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条狗,准确地说,是一条以白色为主,带着黑色和黄色块状花纹,有着大大垂耳的狗。
这条狗倒是浑身没有什么伤口,只是像是极为疲惫一样,蜷缩成一团,呼吸均匀地在地上睡着了。
这凭空产生的灰雾,以及这突如其来的转变,让陈司一时摸不着头脑。
还好,他有那本神奇的古书。
出于警惕,他没有直接走上前触摸,而是念动血法师之手的咒语,用血液制造出一只比较小的血红小手,摸了上去。
被红色小手触摸,这条蜷缩成一团的狗子身体轻微地震了震。
但也只是震了震,它并没有因此醒来,反而是张了张嘴,仰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随后以肚皮朝上的姿势继续它的睡眠。
这让陈司更加确信了,眼前的这只小动物,不过是一条普通的家犬罢了。
陈司摇摇头,翻开古书。
他发现自己错了。
那不是普通的家犬。
而是一只米格鲁猎兔犬,俗称比格犬,外号比格大魔王、拆家狂魔、森林之破锣……
“那也只不过是普通的狗啊!”
陈司心中默默吐槽,为什么古书要将条目上最不重要的东西写在最前面。
他继续阅读,之后,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了。
不出他的所料,这只狗,和刚才的那只狼,是同一条狗。
或者说同一条狼。
而那条狼,它其实是狼人。
狼人,顾名思义就是能变成狼的人,之所以它现在变成了狗,是因为受到了太多的伤害,因此力量消退,转变成了狗。
而会变成一条明显是由人类驯化、培养过来的比格犬,则是因为受到人类集体力量“凡庸”的影响。
人类在发现自然、改变自然,提升科技水平从而远离荒野后,对世界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其中受到影响颇为巨大的,就是狼人的种群。
很久以前,即使是力量最为弱小的狼,形态也是大体一致的——长长的尖嘴、竖直的耳朵,修长的四肢,还有和荒野色调一致的或白或灰或黄的毛皮颜色。
但自从人类将狼慢慢驯化后,经过一代代的培养,它们被特化成了形态各异,有了不同品种名的狗。
有的狗相比自然界的狼还来得强壮,比如金毛、马犬、德牧之类的,用来保护羊群不受野狼侵扰的牧羊犬。
而有的狗则是被专门培养成了,用于观赏、陪伴或是狩猎小动物的品种。
比如茶杯犬或是地上的这只米格鲁猎兔犬。
但好死不死的是,狼和狗只是形态上有差别,它们是没有生殖隔离的。
也正是如此,当世界上狗的种群数量远远多于传统意义上的狼后,似乎自然法则开始出现了错误。
那些降生的狼人,都不约而同地,像是被自然法则误解一般,出现了问题。
原本它们的变身是有强度的,平时一般保留着人形态,根据它们的需要,可以变换形态。
体力、活力充足,就能在雾气笼罩后变成半狼人,或是更强的天狼。
而受到致命伤害或是力量消退后,它们连人类形态都无法维持的话,则是又会变成自然界最弱小的那种狼,比如郊狼或是沙漠狼。
好处就是,变成弱狼后伤口会消失,经过一段时间恢复,又能完整地恢复成人类。
受到人类培养太多狗的影响,它们的各个变身形态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最强的那档天狼,它们的形态倒是没有受影响,还是一只只硕大的白狼。
而半狼人形态,就有点惨了。
它们许多都变成了半狗人。
不过其实没关系,半狗人其实也不弱,半金毛和半拉布拉多,比半郊狼还厉害不少。
但最惨的就是,连维持人形态的力量都消退,只能转变成最弱的那一档。
最弱的那一档,无一例外地被小型犬替代了。
什么吉娃娃啊,什么茶杯犬啊,什么比熊啊之类的。
这种变化,让每个无惧死亡、骁勇善战的狼人战士都很尴尬。
原本它们是不害怕受伤的,因为受伤后可以变成弱狼,用来无损恢复。
自己受到致命伤后,只要退后用雾气变成弱狼,接下来让后继而上的队友解决敌人,再将自己带走就好了。
而现在,那些高大威武的狼人战士们,总是会带着一些奇怪的小型犬回来:
“你看,这只瞪着眼睛,乱叫乱咬乱撒尿的吉娃娃,是我们战斗在最前方的队长,他用自己受伤的代价,换来我们全队无损,厉害吧!?”
“厉害,如果它不一直啃我鞋子的话,就更厉害了。”
就会出现诸如此类的尴尬事情。
“这好像和我想象中的狼人有些不太一样啊!”陈司摇了摇头,合上了书本,向薇薇安娜走去。
“它们这不是更应该叫‘狗人’吗?”
陈司用手探了探躺在地上的薇薇安娜的鼻息,发现她还活着的时候,松了一口气。
他揉了揉酸胀的额头,掏出血瓶,开始催动血愈术给薇薇安娜治疗。
因为伤口严重,他没有选择引导血液,而是直接整瓶倒了上去。
他一边念着咒语,一边由慢而快地将瓶子里的血液倒到放置于薇薇安娜的伤口上的剑上。
血液淋到剑身,短剑将血液细分成了一条条细线,细线进入薇薇安娜的伤口,开始主动在伤口上编织成血网。
随着血液的继续注入,薇薇安娜原本只剩一层皮,连接着手掌和半截小臂的骇人伤口,开始逐渐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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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两界跑的我只想过平静生活请大家收藏:(搜猫阅读soumal)两界跑的我只想过平静生活更新速度全网最快。先生骨,再是肉,最后是皮。
在用掉一瓶半的血后,薇薇安娜的伤口恢复如初,又变成了一只细嫩苍白的裸露左臂。
“血有些不够用了……”陈司摇了摇只剩一个底的血瓶,开始抱怨起来。
“找蜥蜴人借点?”陈司认真的思考起着这个做法的可能性。
之前陈司观察过,复活过后的蜥蜴人,无论取不取血、取多少血,都是差不多的虚弱。
也就是说,偷偷杀掉一只,把它血取干,然后偷偷复活,完全不会怎么样。
因为蜥蜴人不会怎么记仇,或者说,不敢记仇。
但……
“一言不合就把它杀掉取血,然后再复活,这是否有点不太人道?”
陈司想到了活熊取胆汁,那个熊就插个管子,一边流一边嗷嗷叫。
虽然可能比这要好一点,但他觉得对待智慧生命,即使它们不聪明,也不能这么极端。
他摸着下巴,突然有了想法:
“那我就勉为其难地正常卖它们点米饭饼和米布丁,代价是,让它们拿血来换!”
有食物精神洁癖的陈司,决定在人类酒馆卖他的点心,并广受欢迎后,就再也不愿意让蜥蜴人照顾他的生意了。
就算是有蜥蜴人想吃,可以,只能这样吃,买了就在他面前吃,直接吃。
不许加昆虫酱、不许加煮黑的普拉塔尼、不许用两片米饭饼和一勺布丁做铜锣烧!
陈司这强硬的做法,可把刚刚喜欢上这分别来自异域和故乡,两种食物“强强相联”味道的蜥蜴人,馋得不要不要的。
他决定,之后去蜥蜴人村庄,咬着牙摆一个蜥蜴人喜欢的摊子,代价是,要让它们用血支付。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血,就有陈司他美好的明天。
“不错,合理又合法!”陈司为自己这个构思,满意地点点头。
至少合异世界的法,在现实中的话……
什么《许三观卖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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