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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无双庶子

作者:春心晓梦 | 分类:军事 | 字数:0

第344章 朱笔落处是民心

书名:穿越古代,无双庶子 作者:春心晓梦 字数:2.1千字 更新时间:07-17 08:14

十二卷策论在洛洪案头堆成塔,最顶端是国子监的《青苗法古今考》,黄绢角被晨风掀起,露出赵承德最后的批注:法无善恶,执者有仁暴;政无高低,视民如伤则兴。

镇南王忽然解下玄铁刀,刀柄朝向三皇子陈睿渊:“本王恳请殿下,将这些策论抄录百份,发往各州府——让那些坐在暖阁里算钱粮的官儿,瞧瞧百姓眼里的‘法’是什么样!”

陈睿渊凝视着广场上众学子,掌心却因攥着苏烈的奶疙瘩而发烫。他忽然转身,对着观礼台高声道:“传本宫令:即日起,各州府开‘青苗钱议察局’,许百姓直陈利弊;御史台增‘吏弊巡查使’,凡克扣青苗钱者,不论品级,先斩后奏!”话音未落,观礼台爆发出海啸般的声响,卖炊饼的王大叔把炊饼抛向空中,布商李娘子抹着泪笑,连檐角的铜铃都响得格外清亮,惊起的麻雀扑棱棱飞向朝霞,翅膀上驮着十二座书院的墨痕。

秦朗站在国子监队伍里,看着洛洪的朱笔在《大陈会要》上落下最后一笔。他摸出怀中的枯叶,“吏弊”二字已被晨露洇开,却在纸背显露出新的字迹——那是昨夜他用淡墨写的:愿以吾辈刀笔,换人间烟火长明。

阳光漫过广场,十二道策论的墨香混着炊饼的热气,飘向扬州城的大街小巷。这一日的大陈史书会记下:一百三十年文锋试,十二书院辩青苗,终以“民为基,国为厦”定调。却不会记下:某个卖炊饼的老汉,在散场时捡到片带字的枯叶,回家后贴在灶台边,当作给孙儿讲古的引子——那上面的“民为贵”三字,比任何史书都更烫人掌心。

十二座学院论述完毕,接下来该吏部左侍郎王承佑、翰林院侍讲李廷玉、扬州府尹杨弘济三位裁判点评打分。

观礼台上,松木案头堆着十二卷策论,铜漏滴答声里,三位裁判展开争论。

王承佑捻动长髯:“这李景逸竟敢说青苗钱‘沾着饥民血’?青苗法乃太祖遗训,他分明是借算筹讥讽朝廷!若按‘切中时弊’给分,恐长书生谤政之风。”

李廷玉指节叩击绢轴:“大人且看这锦缎——经纬间嵌着草籽,分明是织户饿晕在机杼前的物证。他以‘七十二工序’对比‘九百文折钱’,算的是百姓骨血账。孟子曰‘民为贵’,此等实证,怎不算‘论据确凿’?”

杨弘济搁下茶盏:“在下官辖饶州,去年确有五户织户卖儿偿债,虽非三十户之多,却也见青苗法在地方变了滋味。这《均输法》调剂粮价之策,倒与本朝‘常平仓’旧制相通,或可一试。”

王承佑拍案震得笔架晃动:“试?若都依着书生空想改法度,朝廷威权何在?此卷若给甲等,日后学子皆敢指摘政令!”

李廷玉拂袖带起案角纸页:“威权岂在堵言路?太祖设‘登闻鼓’,不正是要听民间疾苦?某愿以十年清誉保此卷非谤政,只为‘富民先于富国’四字,合圣人之道。”

杨弘济指尖摩挲茶盏纹路:“取中可也。既非全是虚妄,亦非尽善之策——就按乙等上打分吧。”

最终李景逸打分:王承佑陆分,李廷玉玖分,杨弘济捌分。平均分:柒分柒厘(乙等上)

接下来,三位裁判拿起清风书院张云舟的《富国富民之辩》点评。

王承佑看后掷笔冷哼:“‘财聚民散’?竟敢拿文景旧制比本朝!青苗法‘抑兼并’三字写在原疏,他却暗指‘肥胥吏’——这不是影射朝廷驭下无方?”(朱笔叉掉“流民遍野”四字,批注:“狂生妄言”)

记分:伍分(丙等上)

李廷玉抚卷叹息:“‘民为贵’三字浸雨犹胀,可见其心诚。以武帝盐铁对比青苗,虽犯忌却切中要害。惜乎畏首畏尾,‘实则’二字后不敢直书,少了士人风骨。”(墨笔圈“富民”二字,注:“可教之材”)

记分:柒分(乙等中)

杨弘济摩挲焦页:“《孟子》注本抢于水火,足见向学之心。然‘胥吏肥私’之论无实据,仅凭残卷臆测,难称‘确凿’。”(淡笔勾“恤民”批注,注:“宜补地方实察”)

记分:陆分(乙等下)

张云舟平均分:陆分(取整,乙等下)

三位接着拿起临江书院林牧《青苗法细则考》点评。

王承佑突然拍案怒斥:“‘细则如纸,胥吏如虎’?这是把朝廷比作虎狼!残卷‘灾年减半’涂墨,安知不是他自己伪造?”(朱笔圈“逼死”二字,旁注:“构陷上官,当究”)

记分:肆分(丙等下)

李廷玉持草叶动容:“李大叔指缝草叶、油灯焦痕,皆非虚构。广信府灾年之事,某曾闻御史密奏,与他所述暗合。‘恤民’二字重如千钧,何罪之有?”(墨笔连点“逼死”“凭证”,注:“血证如山”)

记分:捌分(乙等上)

杨弘济捏碎草叶:“广信府确有催科过急之弊,但‘足额征钱’乃府尹贪墨,非青苗法本意。此子知细则而不知大体,可悯不可取。”(淡笔改“何益于百姓”为“当究贪吏”,注:“失之偏颇”)

记分:陆分(乙等下)

林牧平均分:陆分柒厘(乙等下)

三位裁判拿起第四份论述,云澜书院沈清禾的《耕战富国论》点评。

王承佑扫了一眼,拍案斥道:“竟敢以商鞅酷法比本朝仁政!‘重刑课税’之言,分明是鼓吹虐民!铁筹‘壹山泽’暗合桑弘羊盐铁论,置‘与民休息’祖训于何地?”(朱笔圈“强兵”二字,批注:“形同虎狼之术”)

记分:肆分(丙等下)

李廷玉抚须沉吟:“虽言辞激切,却切中‘强兵卫民’之要。云澜铁矿私采酿祸,账册血字足见实业之痛。《商君书》批注‘治世不一道’,亦合变法维新之意。”(墨笔勾“耕战”二字,注:“可鉴实务”)

记分:柒分(乙等中)

杨弘济指节叩案:“铁矿官营之策,与本朝‘矿税归公’旧制相通,三年增铁之算亦有据。然‘强兵先于富民’失之偏颇,卫鞅亡秦之鉴不远,需慎行。”(淡笔改“马蹄”为“边患”,注:“宜补安民之策”)

记分:陆分(乙等下)

沈清禾平均分:伍分柒厘(丙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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