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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猫阅读 > 其他 >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 第151章 蝉,螳螂,还有黄雀(一)

早晨的阳光照在琉璃厂大街的石板上,一辆人力三轮跑得欢,两侧都是复古的青砖小楼,每一户门前都挂着“宝翠堂”、“崇文府”这类黑底金字招牌。

“清朝的时候,这里是赶考举子们住的地方,最多的就是纸墨店,戴月轩的湖笔,李福寿的画笔,清秘阁的南纸,一得阁的墨,那都是百年老牌。玩古的店也多,这条街上全是宝贝,我从小到大就在这里遛弯儿,**十年代的时候,这里的地摊上都能淘到宋瓷……”人力三轮叔一边哼哧哼哧登车,一边神采飞扬吐沫星子四溅。

“现在主要是忽悠外国傻老帽儿是吧?”后座上的客人慢悠悠地说,他看见路边有一些外国游客,捧着造型精致的罐子,老板那谄媚的眼神儿里就剩下别放这条大鱼走的凶狠劲儿了。

“您这一看就是懂行的人啊!”三**叔一拍腿,“这就到了!”

年轻的客人从容下车,上身青色的中式大衫,挽着一寸宽的白袖,下身休闲裤,脚下踩着一双老bj布鞋。这么一身行头配上如金的头发,海水般湛蓝的眼睛,看着就像来挨宰的傻老帽,好几个店铺顿时跃跃欲试。恺撒看都不看他们,啪地甩开一把写着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白色纸扇,漫步进了那条阳光进不去的幽深小巷。

酒香不怕巷子深,外面街上装潢亮堂一看就是消费高端的地儿多半都是新开的店面,主要用来宰些准备买纪念品的游客。真正有东西的,那都得是这些小巷子,在这有些年头的弄堂里还能开着店的,没点儿压箱底的东西和人脉,早就该卷铺盖走人了,随便一家都能拿出点别人家拿不出的稀世珍品,只留给懂行看对眼的客人。

“凤隆堂”的招牌有点破旧了,只是一眼就知道这地儿大概比自己的年纪还大,恺撒掀开帘子,帘上铜铃叮当作响。

空气中漂浮着无数细小的微尘,屋里摆着的大大小小东西都是有些年头的玩意儿,近的估计也就民国,多数的是明清常见的物事,老式的线装书砚台笔洗全都有,看起来这个店什么都卖。

老板从柜台后面探出头来,手里捧着一碗汤面,看起来恺撒进来的时候他正蹲在柜台后面滋熘早餐。

“恺撒·加图索先生?”老板问。

“林凤隆先生。”恺撒点头示意。

听起来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名字,但这个说中文的老头儿从面相上看是个妥妥的欧洲人,灰白的头发和铁灰色的眼睛,消瘦的面颊上仍能看出年轻时的英俊。

老板领着恺撒入座,手脚麻利地烧水沏茶,一套青瓷茶具在这个欧洲老头儿手里上下翻飞炫目如魔术,倒水的时候他可以拎着茶壶半臂高,精准地把热水全冲进青瓷杯里,却不让一滴洒出来。

“看起来你在中国很多年了,已经融入这里,变成了一个长着外国脸的中国人。”恺撒如此评价林凤隆的娴熟茶艺。

“久得连我自己都忘记具体的数字了。”林凤隆笑笑,“等您将来变成我这样年纪的人,就会明白时间真的是件很容易从手中熘走的东西,昨天你还在欧洲自己家的庄园里喝茶,晚上回去还要给妈妈问好,今天你就已经坐在琉璃厂的小胡同里,守着一堆比你年纪还大的东西等死了。”

“别这么说,你看起来还很健康。”

“只是表面健康,托龙血的福罢了。”林凤隆摇摇头,低低咳嗽了一声,很难说他这是恰到好处的演戏,还是真的不自觉地发作。

恺撒和林凤隆是在猎人网站接上头的,龙王芬里厄苏醒后,有人激动的要屠龙,有人忙于组织军队,当然也有人想要把手里的情报急于售出,好在这场群龙的盛宴里分到一杯羹。

作为加图索家的继承人,恺撒没必要涉足这种混乱的地方,但他在猎人网站也有一个自己的账号,用来观察猎人论坛里那些世界阴暗面的东西,甚至还曾经接下过几次任务,用来检测自己的成长。

林凤隆就是在龙王苏醒的情报被公布以后,活跃在猎人网站里的家伙之一,像他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都声称自己手里掌握着有关芬里厄的情报,先得到的人就能比其他人先一步找到龙王。

这些人多以骗子居多,但谁也说不准当中就有真货,恺撒在论坛里和林凤隆接上了号,这个家伙的一些话打动了他,两人约好线下交易。

恺撒把一个颇有分量的纸袋放在老板面前,“二十五万美金,买你说的那条消息。”

“猎人中也有您这样挥金如土的人啊。”林凤隆眯着眼睛笑了,“这么豪横的手笔,难道不怕得到了消息之后什么都没找到,或者被别人抢先一步了?”

“剩下的就是我自己的事情了,你只管把你珍藏的东西告诉我就好。”恺撒打着手里的折扇,“不管能不能得到,也就是花钱玩玩,图个开心么。”

林凤隆点点头,“距离这里不远,民族宫那边有一条光彩胡同,明朝的时候,它是制造火器炸药的地方,那时候它就有另外一个名字。”

“王恭厂。”恺撒慢悠悠地品茶,“1626年5月30日上午九时,当时的王恭厂发生了一次大爆炸,覆盖面积超过二平方公里,死了两万人,当朝皇帝朱由校先生不得已下了一份《罪己诏》,认为自己的行为触怒了上天。迄今为止,王恭厂大爆炸仍然无法用正常逻辑解释,它和印度的死丘以及俄罗斯的通古斯大爆炸起名,并列历史上最神秘的三次爆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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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请大家收藏:(搜猫阅读soumal)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大家都是流着龙血的人,没必要拐弯抹角,我们都很清楚,历史上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件背后多半都有着龙族的身影,”林凤隆说,“通古斯大爆炸就是言灵来茵造成的。

“你想说王恭厂大爆炸是龙族干的?”

“根据当时的记录,巨大的冲击波把一只重达五千斤的石狮子投掷到一公里外的玄武门,很多人的衣服撕裂,赤身**,黑云中有米粒大小的铁渣降落,就像是下了一场铁雨。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领域,足有二平方公里,领域内的一切都被摧毁了,而领域外则受到冲击。”林凤隆用手指沾水在桌上画了一副简易的地图,“王恭厂是存放火药的地方,但那里的火药不足以引发这种规模的爆炸,升腾的黑云中这些铁渣就是当时的黑火药。不觉得奇怪么?一次惊天动地的大爆炸,就连古代的黑火药本身也被炸的粉碎,根本来不及引燃,说明其中压根就没有高温,冲击的力量强大到了足够直接把黑火药摧毁。”

“那么它根本就不能称之为爆炸事件,”恺撒下了定义,“没有热量,仅有外围的冲击产生,而内部则直接摧毁,听上去就像科幻里的什么歼星炮,直接把物质这种概念给蒸发掉了。”

“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林凤隆低声说出那个伟大的名讳,“他的权能是至高无上的力,可以轻易摧毁事物的平衡点,在中国古老的武术中,这叫做眼,是万物最脆弱的地方。无论对象是山川还是高楼,亦或者某种生命,大地与山之王只要朝这个眼里释放力量,任何东西都将被粉身碎骨,不留下一丝痕迹,因为就连构成这样东西的任何组织部分也一起被摧毁了,这样的力量当然不会有爆炸或者高温。”

“按照你的意思,大地与山之王在近400年前就苏醒了,可是在这400年间全世界的混血种都没能得到他的消息?”恺撒觉得这想法未免太过不可思议。

“因为他的苏醒不完全!”林凤隆很严肃,“400年,对龙族漫长的生命和强大的力量来说根本不值一提。如果你近些年来生活在这座城市里,就会知道这里最近多了很多古怪的都市传说,比如说有人在地铁隧道里见过比人还大的老鼠,光是尾巴就有成年男人的腰围那么粗。还有地震监测局的数据和几十年前完全不同,地动现象非常频繁但幅度却不大,如果那是地下深处有一条掌握着地元素的龙在偷偷行动呢?”

“如果你告诉我的东西就只有这些揣测,那我得说这可不值二十五万美元,这和你在论坛里对我的信誓旦旦完全不一样。”恺撒慢悠悠地说,他是买家,手里掌握着更多的权利,有资格挑三拣四。老实说林凤隆这家老破店委实入不了恺撒的法眼,想必这家伙属于那种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货色,而恺撒并非一个好忽悠的外国傻老帽儿。

“空口编瞎话儿的本事您去外面那条街上,随便找个年轻店员干的都比我利索,我比不过他们。”林凤隆神秘一笑,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卡片放在桌上,“所以我只用事实说话。”

恺撒瞟了一眼,那是一张金色的卡片,上面写着市政一卡通。

“一张地铁卡?”恺撒哑然失笑。

“请不要小看了这张地铁卡。”林凤隆神情严肃,“它可以帮助你抵达隐藏的站点。”

“龙王的巢穴么?”恺撒拿起那张地铁卡打量,很难想象这种东西会打开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门,可当把这东西拿在手里的时候,确实会有一种异样的感受。这张卡片上的金色并不是林凤隆用了什么机械喷漆打上去的,它的金色有点像混血种们都最常见的那种龙童,大概只是今年生产的卡片,却叫人觉得它来自神秘的亘古。

“我可以向您打包票这张卡的有效性,但是有一点要说明,它需要在雨天使用才会产生作用。”林凤隆拿出一张日报来,夹缝的天气预告里写明了近七天的天气情况,最近一次雨天在三天后。

“为什么一定是雨天?”恺撒的疑心在信任与坚定这是骗子的江湖套路之间摇摆。

“听说过尼伯龙根么?”林凤隆神色诡秘。

“龙王的世界,炼金术师们梦寐以求的死人之国。”恺撒微微点头,他当然听说过,甚至基于这个名字的计划都曾为他敞开了怀抱,但他拒绝了。

“一条生活在城市地下里的龙长达400年没有人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如果他是生活在自己的尼伯龙根里,这就说得通了,因为尼伯龙根是基于现实世界的倒影面,却又和现实世界分开。龙王游离于这两个世界之间,不会有任何人注意到有一条古龙就在他们的脚下盘旋。”林凤隆指指那张卡片,“每一个尼伯龙根都拥有不同的规则,这是缔造者所定下的约束,而这座城市地下的尼伯龙根就是地铁,在雨夜用这张地铁卡划过闸机,你就会抵达龙王的巢穴。”

“我差点就相信这个都市传说了。”恺撒以贵公子沐浴日光式的爽朗微笑表达了他对这些鬼话的否定。

林凤隆嚯地站了起来,手指紧握成拳,乍看像是恼羞成怒要打人。但他忽然背过身去,打开了自己的衣襟,露出后背上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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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请大家收藏:(搜猫阅读soumal)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更新速度全网最快。从左肩一直到后腰右侧,三道并排的撕裂伤触目惊心,即使伤口已经愈合,仍旧留下了澹褐色的印记,就像中了什么武侠里的毒掌,若是没有解药,世界上再怎么高明的外科医生也无法恢复。

“你见过那条龙!”恺撒骤然警醒。

“是的,我见过它,那是个巧合,那一天我兜兜转转,坐遍了地铁,在最后一次通过闸机的时候,那张地铁卡变成了金色。”林凤隆重新穿好衣服坐下,他的气质陡然转变,之前还是个做旧的老古董,如今却像是整装待发的年轻军人,“那绝对是古老的君王,只是生存的方式有点别扭,能在那种东西的面前活下来是种幸运。恺撒·加图索先生,我得提醒你一句,如果真的有去屠龙的打算,那么你最好是能带上一支军队。”

“如果那真的是大地与山之王,在他触及你的一瞬间,那种至高的力就会击碎你身上的眼。”恺撒冷冷地盯着林凤隆的眼睛,“你绝不可能活到现在。”

“所以我说自己只是表面健康。”林凤隆苦笑,又低低的咳嗽了一声,“拖言灵的福我没有在那一次致命的撕裂下死去,但时至今日那种力量仍然残存在我的身体里,随着时间流逝我终会老去再也无法与它抗衡,到那时候也许我会在和某个客人谈笑风生的时候忽然变成一团随飞而去的灰尽。”

恺撒沉默了很久,“林凤隆先生,你说自己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老的自己都记不清了,可你却拥有能在必死的致命伤中活下来的言灵。而且你知道来茵,但来茵这个命名是在1972年言灵周期表确立时在完全定下来的,如果你只是蜷缩在这个小巷里的旧古董,那恐怕也曾经是个很值钱的玩意儿。”

“老古董的命运就是带着那些无人知晓的往事被憎恨他的人打碎,至少这个人还不会是你。”林凤隆直视恺撒的眼睛,这话说的甚至有点挑衅的意味,但他毫无畏惧。

恺撒没有多说什么,他无意和这种人为敌,况且林凤隆已经证明了他所提供的东西值得那么多钱,这是一张价值二十五万美元,通往龙穴的入场门票。

“保险起见,”恺撒把地铁卡压在桌上,同时将那个装钱的袋子推向林凤隆,“我得多问一句,你的门票是不是只有这一张。”

“不想让其他人捷足先登么?”林凤隆一听就懂了恺撒的意图所在,露出坦然的笑意来,“放心吧,真的就只有这一张。”

恺撒满意地点点头,觉得自己已经在和楚子航那支队伍的竞争中赢得了先机。贵公子的方式就是这样,很多东西都可以靠钱来解决,那么你就不必像个小厮一样在这座城市的街头小巷飞奔,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结果还什么都没捞到。想来这个时候楚子航还在死盯着他那套地动数据,试图从里面研究出点天雷地火,而恺撒已经成功拿到了入场的门票,可以带着夏弥和诺诺提前开香槟了。

他低头打算把那张卡片收起来,完成这项交易,却发现就在手边的地铁卡不见了。他怒目看向林凤隆,这还是生平头一遭,居然有人在加图索家的继承人面前打算玩一招黑吃黑,收了钱却不打算交货!这老东西是以为他那能免死的言灵可以逃过恺撒的怒火么?出身自那个黑道家族的恺撒一直都是一个有仇必然十倍还之的暴力分子!

可恺撒忽然愣住了,因为林凤隆正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后。

“这样有价值的门票钱只出二十五万美元?加图索家的**原来是个兜里没几个子儿的穷鬼。”一口蹩脚到像是二道贩子的中文,夹杂着令人不快的戏谑,有人大力地按在恺撒的肩膀上,把原本准备站起来回头怒抽一耳刮子的恺撒强行按了回去,“我出二百五十万美元,买这张地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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