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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师者之赤篇

作者:xxx某某某 | 分类:女生 | 字数:0

第190章 也许我是一个价值观不正确的大学生吧。

书名:为人师者之赤篇 作者:xxx某某某 字数:0 更新时间:07-11 15:44

我得到了大军的录音素材以后也开始帮他们搞那个人际挫折的录音。我看了一下他们的题目啊。哎呀,这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别说是扯5分钟,10分钟我都能给你扯出来。我人际关系的挫折,那你可问对人了,这题我可太熟了。

我就直接开始以我自己的故事和亲身经历讲起了那段时光。硬生生是把这5分钟的含金量给拉满,信息量是绝对够多的。

还是我高中那段两眼一黑的人际关系。我表示人际上的挫折对于我来说不能叫做多,只能叫做多到离谱。算是我的日常,所以说我非常了解。在高中的时候,我的人际关系不能说是差吧,只能说是差到没边了。由于这些原因啊,我几乎是跟整个班都对着干,搞不过来的。

我的处理方法的话也在高中是自我封闭,无视他人的言论,然后自己干自己的事情,毕竟还有那么多事情等着我去做,心里想着等毕业了以后就无所谓了。

然后大军问起,现在我想要建立什么样的关系,以及我从这些挫折中学到了什么?我的回答是这样的:

我以前说高中我的关系很差,但是我现在的人际关系是非常好的,比起以前质量是以前的百倍。因为我也是在这些日常的挫折当中吃到了人际关系的苦,掉了很多次坑,也是非常的痛。

上了大学以后我也学乖了,知道该怎么做了,想要更好的人际关系。以至于现在我其实也是有那些非常要好的兄弟啊,朋友啊之类的。具体通过这些东西学到的东西就是老师曾经在课堂上说过那句话。“先小人后君子。”

原本这句话老师其实是用来解释,我们做生意的时候,无论是你的亲人还是你的要好的朋友都要先签好合同,不能说啥都不干,就把它弄进来,按照他的要求给他什么什么东西。现在企业一般是做不长久的。

我认为这句话很有道理啊,还可以运用到人际关系上。他这个小人我的意思我觉得不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小人”。

在传统的含义上,小人这个词专门是指坏的那种人,那种墙头草两边倒,趋炎附势的人。但是我觉得在人际关系上,我们就要先学会做小人。这也算是我在韩非子的作品里学到的东西吧:

我们总说忠言逆耳,真正好的朋友会指出你的错误。但在实际生活当中,你如果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考虑,无论对方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你都大放厥词说你认为正确的话。

然后呢把你这些所说的话给展现出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说他,那么这样,即使你说的是真的,对方也不会领情,甚至会开始厌恶你。这就和你说别人坏话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

你自以为自己说的是正确的话,说的是对的话,指出了别人的错误,但是别人就是不会喜欢上你这个人,甚至会疏远你或者针对你。这就叫人情世故,或许你觉得自己是对她好。但我不要你觉得,我要他觉得,要我觉得。

这个时候你还要坚持下去,那么就是碰瓷了,这是君子行为吗?你如果说是从整个目的和整体上来看,或许你真是君子,但实际呈现出来的效果却不是这样,你不仅起不到劝诫兵的作用,你还要被排挤,那么这叫得不偿失。

所以我们要先学会做小人。知道怎么做一个小人你才能懂得去观察别人的表情,懂得去审时度势,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知道什么人该惹,什么人惹不起……在妥协当中寻找着你自己的意志和立场,既不是低头不断妥协,也不是非常固执的自我内耗。而是一种对于自己有利的正确选择。

当我们成为这么一个人际关系上的小人以后,我们就可以逐渐去了解对方这个人,去感受这个人,并且跟他成为好朋友,以此慢慢发展关系,当你们发展到一定关系的时候,那么你说那种比较刺耳的话,对方也不会觉得什么,不会怪罪于你,因为你们这时候的关系已经达到了可以讲这种话的程度了。那么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说一些正确的话,一些劝诫的话。

因为这个时候他对你是很了解的,是知根知底的。知道你没有恶意的,那么他也能更接受你说的话。这个时候那么你就可以成为所谓的君子了。

说实话,我觉得我这番解释非常的牛逼。嗯,不是我不谦虚啊,而是作者既然能在即兴发挥当中想出这种东西,我本人也是很惊讶的。本来也没什么优点可以夸了,就让我骄傲一分钟好了。看起来大军也是被我这波操作给控到了。

果然,我不会真的有演讲的才能吧。

……

晚上是去对面吃那个不知道叫什么的店,也算是一道小菜吧,很神奇啊,比如说那个番茄炖牛肉,那就直接把整个番茄给放进去的。

还有那个蒸鱼楠,下面全都是蒜啊和洋葱,我也不知道加这么多佐料铺下面是什么意义。

味道也就那样吧,普普通通。

说到这里又想到了明天的课程,那是一节非常神奇的课程。第一次上啊,是在实训场也不知道什么地方。题目是叫做劳动实践来着。课程安排更是离谱到骇人,1~9节什么概念?

不会是真的要招人去打苦工吧?不过大概率不是哈,不然肯定会闹的。

……

今天晚上我在群里看到了一个新闻,不知道是不是编的哈,但如果是真的,那么就离他*大谱。具体讲了个什么故事?

简单来说是三名女人贩子准备硬抢男孩,然后这个小男孩就哭泣啊,叫爸爸救他。最后这个爸爸情急之下也是反杀了三个人贩子。

后面法院判决结果是——“父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因为是法院认为那三个女人贩子是属于妇女,不具备威胁。因此父亲的行为不能够算是正当防卫。

真是有够嘲讽的。作者不打算对这件事情表达什么其他的看法,因为不知道这件事情的真假。当然作者也不会刻意去宣传这些事情,万一是假的,那么这社会影响不好。

但如果是真的,今天又是三观破碎,但是好像又很正常的一天。看到文案的最后一句话大概是父亲这么说的。他问法官。“到底要怎样做才能在伤害三名女人贩子的情况下?”

真是听的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这文章啊没有任何含金量,没有什么艺术手法,他只是单纯的叙事,但本身这些文字这件事情就够令人震惊了。

什么办法?没有什么办法。没有任何办法。我很喜欢这么一句话。“法律是为了让犯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做事的代价更高。”

说实话,我想不到什么官方的方法。没有人有义务回答,也没有任何人能够站在绝对正确的立场说出最为正确的答案,因为这根本就是无解的。

你只需要知道等事情发生了以后就事论事。我们可以这么想这件事情,这位父亲不救自己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借着这些时间记住车牌号以及及时报警。

这就是站在法律角度来进行的“正确行为”。至于孩子受了什么苦?有所谓吗?当然有,大家会同情孩子的经历,也会同情你的经历,大家会唾弃人贩子。然后这位父亲也不会因故意杀人而被判刑。并且拥有大概率可以把孩子给接回来,哈哈哈,真是可喜可贺,团圆结局。

但是他没有这么做呢。那位父亲没有这么做呢。也许他失去了“良好公民”这个名头,但他证明了什么叫做父亲,他有胆有种。这个比作者厉害多了。

作者就是个学生。读了10多年的书,不知道读了个什么。整天也不知道敢做什么大事,承受能力也小。遇到事情你要我弄出个解决方法,那我还真得好好想想。

不过也正和我小时候说的那样,不要逼作者用其他的人格。

……其实这件事情本身“没有什么”的。是吧?先生?先生啊,告诉我这是病吗?为什么急性病不怎么明显了,慢性病却多了不少?那真是像极了今天青少年的身体状况。

当然下面还有一些评论,比家里人震惊的是这件事情居然也能跟“男女对立”扯上关系。有人支持法院这种做法,理由竟然不是因为官方拥有足够的证据以及法律理论,而是因为这位评论者认为女性属于弱势群体,所以法律就应该像这样保护女性的权益,这位父亲就是做错了。

好家伙,真是一个让人想不到的点。虽然三观是压根不算正确的,说的话也是跑题了的,却真被她顶到了关键。哈哈,要我没记错的话,上面我们看到这个故事是在讲人贩子的。

就这样好了。作者对此表示深切的同情。但是同时也知道我无能为力,这一两件是经不起风波的,只有等慢性病引发了其他的并发症,人们才会想起关注这些东西,然后去治疗。我们就这么静静的看着,看看这种事会不会越来越多。

先生,你执起了笔,丢掉了医生的名号,但大家还是尊称你为医生。那我这位又拿笔又是干建筑的工人,又该怎么说呢?那正确的价值观以及精神建筑,我是否又能在里面加一块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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