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涟看到送上来的卷宗,也是忍不住一阵阵头大。
商务部在江西景德镇收民窑瓷器,根据朱常洛的规定,是要当地地方进行采买,然后卖给商务部,然后再卖给海外商人的。
按照朱常洛的本意,就是钱能给当地带来一些效益,这么操作,就是利益均沾,皆大欢喜。
可在实际操作中,景德镇地方官员,也是见过世面的,感觉商务部虽然加了价,但大头还是让商务部给赚去了,地方这边,辛辛苦苦制作,采购,拿那么点钱有点不甘心。
于是,地方上就派人去跟商务部沟通,看看能不能提提价。
商务部的人也不含糊,直接拒绝了地方上的要求。
地方官员气不过,便想着自己能不能操作,多赚点。
结果,景德镇地方专门派人,去跟临港的海外商人接洽,直接给你个价格,足以让海外商人不顾商务部严令,偷偷交易。
但这事经不起查,马上便被商务部稽查人员发现,扣押货物不说,还对海外商人开出了巨额的罚单。
眼看着货物被扣,一点钱也没有了,地方官员也不愿意了,马上就采取了强硬措施。
首先,就是收紧民窑的外流。
所有进行交易的民窑瓷器,必须要有地方衙门开具的商引,才能够进入到流通环节。
其次,就是联合周边地区,沿途设卡,对所有进出该地的商贩,进行收费。
这一下子,就把商务部的货源给断了。
照理说,中原瓷器有的是产地,商务部换个地方采购就完了。
谁知道,商务部的人也咽不下这口气,就跟地方衙门,产生了冲突。
商务部也真牛,先是从地方衙门告状,一级一级往上找,很快,就到了京城这边。
最先受理诉状的,就是监察院。
监察院一看这诉状,不好摆弄啊。
因为到了京城这一级别,又是朝廷隶属的两个单位,只能是依律裁定。
可商务部和地方衙门,哪个有理?哪个是违反大明律令?这根本就没法判啊。
想来想去,监察院里的能人给头头出个主意,这事儿就类似于民事纠纷,人家两个部门的人,都没有违法是不是?官员也没有枉法,这根咱们监察院有什么关系?
监察院头头一听有理,马上连着卷宗带告状的人,一起打发到刑部去了。
刑部一看状纸,马上就知道监察院是怎么想的了。
好嘛,你监察院可真是会玩啊,没法断的案子,直接推给刑部了。什么民事纠纷,就是部门之间的矛盾,这事儿,刑部管不了,还是大理寺能管。
大理寺接到状纸,赶紧发声,这就是衙门之间的事情,还是由监察院管辖为好。
三方踢皮球踢来踢去,谁都头疼。
就在这个时候,三司联合调查署成立了。
谢天谢地,终于有能够解决问题的衙门了。
杨涟看完卷宗之后,颇感棘手。
要是说哪一方违反大明律令了,那都好说,搬出法典,直接操作一顿就完了。
但问题是,双方都没有事实上的违反律令。
对,地方衙门绕开商务部跟海外商人私下做买卖,是不符合律令。但这一点,人家地方衙门承认错误了,对商务部的处罚没意见。
接下来,地方衙门对本辖区的商业行为管理,总是没问题吧?
给商家开商引才能经商,这可不是本朝才有的规矩,很久很久以前就有了。
沿途设卡堵截商务流通,这也是地方衙门手里的权力。雁过拔毛是不对的,但收取点费用,这说得过去吧?
杨涟还真的有点麻爪了,朱常洛给三司联合调查署的定位是,遇上重大事情,可直接进入管理。
可现在,仅仅是利益分配不公,导致两个部门产生冲突,这根本就不是判谁对谁错,而是需要进行协调啊。
通常来说,部门之间的协调,由吏部或是礼部出面最好。
可偏偏,这个棘手的问题,抛给了新成立的三司联合调查署。
杨涟硬着头皮去找了礼部,也找了吏部,结果跟杨涟想象的是一样的,两个部门都借口官司是打到你们那里的,推给我们,有点不太合适吧?
无奈,杨涟只好找到了内阁,向叶向高报告了这件事情。
这种扯皮踢球的事儿,叶向高怎么会不知道?
要是能解决,早就解决了,还用等到杨涟找上门?
叶向高告诉杨涟,现在什么部门都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唯有皇帝授权,或是协调,或是直接采取手段,否则,都没戏。
杨涟多少有点臊得慌,刚从朱常洛那里接手了调查署的任命,转脸,就要请示,这怎么看,都有点辜负皇帝信任的味道。
朱常洛倒是十分大度,他知道,像这样的利益纠葛,导致朝廷部门相互抵触,甚至有权任性的事情,再正常不过了。
调整利益纠纷,别说杨涟头大,叶向高头大,朱常洛也头大啊。
最后,朱常洛给了杨涟权限,可以根据调查,对各方利益分配比例赋权,杨涟所代表的三司联合调查署,拥有最终解释权,综合了各方利益考虑之后,得出的分配方案,可以当做是朝廷的最终方案,所有涉事官员和衙门,必须要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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