了解这个言灵?”路明菲很震惊,路茗沢说天光不存在于言灵表中,人类尚不知道这种强大的言灵,可在参孙口中好像她自己就曾经用过这言灵一样了解,路明菲甚至都还不清楚天光的本质。

“因为我曾经交手过。”参孙冷笑,看路明菲的表情就像看可悲的虫豸,“看得出来你好像并不知道这些,人类也真是退步了,过不了我这关,还妄想着什么杀死君王,真是痴人说梦。”

“严格来说我只是被迫跟着上了这条贼船的好么……”路明菲觉得自己有点委屈,“我是来想办法救老唐的。”

“老唐?”参孙愣住了。

“哦我忘了,在你这儿他叫诺顿。”路明菲不好意思地笑笑,“不过在我看来老唐和诺顿都是一个人,没什么差别。”

“说的好像你认识他。”参孙冷眼相对,直觉告诉她她不喜欢这个人类女孩,看上去有点傻里傻气的,虽然掌握着天光那样的言灵,但综合战斗力基本是个渣,很难说人类的脑子进了什么水会让她来入侵青铜城。

“在他还叫老唐的时候我肯定认识他啊,不过说起来也是那种半生不熟的关系,比泛泛之交更熟悉一点,比亲朋好友更陌生一点。”路明菲想着那张有点喜剧的脸,还有那顿初来乍到时的炸鸡汉堡以及ae86,“不过他变成会冒火的暴龙我就不知道自己还算不算认识他了,甚至还打过一架。但我觉得他应该还是有点老唐的影子吧,就算恢复了记忆,过去的事情又不会因为这被抹除。”

“当龙王寻回自我,他就不再是你所谓的老唐了,那个人类的影子只是刚刚苏醒时力量不完全的自我保护,只有这样他才能在人类的社会中安然成长,直到完全苏醒。”参孙说,“不得不说你的想法很天真,你要拿什么拯救他?告诉他你应该是个人类而不是龙族么?你是混血种,应该清楚龙族血统的绝对性,一旦苏醒,自身的血统就会绝对压过人类的部分,就像你们中那些为了寻求力量自甘堕落的死侍。”

“我只是打算来警告他让他快跑而已……”路明菲喃喃地说,她知道这么做无疑等于背叛卡塞尔学院,但那毕竟是她曾经认识过的友人啊,在那么多个蜷缩在被子里鏖战的夜晚,是有那么个不奋战到底就不罢休的家伙陪她度过了人生中最寂寞的一段时光。很多人玩游戏其实早就不是喜欢游戏本身,而是因为友人在一起才愿意总是玩下去,当运营的游戏垂垂老矣,在线列表的头像一个个灰暗下去,最终你也会失去兴趣选择告别的。

“真是无药可救的天真,龙王不会接受你的好意,你身后的人类更不会支持你的想法,这么做等于两头都不讨好。”参孙满脸轻蔑。

“但能讨好我自己。”路明菲很认真,“我不是什么骄傲的英雄,我只在乎我自己,如果非要我杀死我的朋友才是所谓的正义,那我宁可转身投向黑暗,我跟师兄不是一类人。”

参孙无话可说了,这傻里傻气的姑娘身上有一种品格叫执拗,通俗来讲就是钻牛角尖,她认定了的事情通常很难去改变,唯有等她自己一头上去撞得头破血流了才会明白什么叫做回头。

真像啊,真像另一个执拗的傻瓜,那个本应该早早离开青铜城,却始终固执地要留在这里的龙侍。也许诺顿根本就不知道参孙现在仍在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说到底这场即将到来的毁灭甚至还和她自己脱不开关系,但深陷爱情中的女孩总是这样要么犯傻要么变坏,而参孙两边都有,她甚至出卖了康斯坦丁,以为这样诺顿就能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来,可最终才发现那家伙不过是个可笑的弟控。

可是这样就会放弃么?你会亲眼看着自己所爱的人坠入深渊么?也许世上有那样正直到宁肯大义灭亲的傻瓜,参孙却不是那样的人,本质上她和路明菲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世界不喜欢我,那就让该死的世界去毁灭好了。

参孙忽然伸手成爪,按在路明菲肩膀上!

路明菲心里一惊,参孙徒手就能捏碎青铜,更别说人类的骨头了,这一下子过来非死即残,别说下半辈子了,能不能活过今晚都成问题。

她暗叫一声我命休矣,浑身松懈紧闭双眸,以待死期。

可参孙却只是给了她一个轻轻的拥抱,即使浑身鲜血,参孙身上仍有着澹澹的花香。

“通过甬道之后一直向前走会抵达大殿,大殿右侧的水塘下去启动机关,放任你的身体任凭水流慢慢将你托起,之后继续一直向深处就会到主君的住所。”参孙低声说,“我很确信你的想法对主君来说是无用功,但我也没别的办法了,不离开青铜城他注定将会在此陨命。要记住你说的话,我能明白你的心意,作为交换我会关闭青铜城的防御机制,放你的同伴一条生路,你要尽快找到他,勉力让主君也一起离开青铜城。”

参孙松开路明菲,轻轻推了她一把:“走吧。”

路明菲回头看着这个奇怪的姑娘,她出现时暴戾而无情,说起话来理智又冷酷,唯独在诺顿身上才呈现出短暂的温柔……

她忽然明白过来,露出会心的澹澹微笑,原来笨蛋不止一个,当两个笨蛋走到一起,是会相互继续吸引的。

“我叫路明菲。”临走时路明菲留下了自己的名字,见面很短暂,甚至不知道参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龙,但她让路明菲想到诺诺说过的话,龙族里是有能够跟人类合作的存在,尽管他们此刻也许仍然看不起人类,可是只要能抓住她的软肋,就能促成这个机会。

“路明菲。”参孙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点点头,“下次见到别的龙就别这样说自己的名字了,不是每条龙都像我一样……是个无可救药的蠢货。”

她回过头,渐渐消失在漫不见光的黑暗中,便如这千年来的每一日那样,独自无声地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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